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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公子重耳之及于難也選段、注釋與翻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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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公子重耳之及于難也選段、注釋與翻譯

說明:本文選自《左傳》,你可以點(diǎn)此在線閱讀《春秋左氏傳注疏卷》中本部分

晉公子重耳之及于難也,晉人伐諸蒲城。蒲城人欲戰(zhàn),重耳不可,曰:“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,于是乎得人。有人而校,罪莫大焉。吾其奔也。”遂奔狄。從者狐偃、趙衰、顛頡、魏武子、司空季子。狄人伐廧咎如①,獲其二女叔隗、季隗,納諸公子。公子取季隗,生伯鯈、叔劉,以叔隗妻趙衰,生盾。將適齊,謂季隗曰:“待我二十五年,不來而后嫁。”對曰:“我二十五年矣,又如是而嫁,則就木焉,請待子。”處狄十二年而行。  

晉公子重耳遭難的時候,晉獻(xiàn)公派人去蒲城攻打他。蒲城內(nèi)的人們都要抵抗,重耳不允許,他說:“我是依靠君父的任命享受他的養(yǎng)生的俸祿,才得到了一批人。有了一批人后去跟他較量,罪惡莫大于這個了。我出逃就行了。”于是逃奔到狄人那里去了。跟隨他的人有狐偃、趙衰、顛頡、魏武子、司空季子。狄人曾征伐廧咎如部落,俘獲了部落首領(lǐng)的兩個女兒叔隗、季隗,狄人把他們送給重耳。重耳娶了季隗,生了伯鯈、叔劉,把叔隗送給趙衰做妻子,生了趙盾。他們將要到齊國,重耳對季隗說:“你在這等待我二十五年,我要不來你就改嫁。”季隗回答說:“我再過二十五年,像這樣再嫁,那就進(jìn)入棺木中了,我就等你吧。”重耳在狄人那里生活了十二年以后才走。

過衛(wèi),衛(wèi)文公不禮焉。出于五鹿,乞食于野人,野人與之塊②,公子怒,欲鞭之。子犯曰:“天賜也。”稽首受而載之。  

他路過衛(wèi)國,衛(wèi)文公不禮遇他。他從衛(wèi)國的五鹿東出,向村野里的人要飯,一個鄉(xiāng)村人給了他一塊土,重耳惱怒,要鞭打這人,狐偃說:“這是上天賜予你土地。”重耳拱手低頭接受了這塊土并把它裝起來。

及齊,齊桓公妻之,有馬二十乘,公子安之。從者以為不可。將行,謀于桑下,蠶妾在其上,以告姜氏。姜氏殺之,而謂公子曰:“子有四方之志,其聞之者,吾殺之矣。”公子曰:“無之。”姜曰:“行也!懷與安,實(shí)敗名。”公子不可。姜與子犯謀,醉而遣之。醒,以戈逐子犯。 

重耳到了齊國,齊桓公又為他娶了妻子,有二十乘馬匹,重耳安心住在這里,跟隨的人都不想這樣做。他們將要離開齊國,于是在一棵桑樹下策劃,一位養(yǎng)蠶采桑的女奴隸在樹上聽到這件事,就把(策劃要走的情況)告訴了姜氏,姜氏就把這個人殺掉了。她對重耳說:“你有遠(yuǎn)走四方的想法,知道你這個想法的人,我已經(jīng)把她殺掉了。”重耳說:“我沒有這個想法。”姜氏說:“你走吧!懷戀妻室與安逸怕動,實(shí)在會敗壞名聲。”重耳不想走。姜氏與狐偃策劃,把他灌醉后送他離開。重耳酒醒后,用戈追著打狐偃。

及鄭,鄭文公亦不禮焉。叔詹諫曰:“臣聞天之所啟,人弗及也。晉公子有三焉,天其或者將建諸,君其禮焉。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晉公子,姬出也,而至于今,一也;離③外之患,而天不靖晉國,殆將啟之,二也;有三士足以上人,而從之,三也。晉鄭同儕,其過子弟,固將禮焉,況天之所啟乎?”弗聽。 

重耳到了鄭國,鄭文公也不禮遇他。鄭國大夫叔詹勸諫鄭文公說:“我聽說上天要贊助的事情,人力是不可扭轉(zhuǎn)的。晉公子有三方面的優(yōu)勢。上天或許將要樹立他,你還是要以禮招待他。男女同姓而婚,生殖不會繁盛。但姬姓的晉公子重耳,卻也是姬姓女子所生,他能活到今天,這是第一。遭受到出逃的患難,在他遭難時上天不使晉國安寧,大概是贊助他,這是第二條。他身邊有三個謀士,足以成為人上人,而能跟隨著他,這是第三條。晉國、鄭國地位同等,來往的子弟應(yīng)當(dāng)以禮相待,何況上天所贊助呢!”鄭文公不聽叔詹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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