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夷列傳 第七十五
王制云:“東方曰夷!币恼,柢也,言仁而好生,萬物柢地而出。[一]故天性柔順易以道御,至有君子﹑不死之國焉。[二]夷有九種,[三]曰畎夷,于夷,方夷,黃夷白夷,赤夷,玄夷,風夷,陽夷。[四]故孔子欲居九夷也。
注[一]事見風俗通。
注[二]山海經曰:“君子國衣冠帶□,食獸,使二文虎在旁!蓖鈬鴪D曰:“去瑯邪三萬里。”山海經又曰:“不死人在交脛東,其為人黑色,壽不死。”并在東方也。
注[三]竹書紀年曰“后芬發(fā)即位三年,九夷來御”也。
注[四]竹書紀年曰“后泄二十一年,命畎夷,白夷,赤夷,玄夷,風夷,陽夷。
后相即位二年,征黃夷。七年,于夷來賓,后少康即位,方夷來賓”也。
昔堯命羲仲宅嵎夷,曰旸谷,蓋日之所出也。[一]夏后氏太康失德,夷人始畔。
[二]自少康已后,世服王化,遂賓于王門,獻其樂舞。[三]桀為暴虐,諸夷內侵,殷湯革命,伐而定之。至于仲丁,藍夷作寇。[四]自是或服或畔,三百余年。武乙衰敝,東夷□盛,遂分遷淮﹑岱,漸居中土。[五]
注[一]孔安國尚書注曰“東方之地曰嵎夷。旸谷,日之所出也”。
注[二]太康,啟之子也。盤于游田,十旬不反,不恤人事,為羿所逐也。
注[三]少康,帝仲康之孫,帝相子也。竹書紀年曰:“后發(fā)即位年,諸夷賓于王門,諸夷入舞!
注[四]仲丁,殷大戊之子也。竹書紀年曰“仲丁即位,征于藍夷”也。
注[五]武乙,帝庚丁之子,無道,為革囊盛血,仰而射之,命曰“射天”也。
及武王滅紂,肅慎來獻石砮﹑楛矢。管﹑蔡畔周,乃招誘夷狄,周公征之,遂定東夷。[一]康王之時,肅慎復至。后徐夷僭號,乃率九夷以伐宗周,西至河上。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,命徐偃王主之。[二]偃王處潢池東,地方五百里,[三]行仁義,陸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。穆王后得驥騄之乘,[四]乃使造父御以告楚,令伐徐,一日而至。[五]于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。偃王仁而無權,不忍□其人,故致于敗。乃北走彭城武原縣東山下百姓隨之者以萬數(shù),因名其山為徐山。[六]厲王無道,淮夷入寇,王命虢仲征之不克,宣王復命召公伐而平之。[七]及幽王淫亂,四夷交侵,至齊桓修霸,攘而卻焉。及楚靈會申,亦來豫盟。[八]后越遷瑯邪,與共征戰(zhàn),遂陵暴諸夏,侵滅小邦。
注[一]尚書武王崩,三監(jiān)及淮夷畔,周公征之,作大誥。又曰,成王既伐管叔﹑蔡叔滅淮夷。
注[二]博物志曰:“徐君宮人娠而生卵,以為不祥,棄于水濱。孤獨母有犬名鵠倉,*(持)**[得]*所棄卵,銜以歸母,母覆暖之,遂成小兒,生而偃,故以為名。宮人聞之,乃更錄取。長襲為徐君!笔釉弧百韧跤薪疃鵁o骨,故曰偃”也。
注[三]水經注曰,黃水一名汪水,與泡水合,至沛入泗。自山陽以東,海陵以北,其地當之也。
注[四]史記曰:“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繆王,得赤驥﹑盜驪﹑驊騮﹑騄耳之駟,西巡狩樂而忘歸!
注[五]造父,解見蔡邕傳。
注[六]武原,縣,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北。徐山在其東。博物志曰“徐王妖異不常。
武原縣東十里,見有徐山石室祠處。偃王溝通陳蔡之閑,得朱弓朱矢,以己得天瑞,自稱偃王。穆王聞之,遣使乘駟,一日至楚,伐之。偃王仁,不忍□,為楚所敗,北走此山”也。
注[七]毛詩序曰:“江漢,尹吉甫美宣王也。能興衰撥亂,命召公平淮夷!逼湓娫唬骸敖瓭h浮浮,武夫滔滔。匪安匪游,淮夷來求。王命召虎,式辟四方,徹我土疆!
