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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書·向雄傳原文及翻譯

[移動版] 作者:初中文言閱讀

向雄字茂伯,河內山陽人也。父韶,彭城太守。雄初仕郡為主簿,事太守王經。及經之死也,雄哭之盡哀,市人咸為之悲。后太守劉毅嘗以非罪笞雄,及吳奮代毅為太守,又以少言遣系雄于獄。司隸鐘會于獄中辟雄為都官從事,會死無人殯殮,雄迎喪而葬之。文帝召雄而責之曰:“往者王經之死,卿哭王經于東市,我不問也。今鐘會躬為叛逆,又輒收葬,若復相容,其如王法何?”雄曰:“昔者先王掩骼埋胔,仁流朽骨,當時豈先卜其功罪而后葬之哉!今王誅既加,于法已備。雄感義收葬,教亦無缺。法立于上,教弘于下,何必使雄違生背死以立于時!殿下仇枯骨而捐之于中野,為將來仁賢之資,不亦惜乎!”帝甚悅,與談宴而遣之。

向雄字茂伯,河內山陽人。父親向韶,是彭城太守。向雄當初在河內作主簿,給太守王經做事。王經死后,向雄哭得很傷心,市人都為他悲傷。后任太守劉毅曾經無故鞭笞向雄,后來吳奮代替劉毅任太守,又因少許怨言把他關進監(jiān)獄。司隸鐘會把向雄從監(jiān)獄里征召出來當都官從事,后來鐘會死了無人收殮下葬,向雄迎喪并安葬了他。文帝司馬昭召見向雄并責備他說:“以前王經死了,你在東市哭他,我不問罪,F(xiàn)在鐘會叛逆,你又收殮安葬他,我如果再寬容你,將把王法放在哪里?”向雄說:“從前先王掩埋受刑人的骨骸尸體,仁德潤澤朽骨,當時難道先占卜功過,然后才埋葬那些尸骨嗎?現(xiàn)在刑法已經施行,按照法令已經處理了鐘會。我被道義感化而收葬他,道義教化我這樣做沒錯。法令在上面制定,教化在下面發(fā)揚,為什么一定要讓我陷于違背生死常理的地步呢?殿下如果把他的枯骨遺棄在荒野,作為將來的仁人賢士的口實,不也太令人惋惜嗎?”文帝很高興,與他交談并飲宴后才讓他回去。

累遷黃門侍郎。時吳奮、劉毅俱為侍中,同在門下,雄初不交言。武帝聞之,敕雄令復君臣之好。雄不得已,乃詣毅,再拜曰:“向被詔命,君臣義絕,如何?”于是即去。帝聞而大怒,問雄曰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故絕?”雄曰:“古之君子入人以禮,退人以禮;今之進人若加諸膝,退人若墜諸川。劉河內于臣不為戎首,亦已幸甚,安復為君臣之好!”帝從之。

累遷為黃門侍郎。當時吳奮、劉毅都是侍中,一同在宮廷門下,起初向雄不跟他們說話。武帝知道后,敕令向雄應恢復君臣的友好關系。向雄迫不得已,便到劉毅家里,拜見之后說:“早先接受了詔令,君臣之義了結,可以嗎?”說完便離去。武帝聽說后大怒,責問向雄:“我讓你恢復君臣友好關系,你為什么故意絕交?”向雄說:“古代的君子用禮義引薦人,用禮義摒退人,現(xiàn)在引薦人如同把人放在膝蓋上,摒退人如同把人推入深淵。劉河內(劉毅)不成為我的敵人,已經是很萬幸的了,又怎么能恢復君臣友好關系呢?”武帝同意了。

泰始中,累遷秦州刺史,假赤幢、曲蓋、鼓吹,賜錢二十萬。咸寧初,入為御史中丞,遷侍中,又出為征虜將軍。太康初,為河南尹,賜爵關內侯。齊王攸將歸藩,雄諫曰:“陛下子弟雖多,然有名望者少。齊王臥在京邑,所益實深,不可不思!钡鄄患{。雄固諫忤詣,起而徑出,遂以憤卒。

泰始年間(265--274),累官任秦州刺史,賜給他紅色旗幟、曲柄傘、鼓吹等儀仗,賞他二十萬錢。咸寧初年(275)入朝為御史中丞,遷為侍中,又出朝任征虜將軍。太康初年(286),任河南尹,賜爵關內侯。齊王司馬攸打算回到封國,向雄向天子進諫道:“ 陛下雖然子弟多,可是有名望的人少。齊王守在京城,獲益的確很多,不可不思量。”天子沒有采納他的意見。向雄極力進諫,違背了圣旨,向雄就自己離開了宮殿,后來因憤懣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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