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綽以郊廟祭器未完,制度多違禮,請悉更造。公綽因郊廟祭器不完備,制度多違禮法,請求全部重新制造。
故事,薦新諸物,禮官議定乃薦,或后時陳敗。舊例,用時鮮食品祭獻時所用各物,禮官商量決定后才進獻,有的失時而陳舊腐壞。
公綽采《月令》諸書以四時新物及所當薦者配合為圖公綽采用《月令》諸書,以四時新鮮的物品以及所應當進獻的祭品,配合成圖。
又言祖宗配郊當正位今側鄉(xiāng)之非所以示尊嚴也初,謚諸后,皆系祖宗謚,而真宗五后獨曰“莊“。又上言:“祖宗配祭,應當端正位置,現(xiàn)在側向而立,不是用來顯示尊敬威嚴的做法。”當初,封贈諸后謚號,都與祖宗謚號相關,而真宗五后獨稱“莊”。
公綽曰:“婦人從夫之謚,真宗謚章圣,而后曰‘莊’,非禮也,愿更為‘章’。”多施行之。公綽説:“婦人依從丈夫的謚號,真宗謚號章圣,而皇后稱‘莊’,不合禮制,希望改爲‘章’。”他所建議之事大多被施行。
初,公綽在開封府,宰相龐籍外屬道士趙清貺受賂,杖脊道死。當初,公綽在開封府,宰相龐籍的外家親屬道士趙清貺受賄,杖脊死在道上。
至是,御史以為公綽受籍旨,杖殺清貺以滅口。至此,御史認爲是公綽領受龐籍意旨,杖殺清貺以滅口,貶爲龍圖閣學士、知徐州。
方杖清貺時,實非公綽所臨。杖打清貺時,實際上公綽并不在場。
頃之,公綽亦自辨,復侍讀學士,徙河陽,留侍經筵。不久,公綽也爲自己辯説,復任侍讀學士,徙河陽,留京侍講經筵。
時久不雨,帝顧問:“何以致雨?”當時很久沒有下雨,皇帝詢問:“怎樣才能下雨?”
曰:“獄久不決,即有冤者,故多旱。”公綽説:“案件久不判決,就有冤屈,所以多旱。”
帝親慮囚,已而大雨。皇帝親自訊察犯人案情,不久天下大雨。
遷右司郎中,未拜,卒。贈左諫議大夫。
遷升右司郎中,還未拜授,去世。贈左諫議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