注[八]左傳楚靈王﹑蔡侯﹑陳侯﹑鄭伯﹑許男﹑淮夷會于申。
秦并六國,其淮﹑泗夷皆散為民戶。陳涉起兵,天下崩潰,燕人韂滿避地朝鮮,[一]因王其國。百有余歲,武帝滅之,于是東夷始通上京。王莽篡位,貊人寇邊。[二]建武之初復來朝貢。時遼東太守祭肜威詟北方,聲行海表,于是濊﹑貊﹑倭﹑韓萬里朝獻,故章﹑和已后,使聘流通。逮永初多難,始入寇鈔;桓、靈失政,漸滋曼焉。
注[一]前書曰“朝鮮王滿,燕人。自始全燕時,嘗略屬真番、朝鮮,為置吏筑障。
漢興屬[燕],燕王盧綰反入匈奴,滿亡命東走,渡浿水,居秦故空地,稍役屬朝鮮蠻夷及故燕、齊亡*(任)*[在]者,王之,都王險”也。
注[二]前書莽發(fā)高句麗兵當伐胡,不欲行,郡縣強迫之,皆亡出塞,因犯[法]
為寇。州郡歸咎于高句麗侯騶,嚴尤奏言貉人犯法,不從騶起,宜慰安之。
自中興之后,四夷來賓,雖時有乖畔,而使驛不絕,故國俗風土,可得略記。
東夷率皆土著,□飲酒歌舞,或冠弁衣錦,器用俎豆。所謂中國失禮,求之四夷者也。[一]凡蠻、夷、戎、狄總名四夷者,猶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皆號諸侯云。
注[一]左傳曰,仲尼學鳥名[官]于郯子,既而告人曰:“吾聞之,天子失官,學在四夷其信也!
夫余國,在玄菟北千里。南與高句驪,東與挹婁,西與鮮卑接,北有弱水。地方二千里本濊地也。
初,北夷索離國王出行,[一]其侍兒于后□身,[二]王還,欲殺之。侍兒曰:“前見天上有氣大如雞子,來降我,因以有身。”王囚之,后遂生男。王令置于豕牢,[三]豕以口氣噓之不死。復徙于馬蘭,[四]馬亦如之。王以為神,乃聽母收養(yǎng),名曰東明。
東明長而善射,王忌其猛,復欲殺之。東明奔走,南至掩□水,[五]以弓擊水,魚□皆聚浮水上東明乘之得度,因至夫余而王之焉。于東夷之域,最為平敞,土宜五谷。出名馬、赤玉、貂豽,[六]大珠如酸棗。以員柵為城,有宮室、倉庫、牢獄。其人麤大強勇而謹厚不為寇鈔。以弓矢刀矛為兵。以六畜名官,有馬加、牛加、狗加,其邑落皆主屬諸加。食飲用俎豆,會同拜爵洗爵,揖讓升降。以臘月祭天,大會連日,飲食歌舞,名曰“迎鼓”。是時斷刑獄,解囚徒。有軍事亦祭天,殺牛,以縞占其吉兇。[七]行人無晝夜好歌吟,音聲不絕。其俗用刑嚴急,被誅者皆沒其家人為奴婢。盜一責十二。
男女淫皆殺之,尤治惡妒婦,既殺,復尸于山上。兄死妻嫂。死則有旘無棺。殺人殉葬,多者以百數(shù)。其王葬用玉匣,漢朝常豫以玉匣付玄菟郡,王死則迎取以葬焉。
注[一]“索”或作“橐”,音度洛反。
注[二]□音人鴆反。
注[三]牢,圈也。
注[四]蘭即欄也。
注[五]今高麗中有蓋斯水,疑此水是也。
注[六]豽似豹,無前足,音奴八反。
注[七]魏志曰:“?c解者為兇,合者為吉!
