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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造字法簡介

[移動版] 作者:程泳淋

漢字造字法簡介

漢字造字法“六書”是,前四書(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)是孤立地分析每一個漢字得出的不同結(jié)構(gòu)類型,是造字法。下面我們詳細介紹一下前四書。

1、象形——“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”

“象形”字的結(jié)構(gòu)特點是依樣畫葫蘆,即許慎所謂的“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” 。“詰詘”的意思是彎彎曲曲。“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”的意思是,畫成那事物的樣子,筆畫隨著所表事物的外型特征彎彎曲曲。

“象形”所表示的意義對象一定是看得見、有一定外型的具體名物,即必須是有形可象的。所用字形與意義對象在形體上具有同一性。例如“日”古文字像太陽形,“月”古文字像月牙形。其本義就是太陽、月亮。

再看以下例子:

象形字的符號性是很明顯的。表現(xiàn)在它很強調(diào)對象特征的突出。如“牛”字突出了牛角,“虎”字強調(diào)其張口露齒及斑紋等。
 象形造字法是一種最簡單的造字法,很難用于表示意義抽象的或沒有具體形象的概念,顯示出很大的局限性。但是它卻為指事、會意、形聲字的構(gòu)成創(chuàng)造了條件。

2、指事——“視而可識,察而見意”

“視而可識”,是說一眼看上去就可以認識大體,“察而見意”是說仔細觀察就能發(fā)現(xiàn)意義所在。就其特點來說,指事字通常表示某種局部的或相對的概念,辦法是在象形字的相應(yīng)部位加上抽象的標(biāo)志符號,以指示所表示的局部的范圍。

如:“上”、“下”就是分別在參照物的上、下部加上一點(或一短橫)來表示意義。

指事字依賴具體的形,再加上指事符號表義,所以這種造字法跟象形造字法一樣具有很大的局限性。這也就是指事字在漢字里數(shù)量最少的原因。

3、會意——“比類合意,以見指撝”

會意的字面意思是會合成意,即由若干符號相互構(gòu)成一種聯(lián)系來表達某種意義。這種意義跟每個偏旁的意義都不相同,通常是動詞、形容詞,或沒有具體形象的名詞(如表示時間概念的名詞)。這類意義比較抽象,很難用象形的方法來表現(xiàn)。

分析會意字的表述通常按照《說文》的術(shù)語稱為:從某,從某。

合成會意字的各個組成部分都叫“意符”。從意符會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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