原文:孝公既用衛(wèi)鞅①,欲變法,恐天下議己。衛(wèi)鞅曰:“治世不一道,便國不法古。故湯、武不循古而王,夏、殷不易禮而亡。反古者不可非,而循禮者不足多。”孝公曰:“善!币孕l(wèi)鞅為左庶長,卒定變法之令。
翻譯:秦孝公起用衛(wèi)鞅后,想采用他的建議變更法度,但又顧忌國人非議自己。衛(wèi)鞅說:“治理國家不必只用一種方法,只要對國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制。所以商湯、周武不遵循陳規(guī)而稱王統(tǒng)一了天下,夏桀、殷紂不革新舊禮卻亡了國。背離古制的人不應該受到非議,而遵循舊禮行事的人也不值得稱贊!毙⒐f:“講得好!北闳斡眯l(wèi)鞅擔任左庶長,終于制訂出變法的條令。
原文:令行于民期年,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數(shù)。于是太子犯法。衛(wèi)鞅曰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將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;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師公孫賈。明日,秦人皆趨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悅,道不拾遺,家給人足,鄉(xiāng)邑大治。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。居三年,作為筑冀闕宮庭于咸陽,秦自雍徙都之。集小鄉(xiāng)邑聚為縣,置令、丞,凡三十一縣。為田開阡陌封疆,而賦稅平。行之四年,公子虔復犯約,劓之。居五年,秦人富強,天子致胙②于孝公,諸侯畢賀。秦封之商、於十五邑,號為“商君”。
翻譯:新法令在國民中推行了一周年,秦國百姓中來到京師訴說新法令不方便的人可以用千來統(tǒng)計。正在這時,太子觸犯了法令,衛(wèi)鞅說:“新法令之所以得不到很好的推行,就是因為有來自上層的人在違犯它!庇谑菧蕚湟婪ㄌ幹翁印R蝾櫦商邮恰【睦^承人,不能對他施刑,于是就處罰了太子的老師公子虔,還將太子的師傅公孫賈處以黥刑。第二天,秦國百姓都迅速地奉行新法令了。施行了新法令十年以后,秦國的百姓走在路上不會去拾取別人遺失的東西,家家戶戶豐衣足食,鄉(xiāng)鎮(zhèn)和都市秩序井然。秦國百姓中一些當初說新法令不好的人又有前來稱贊新法令好的。過了三年,秦國在咸陽建造修筑了城闕宮廷,就把國都從雍地遷到了咸陽。衛(wèi)鞅把若干小的村落、市鎮(zhèn)合并起來組建為縣,設(shè)置縣令、縣丞來管理,一共設(shè)置了三十一個縣。而后又挖開原有的田路疆界,建立新的田畝制度,來使賦稅公平。新法實行了四年,公子虔又觸犯了法令,被衛(wèi)鞅處以割鼻之刑。五年后,秦國強盛起來,周天子賞賜祭祀過的肉給秦孝公,諸侯們也紛紛前來祝賀。秦王把商、於兩地十五座城邑也封賞給衛(wèi)鞅,稱他為“商君”。
原文:商君相秦十年,宗室貴戚多怨望者。趙良見商君,曰:“君之危若朝露,則何不歸十五都,灌園于鄙,勸秦王顯巖穴之士,養(yǎng)老存孤,序有功,尊有德,可以少安。君尚將貪商、於之富,寵秦國之教,畜百姓之怨,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,秦國之所以收君者,豈其微哉?亡可翹足而待!”商君弗從。后五月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,發(fā)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關(guān)下,欲舍客舍?腿瞬恢涫巧叹玻唬骸吧叹,舍人無驗者坐之。”去之魏,弗受,遂內(nèi)秦。商君既復入秦,走商邑。原文:原文:原文:原文:原文:(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節(jié)選)
翻譯:商君擔任秦相十年,秦國宗室的皇親貴戚中有很多怨恨他的人。有位叫趙良的人來會見商君,提醒他說:“你現(xiàn)在的危險處境就像早晨的露水一樣,那么你為何不歸還秦王賞賜給你的十五座城邑,隱居到邊遠的地方去澆灌田園呢,你可以不時地勸告一下秦王要重用隱居山林的賢士,收養(yǎng)無依靠的老人,撫養(yǎng)無父兄的孤兒,推介有功勞的人,尊重有德行的人,這樣你就可能得到一些平安,而你如果還要貪戀商、於封地的富庶,醉心秦國的教令,積聚百姓的怨恨,那么秦王一旦舍棄他的客卿而去世不再當政了,秦國想要收捕你的人,難道還會少嗎?你的敗亡之期抬抬腳就會到來!”商君沒有聽從趙良的勸誡。五個月后秦孝公死子,太子即位。公子虔的黨徒便告發(fā)商君想要謀反,朝廷于是派遣刑吏捕捉商君。商君出逃到關(guān)下,準備住進一家客店。客店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,說:“商君頒布的法令規(guī)定,凡留宿沒有憑證的客人就是違法犯罪!薄∮谑巧獭【缓秒x開秦境去投奔魏國,可是魏國不愿接受他,就將商君又送回到秦國。商君重回秦國之后,就逃到了自己的封地商邑去了。
[注]①衛(wèi)鞅:即商鞅,因受封商、於(wū)兩地十五個都邑而故名。②胙(zuò):天子祭祀所余之肉;“致胙”,天子尊顯諸侯的儀式。③趙良:秦國隱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