建武中,東夷諸國皆來獻見。二十五年,夫余王遣使奉貢,光武厚荅報之,于是使命歲通。至安帝永初五年,夫余王始將步騎七八千人寇鈔樂浪,殺傷吏民,后復歸附。
永寧元年,乃遣嗣子尉仇臺*(印)**[詣]*闕貢獻,天子賜尉仇臺印綬金彩。順帝永和元
年,其王來朝京師,帝作黃門鼓吹、角抵戲以遣之;傅垩屿渌哪,遣使朝賀貢獻。永
康元年,王夫臺將二萬余人寇玄菟,玄菟太守公孫域擊破之,斬首千余級。至靈帝熹平
三年,復奉章貢獻。夫余本屬玄菟,獻帝時,其王求屬遼東云。
挹婁,古肅慎之國也。在夫余東北千余里,東濱大海,南與北沃沮接,不知其北所極。土地多山險。人形似夫余,而言語各異。有五谷、麻布,出赤玉、好貂。無君長,其邑落各有大人。處于山林之閑,土氣極寒,常為穴居,以深為貴,大家至接九梯。好養(yǎng)豕食其肉,衣其皮。冬以豕膏涂身,厚數(shù)分,以御風寒。夏則裸袒,以尺布蔽其前后。其人臭穢不絜,作廁于中,圜之而居。自漢興已后,臣屬夫余。種觽雖少,而多勇力處山險,又善射,發(fā)能入人目。
弓長四尺,力如弩。矢用楛,長一尺八寸,青石為鏃,鏃皆施毒,中人即死。
便乘船,好寇盜,鄰國畏患,而卒不能服。東夷夫余飲食類*(此)*皆用俎豆,唯挹婁獨無法俗最無綱紀者也。
高句驪,在遼東之東千里,南與朝鮮、濊貊,東與沃沮,北與夫余接。地方二千里,多大山深谷,人隨而為居。少田業(yè),力作不足以自資,故其俗節(jié)于飲食,而好修宮室。
東夷相傳以為夫余別種,故言語法則多同,而跪拜曳一腳,行步皆走。凡有五族,有消奴部絕奴部,順奴部,灌奴部,桂婁部。[一]本消奴部為王,稍微弱,后桂婁部代之。
其置官,有相加、對盧、沛者、古鄒大加、[二]
主簿、優(yōu)臺、使者、帛衣先人。武帝滅朝鮮,以高句驪為縣,[三]使屬玄菟,賜鼓吹伎人。其俗淫,皆絜凈自□,暮夜輒男女髃聚為倡樂。好祠鬼神、社稷、零星,[四]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“東盟”。其國東有大穴,號禭神,亦以十月迎而祭之。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自飾。大加、主簿皆著幘,如冠幘而無后;其小加著折風,形如弁。
無牢獄,有罪,諸加評議便殺之,沒入妻子為奴婢。其昏姻皆就婦家,生子長大,然后將還便稍營送終之具。金銀財幣盡于厚葬,積石為封,亦種松柏。其人性兇急,有氣力習戰(zhàn)□,好寇鈔,沃沮、東濊皆屬焉。
注[一]案今高驪五部:一曰內部,一名黃部,即桂婁部也;二曰北部,一名后部,即絕奴部也;三曰東部,一名左部,即順奴部也;四曰南部,一名前部,即灌奴部也;五曰西部一名右部,即消奴部也。
注[二]古鄒大加,高驪掌*(賀)**[賓]*客之官,如鴻臚也。
注[三]前書元封中,定朝鮮為真番、臨屯、樂浪、玄菟四*(部)**[郡]*。
注[四]前書音義:“龍星左角曰天田,則農祥也。辰日祠以牛,號曰零星!憋L俗
通曰“辰之神為靈星”,故以辰日祠于東南也。
句驪一名貊*(耳)*。有別種,依小水為居,因名曰小水貊。出好弓,所謂“貊弓”是也。[一]
注[一]魏氏春秋曰:“遼東郡西安平縣北,有小水南流入海,句驪別種因名之小水貊!
