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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閱微草堂筆記·凡事不應(yīng)做過頭》“仲尼不為已甚”原文與翻譯

[移動版] 作者:佚名

 《閱微草堂筆記·凡事不應(yīng)做過頭》“仲尼不為已甚”原文與翻譯

“仲尼不為已甚”,豈僅防矯枉過直哉,圣人之所慮遠也。《孟子》說孔子不做過火的事,這豈是僅僅為了防止矯枉過正?圣人的考慮很深遠。

老子曰:“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畏之!”老子說:“民不怕死,為什么以死來威脅他?”

夫民未嘗不畏死,至知必死乃不畏。實際上民不是不怕死,而到了自知必死時才不怕死。

至不畏死,則無事不可為矣。到了不怕死的時候,則什么事都干得出來。

小時聞某大姓為盜劫,懸賞格購捕。小時聽說某大戶被盜賊搶劫,大戶懸賞捉拿

半歲余,悉就執(zhí),亦俱引伏。半年多就都逮捕歸案了,并都被判了死刑。

而大姓恨盜甚,以多金賂獄卒,百計苦之大戶極恨這些盜賊,拿出許多錢來賄賂獄卒,想盡各種方式折磨罪犯。

至足不躡地,脅不到席,以致他們站也站不了,躺也躺不下。

束縛不使如廁,裈中蛆蟲蠕蠕嘬股髀,還把他們綁著不讓去廁所,以致褲子里蛆蟲蠕動,直拱大腿。

惟不絕飲食,使匆速死而已。但是并不斷絕他們的飲食,好讓他們不死不活地受罪。

盜恨大姓甚,私計強劫得財,律不分首從斬;盜賊也極恨這個大戶,便私下里計議,強搶財物,按律法不分首從都要處死

輪奸婦女,律亦不分首從斬。輪奸婦女,不論首從也都要處死

二罪從一科斷,均歸一斬,萬無加至磔裂理。兩罪同犯,也不過一死,絕不會被碎尸萬段。

乃于庭鞫時,自供遍污其婦女。于是在審訊時,供稱曾把大戶家的女人都奸污了。

官雖不據(jù)以錄供,而眾口堅執(zhí),眾耳共聞,迄不能滅此語。官府雖然不是他們說什么便記錄什么,但這幾個盜賊供認不諱,大家也都聽見了,此話不免就傳揚開來。

不善大姓者又從而附會,謂盜已論死足蔽罪,而不惜多金又百計苦之,其銜恨次骨正以此。與這家大戶不睦的,又進而附合說,盜賊被判了死刑,已足夠抵罪的了,這大戶卻不惜重金賄賂,千方百計地折磨他們。他們對大戶恨之入骨,正是因為這個原因。

人言籍籍,亦無從而辨此疑,遂大為門戶玷,悔已無及。人們說得有根有據(jù),這事就更難辨真?zhèn)瘟。大戶家受到這種玷污,后悔也來不及了。

夫劫盜駢戮,不能怨主人;即拷掠追訊,桎梏幽系,亦不能怨主人,法所應(yīng)受也。盜賊伏法,不能怨大戶,即便被拷打?qū)徲、戴著枷鎖關(guān)押著,也不能怨大戶。這是依法辦事。

至虐以法外,則其志不甘。在律法之外百般加以虐待,他們當(dāng)然心中不甘。

擲石擊石,力過猛必激而反。用石頭打石頭,力量過大必會反彈回來。

取一時之快,受百世之污,豈非已甚之故乎?只圖一時的痛快,而受百世的玷污,難道不是做事過火之故么?

然則圣人之所慮遠矣。圣人的考慮是真夠深遠的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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