王莽初,發(fā)句驪兵以伐匈奴,其人不欲行,強迫遣之,皆亡出塞為寇盜。遼西大尹田譚追擊戰(zhàn)死。莽令其將嚴尤擊之,誘句驪侯騶入塞,斬之,傳首長安。
莽大說,更名高句驪王為下句驪侯,于是貊人寇邊愈甚。建武八年,高句驪遣使朝貢光武復其王號。二十三年冬,句驪蠶支落大加戴升等萬余口詣樂浪內屬。二十五年春句驪寇右北平、漁陽、上谷、太原,而遼東太守祭肜以恩信招之,皆復款塞。
后句驪王宮生而開目能視,國人懷之,及長勇壯,數(shù)犯邊境。和帝元興元年春,復入遼東寇略六縣,太守耿夔擊破之,斬其渠帥。安帝永初五年,宮遣使貢獻,求屬玄菟。元初五年,復與濊貊寇玄菟,攻華麗城。[一]建光元年春,幽州刺史馮煥、玄菟太守姚光、遼東太守蔡諷等將兵出塞擊之,捕斬濊貊渠帥,獲兵馬財物。宮乃遣嗣子遂成將二千余人逆光等遣使詐降;光等信之,遂成因據險□以遮大軍,而潛遣三千人攻玄菟、遼東,焚城郭,殺傷二千余人。于是發(fā)廣陽、漁陽、右北平、涿郡屬國三千余騎同救之而貊人已去。夏,復與遼東鮮卑八千余人攻遼隊,[二]殺略吏人。蔡諷等追擊于新昌戰(zhàn)歿,功曹耿耗、兵曹掾龍端、兵馬掾公孫酺以身捍諷,俱沒于陳,死者百余人。
秋,宮遂率馬韓、濊貊數(shù)千騎圍玄菟。夫余王遣子尉仇臺將二萬余人,與州郡□力討破之斬首五百余級。
注[一]華麗,縣,屬樂浪郡。
注[二]縣名,屬遼東郡也。
是歲宮死,子遂成立。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(fā)兵擊之,議者皆以為可許。尚書陳忠曰:“宮前桀黠,光不能討,死而擊之,非義也。宜遣吊問,因責讓前罪,赦不加誅,取其后善!卑驳蹚闹。明年,遂成還漢生口,詣玄菟降。詔曰:“遂成等桀逆無狀,當斬斷葅醢以示百姓,幸會赦令,乞罪請降。鮮卑、濊貊連年寇鈔,驅略小民,動以千數(shù),而裁送數(shù)十百人,非向化之心也。自今已后,不與縣官戰(zhàn)□而自以親附送生口者,皆與贖直縑人四十匹,小口半之!
遂成死,子伯固立。其后濊貊率服,東垂少事。順帝陽嘉元年,置玄菟郡屯田六部。
質、桓之閑,復犯遼東西安平,殺帶方令,[一]掠得樂浪太守妻子。建寧二年,玄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數(shù)百級,伯固降服,乞屬玄菟云。
注[一]郡國志西安平、帶方,縣,并屬遼東郡。
東沃沮在高句驪蓋馬大山之東,[一]東濱大海;北與挹婁、夫余,南與濊貊接。
其地東西夾,南北長,[二]可折方千里。土肥美,背山向海,宜五谷,善田種,有邑落長帥。人性質直強勇,便持矛步戰(zhàn)。言語、食飲、居處、衣服有似句驪。
其葬,作大木旘,長十余丈,開一頭為戶,新死者先假埋之,令皮肉盡,乃取骨置旘中。家人皆共一旘,刻木如*(主)**[生]*,隨死者為數(shù)焉。
注[一]蓋馬,縣名,屬玄菟郡。其山在今平壤城西。平壤即王險城也。
注[二]夾音狹。
武帝滅朝鮮,以沃沮地為玄菟郡。后為夷貊所侵,徙郡于高句驪西北,更以沃沮為縣屬樂浪東部都尉。至光武罷都尉官,后皆以封其渠帥,為沃沮侯。其土迫小,介于大國之閑遂臣屬句驪。句驪復置其中大人*(遂)*為使者,以相監(jiān)領,*(貴)**[責]*其租稅貂布魚鹽,海中食物,發(fā)美女為婢妾焉。
又有北沃沮,一名置溝婁,去南沃沮八百余里。其俗皆與南同。界南接挹婁。
挹婁人□乘船寇抄,北沃沮畏之,每夏輒臧于巖穴,至冬船道不通,乃下居邑落。
其耆老言,嘗于海中得一布衣,其形如中人衣,而兩袖長三丈。又于岸際見一人乘破船,頂中復有面,與語不通,不食而死。又說海中有女國,無男人。或傳其國有神井,窺之輒生子云。[一]
注[一]魏志曰,毌丘儉遣王頎追句驪王宮,窮沃沮東界,問其耆老所傳云。
濊北與高句驪、沃沮,南與辰韓接,東窮大海,西至樂浪。濊及沃沮、句驪,本皆朝鮮之地也。昔武王封箕子于朝鮮,箕子教以禮義田蠶,又制八條之教。[一]其人終不相盜,無門戶之閉。婦人貞信。飲食以籩豆。其后四十余世,至朝鮮侯準,自稱王。漢初大亂,燕、齊、趙人往避地者數(shù)萬口,而燕人韂滿擊破準而自王朝鮮,傳國至孫右渠。元朔元年,[二]濊君南閭等畔右渠,率二十八萬口詣遼東內屬,武帝以其地為蒼海郡數(shù)年乃罷。至元封三年,滅朝鮮,分置樂浪、臨屯、玄菟、真番四
*(部)**[郡]*。[三]至昭帝始元五年,罷臨屯、真番,以并樂浪、玄菟。玄菟復徙居句驪。自單單大領已東,沃沮、濊貊悉屬樂浪。后以境土廣遠,復分領東七縣,置樂浪東部都尉。自內屬已后,風俗稍薄,法禁亦浸多,至有六十余條。建武六年,省都尉官,遂棄領東地,悉封其渠帥為縣侯,皆歲時朝賀。
注[一]前書曰,箕子教以八條者,相殺者以當時償殺,相傷者以谷償,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子為婢,欲自贖者人五十萬。音義曰:“八條不具見也!
注[二]武帝年也。
注[三]番音潘。
無大君長,其官有侯、邑君、三老。耆舊自謂與句驪同種,言語法俗大抵相類。
其人性愚箻,少嗜欲,不請□。男女皆衣曲領。其俗重山川,山川各有部界,不得妄相干涉。同姓不昏。多所忌諱,疾病死亡,輒捐棄舊宅,更造新居。知種麻,養(yǎng)蠶,作撓布。曉候星宿,豫知年歲豐約。常用十月祭天,晝夜飲酒歌舞,名之為“舞天”。
又祠虎以為神。邑落有相侵犯者,輒相罰,責生口牛馬,名之為“責禍”。殺人者償死。
少寇盜。能步戰(zhàn),作矛長三丈,或數(shù)人共持之。
樂浪□弓出其地。又多文豹,有果下馬,[一]海出班魚,使來皆獻之。
注[一]高三尺,乘之可于果樹下行。
韓有三種:一曰馬韓,二曰辰韓,三曰弁辰。馬韓在西,有五十四國,其北與樂浪,南與倭接。辰韓在東,十有二國,其北與濊貊接。弁辰在辰韓之南,亦十有二國,其南亦與倭接。凡七十八國,伯濟是其一國焉。大者萬余戶,小者數(shù)千家,各在山海閑,地合方四千余里東西以海為限,皆古之辰國也。馬韓最大,共立其種為辰王,都目支國,盡王三韓之地。其諸國王先皆是馬韓種人焉。
馬韓人知田蠶,作撓布。出大栗如梨。有長尾雞,尾長五尺。邑落雜居,亦無城郭。
作土室,形如頉,開戶在上。不知跪拜。無長幼男女之別。不貴金寶錦罽,不知騎乘牛馬唯重瓔珠,以綴衣為飾,及縣頸垂耳。大率皆魁頭露紒,[一]
布袍草履。其人壯勇,少年有筑室作力者,輒以繩貫脊皮,縋以大木,嚾呼為健。
常以五月田竟祭鬼神,晝夜酒會,髃聚歌舞,舞輒數(shù)十人相隨蹋地為節(jié)。
十月農功畢,亦復如之。諸國邑各以一人主祭天神,號為“天君”。又立蘇涂,[二]建大木以縣鈴鼓事鬼神。其南界近倭,亦有文身者。
注[一]魁頭猶科頭也,謂以發(fā)縈繞成科結也。紒音計。
注[二]魏志曰:“諸國各有別邑,為蘇涂,諸亡逃至其中,皆不還之。蘇涂之義,有似浮屠!
辰韓,耆老自言秦之亡人,避苦役,適韓國,馬韓割東界地與之。其名國為邦,弓為弧賊為寇,行酒為行觴,相呼為徒,有似秦語,故或名之為秦韓。有城柵屋室。諸小別邑各有渠帥,大者名臣智,次有儉側,次有樊秖,次有殺奚,次有邑借。[一]土地肥美宜五谷。知蠶桑,作縑布。乘駕牛馬。嫁娶以禮。
行者讓路。國出鐵,濊、倭、馬韓并從巿之。凡諸*(貨)**[貿]*易,皆以鐵為貨。
俗□歌舞飲酒鼓瑟。兒生欲令其頭扁,皆押之以石。[二]
注[一]皆其官名。
注[二]扁音補典反。
弁辰與辰韓雜居,城郭衣服皆同,言語風俗有異。其人形皆長大,美發(fā),衣服絜清。
而刑法嚴峻。其國近倭,故頗有文身者。
初,朝鮮王準為韂滿所破,乃將其余觽數(shù)千人走入海,攻馬韓,破之,自立為韓王。
準后滅絕,馬韓人復自立為辰王。建武二十年,韓人廉斯人蘇馬諟等詣樂浪貢獻。[一]光武封蘇馬諟為漢廉斯邑君使屬樂浪郡,四時朝謁。靈帝末,韓﹑濊并盛,郡縣不能制百姓苦亂,多流亡入韓者。
注[一]廉斯,邑名也。諟音是。
馬韓之西,!跎嫌兄莺鷩。其人短小,髡頭,衣韋衣,有上無下。好養(yǎng)牛豕。
乘船往來,貨市韓中。
倭在韓東南大海中,依山□為居,凡百余國。自武帝滅朝鮮,使驛通于漢者三十許國國皆稱王,世世傳統(tǒng)。其大倭王居邪馬臺國。[一]樂浪郡徼,去其國萬二千里,去其西北界拘邪韓國七千余里。其地大較在會稽東冶之東,與朱崖﹑儋耳相近,故其法俗多同。
注[一]案:今名邪摩*(惟)**[堆]*,音之訛也。
土宜禾稻﹑麻纻﹑蠶桑,知織績?yōu)榭V布。出白珠﹑青玉。其山有丹土。氣溫□,冬夏生菜茹。無牛馬虎豹羊鵲。[一]其兵有矛﹑楯﹑木弓,竹矢或以骨為鏃。男子皆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卑之差。其男衣皆橫幅結束相連。女人被發(fā)屈紒,衣如單被,貫頭而著之;并以丹朱坋身,[二]如中國之用粉也。有城柵屋室。父母兄弟異處,唯會同男女無別。飲食以手,而用籩豆。俗皆徒跣,以蹲踞為恭敬。人性嗜酒。多壽考,至百余歲者甚觽。國多女子,大人皆有四五妻,其余或兩或三。女人不淫不妒。又俗不盜竊少爭訟。犯法者沒其妻子,重者滅其門族。其死停喪十余日,家人哭泣,不進酒食,而等類就歌舞為樂。灼骨以卜,用決吉兇。行來度海,令一人不櫛沐,不食肉,不近婦人名曰“持衰”。
若在涂吉利,則雇以財物;如病疾遭害,以為持衰不謹,便共殺之。
注[一]“鵲”或作“雞”。
注[二]說文曰:“坋,塵也!币羝杨D反。
建武中元二年,倭奴國奉貢朝賀,使人自稱大夫,倭國之極南界也。光武賜以印綬。
安帝永初元年,倭國王帥升等獻生口百六十人,愿請見。
桓﹑靈閑,倭國大亂,更相攻伐,歷年無主。有一女子名曰卑彌呼,年長不嫁,事鬼神道能以妖惑觽,于是共立為王。侍婢千人,少有見者,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,傳辭語。居處宮室樓觀城柵,皆持兵守韂。法俗嚴峻。
自女王國東度海千余里至拘奴國,雖皆倭種,而不屬女王。自女王國南四千余里至朱儒國人長三四尺。自朱儒東南行船一年,至裸國﹑黑齒國,使驛所傳,極于此矣。
會稽海外有東鳀人,[一]分為二十余國。又有夷洲及澶洲。傳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將童男女數(shù)千人入海[二]求蓬萊神仙不得,徐福畏誅不敢還,遂止此洲,世世相承,有數(shù)萬家。人民時至會稽市。會稽東冶縣人有入海行遭風,流移至澶洲者。所在絕遠,不可往來。[三]
注[一]鳀音達奚反。
注[二]事見史記。
注[三]沉瑩臨海水土志曰“夷洲在臨海東南,去郡二千里。土地無霜雪,草木不死。
四面是山溪。人皆髡發(fā)穿耳,女人不穿耳。土地饒沃,既生五谷,又多魚肉。有犬。尾
短如□尾狀。此夷舅姑子婦臥息共一大黙,略不相避。地有銅鐵,唯用鹿格為矛以戰(zhàn)□,摩礪青石以作*(弓)*矢*[鏃]*。取生魚肉雜貯大瓦器中,以鹽鹵之,歷月所日,乃啖食之以為上肴”也。
論曰:昔箕子違衰殷之運,避地朝鮮。始其國俗未有聞也,及施八條之約,使人知禁遂乃邑無淫盜,門不夜扃,[一]回頑薄之俗,就寬略之法,行數(shù)百千年,故東夷通以柔謹為風異乎三方者也。茍政之所暢,則道義存焉。仲尼懷憤,以為九夷可居;蛞善渎。子曰:“君子居之,何陋之有!”亦徒有以焉爾。其后遂通接商賈,漸交上國。
而燕人韂滿擾雜其風,[二]于是從而澆異焉。老子曰:“法令滋章,盜賊多有。”若箕
子之省□文條而用信義,其得圣賢作法之原矣!
注[一]扃,關也。
注[二]擾,亂也。
贊曰:宅是嵎夷,曰乃旸谷。巢山潛海,厥區(qū)九族。嬴末紛亂,燕人違難。[一]雜華澆本,遂通有漢。[二]眇眇偏譯,或從或畔。[三]
注[一]謂韂滿也。
注[二]韂滿入朝鮮,既雜華夏之風,又澆薄其本化,以至通于漢也。
注[三]偏,遠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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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八0七頁九行后芬發(fā)即位三年按:殿本無“發(fā)”字。汲本“三”作“二”。
二八0九頁三行*(持)**[得]*所棄卵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“持”乃“得”之斗,博物志及御覽九百四引徐偃王志可證,各本注失正。今據改。
二八一0頁二行漢興屬*[燕]*據前書朝鮮傳補。
二八一0頁三行及故燕齊亡*(任)**[在]*者據汲本﹑殿本改。
二八一0頁四行因犯*[法]*為寇據前書王莽傳補。
二八一0頁六行而使驛不絕按:刊誤謂“驛”當作“譯”。郵驛中國可有之,不可通于四夷自前書皆言“使譯”,使即使者,譯則譯人。
二八一0頁九行仲尼學鳥名*[官]*于郯子汲本﹑殿本“鳥”作“官”。按:仲尼學鳥名官于郯子見左傳昭公十七年,今補一“官”字。
二八一一頁四行有馬加牛加狗加校補謂魏志作“有馬加﹑牛加﹑豬加﹑狗加﹑犬使”。今按:魏志“犬使”之“犬”,宋本皆作“大”。
二八一一頁七行尤治惡妒婦按:校補謂通志作“尤憎妒婦”,此“治”字亦當作憎“”,蓋后人回改之失。
二八一一頁八行死則有旘無棺校補謂魏志作“有棺無旘”,通志同,此誤。今按:百衲本三國志亦作“有旘無棺”,不誤,校補說非。
二八一一頁一五行豽似豹按:原作“貂似豽”,斗,徑據汲本﹑殿本改正。
二八一二頁五行玄菟太守公孫域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東觀記﹑魏志公孫度傳“域”
皆作“□”。
二八一二頁一三行東夷夫余飲食類*(此)*皆用俎豆據刊誤刪。
二八一三頁三行有消奴部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“消”魏志作“涓”。
二八一三頁五行古鄒大加按:魏志作“古雛加”。
二八一三頁五行優(yōu)臺使者按:補注謂魏志“使者”上有“丞”字。
二八一三頁五行帛衣先人補注謂魏志“帛”作“皁”。今按:皁帛形近易混。趙一清三國志注補引寰宇記“皁衣頭大兄,東夷相傳所謂皁衣先人也”,字亦作“皁”。
二八一三頁七行其國東有大穴號禭神按:校補謂“禭”魏志﹑通志并作“隧”。
二八一三頁一四行古鄒大加高驪掌*(賀)**[賓]*客之官據汲本﹑殿本改。
二八一四頁一行定朝鮮為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*(部)**[郡]*按:張森楷?庇浿^部“”字當依前書作“郡”。今據改。
二八一四頁四行句驪一名貊*(耳)*有別種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案文當云“句驪有別種一名貊耳”。按:校補謂通志但云“名貊”,無“耳”字,此“耳”字衍。今據刪。
二八一四頁七行誘句驪侯騶入塞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魏志“騶”作“騊”,前書
王莽傳作“騶”。
二八一四頁一一行國人懷之殿本考證謂魏志“懷”作“惡”。按:校補謂“懷”當
為“□”之斗,古“懷”字多混為“怌”,故轉寫易斗。
二八一四頁一三行遼東太守蔡諷集解引惠棟說,謂魏志﹑北史“諷”作“風”。
今按:安帝紀作“諷”,通鑒同。
二八一五頁四行尉仇臺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“臺”一作“治”。
二八一六頁五行刻木如*(主)**[生]*校補謂魏志作“刻木如生形”,則“主”乃生“”之斗,作主不須言刻也。今據改。
二八一六頁一一行句驪復置其中大人*(遂)*為使者集解引何焯說,謂以魏志參校,衍“遂”字。今據刪。
二八一六頁一一行*(貴)**[責]*其租稅據汲本﹑殿本改。
二八一七頁九行分置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*(部)**[郡]*據殿本改。
二八一八頁四行山川各有部界按:校補謂魏志“界”作“分”。
二八一八頁一0行三曰弁辰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晉﹑梁二書皆作“弁韓”,當從改。
今按:魏志亦作“弁韓”。
二八一八頁一三行都目支國魏志作“治月支國”。校補謂魏志及通志“目”均作月“”,附載五十余國亦作“月支國”,則此作“目支”誤也。今按:月支乃西域國名,魏志及通志之作“月支”,或后人習見“月支”之名而臆改與?當考。
二八一九頁一0行相呼為徒按:王先謙謂魏志“為”上有“皆”字。
二八一九頁一一行次有樊秖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魏志“秖”作“穢”。
二八一九頁一二行凡諸*(貨)**[貿]*易皆以鐵為貨據殿本改。按:汲本“貿易”作質易“”。
二八二0頁八行其人短小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魏志“人”下有“差”字。
二八二0頁一0行使驛通于漢者三十許國刊誤謂“驛”當作“譯”,說已見上。
按:魏志作“譯”。
二八二0頁一一行其大倭王居邪馬臺國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魏志“臺”作“堆”。
二八二0頁一三行邪摩*(惟)**[堆]*按:汲本﹑殿本作“邪摩推”,此作“惟”,形近而斗。又集解引惠棟說,謂案北史“推”當作“堆”。今據改。
二八二一頁一行其兵有矛楯木弓竹矢或以骨為鏃汲本“竹”作“其”。校補謂傳本
以“其兵”“其矢”相次成文,作“其矢”于義為長。今按:御覽七百八十二引作“竹矢”。魏志亦云“兵用矛﹑楯﹑木弓,木弓短下長上,竹箭或鐵鏃或骨鏃”,似以作竹矢“”為是。
二八二一頁七行名曰持衰校補謂魏志“衰”作“哀”。今按:百衲本三國志亦作衰“”。
二八二一頁八行便共殺之按:校補謂魏志“共”作“欲”。
二八二二頁二行使驛所傳極于此矣按:此“驛”字亦當作“譯”。
二八二二頁三行分為二十余國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閩本“二”作“三”。
二八二二頁一一行摩礪青石以作*(弓)*矢*[鏃]*據御覽七百八十引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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