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
陸曰:‘鄭云以其記諸侯朝周公於明堂所陳列之位。’”
[疏]正義曰:按鄭《目錄》云:“名曰《明堂位》者,以具記諸侯朝周公於明堂之時,并陳列之位也。在國之陽,其制東西九筵,南北七筵,堂崇一筵,五室,凡室二筵。此於《別錄》屬《明堂陰陽》!卑础懂惲x》:今《戴禮說·盛德記》曰:“明堂者,自古有之。凡九室,室四戶八牖,共三十六戶,七十二牖,以茅蓋屋,上圓下方,所以朝諸侯。其外有水,名曰辟雍!薄睹魈迷铝钫f》:“明堂高三丈,東西九仞,南北七筵,上圓下方,四堂十二室,室四戶八牖,其宮方三百步,在近郊三十里!敝v學大夫淳于登說云:“明堂在國之陽,三里之外,七里之內(nèi),丙巳之地,就陽位,上圓下方,八窗四闥,布政之宮,故稱明堂。明堂,盛貌。周公祀文王於明堂,以配上帝五精之神,太微之庭,中有五帝坐位。”古《周禮》、《孝經(jīng)說》:“明堂,文王之廟。夏后氏曰世室,殷人曰重屋,周人曰明堂。東西九筵,南北七筵,堂崇一筵,五室,凡室二筵,蓋之以茅。周公所以祀文王於明堂,以昭事上帝。”許君謹按:“今禮古禮,各以義說,無明文以知之!编嶑g之云:“《戴禮》所云,雖出《盛德》篇,云九室三十六戶七十二牖,似秦相呂不韋作《春秋》時說者,蓋非古制也。四堂十二室,字誤,本書云九堂十二室。淳于登之言,取義於《孝經(jīng)·援神契》,說宗祀文王於明堂,以配上帝,曰明堂者,上圓下方,八窗四闥,布政之宮,在國之陽。帝者,諦也,象上可承五精之神。五精之神,實在大微,在辰為巳,是以登云然。今漢立明堂於丙巳,由此為之。”如鄭此言,用淳于登之說。此《別錄》所云,依《考工記》之文。然先代諸儒各為所說不一,故蔡邕《明堂月令章句》:“明堂者,天子大廟,所以祭祀。夏后氏世室,殷人重屋,周人明堂,饗功養(yǎng)老,教學選士,皆在其中!惫恃匀≌抑,則曰大廟;取其正室,則曰大室;取其堂,則曰明堂;取其四時之學,則曰大學;取其圓水,則曰辟雍:雖名別而實同。鄭必以為各異者,袁準《正論》:“明堂、宗廟、大學,禮之本物也。事義不同,各有所為。而世之論者,合以為一體,取《詩》、《書》放逸之文,經(jīng)典相似之語,推而致之?贾饲,失之遠矣。宗廟之中,人所致敬,幽隱清凈,鬼神所居,而使眾學處焉,饗射其中,人鬼慢黷,死生交錯,囚俘截耳,瘡痍流血,以干鬼神,非其理也。茅茨采椽,至質(zhì)之物,建日月,乘玉路,以處其中,非其類也。夫宗廟,鬼神所居,祭天而於人鬼之室,非其處也。王者五門,宗廟在一門之內(nèi),若射在於廟,而張三侯。又辟雍在內(nèi),人物眾多,殆非宗廟之中所能容也!比鐪手,是鄭不同之意。然《考工記》:“明堂,南北七筵,每室二筵!眲t南北三室,居六筵,室外南北唯有一筵,宗廟路寢,制如明堂。既殯在路寢室外,得容殯者,路寢雖制似明堂,其室不敢逾廟,其實寬大矣。故《多士》傳云:“天子堂廣九雉,三分其廣,以二為內(nèi),五分其內(nèi),以一為高。東房、西房、北堂各三雉!笔瞧溟煹萌輾浺病;蚩蓺浽谥醒胪潦抑,近西,在金室之東,不必要在堂檐之下。
昔者周公朝諸侯于明堂之位,周公攝王位,以明堂之禮儀朝諸侯也。不於宗廟,辟王也。
○朝,直遙反,注及下皆同。辟,王音避,一本作“辟正王”。天子負斧依,南鄉(xiāng)而立。天子,周公也。負之言背也。斧依,為斧文屏風於戶牖之間,周公於前立焉。
○斧音甫。依本又作扆,同,於豈反,注同。鄉(xiāng),許亮反。偝,本又作背,音倍。屏,并經(jīng)反。牖音酉。三公,中階之前,北面東上。諸侯之位,阼階之東,西面北上。諸伯之國,西階之西,東面北上。諸子之國,門東,北面東上。諸男之國,門西,北面東上。九夷之國,東門之外,西面北上。八蠻之國,南門之外,北面東上。六戎之國,西門之外,東面南上。五狄之國,北門之外,南面東上。九采之國,應(yīng)門之外,北面東上。四塞,世告至,此周公明堂之位也。朝之禮不於此,周公權(quán)用之也。朝位之上,上近主位,尊也。九采,九州之牧,典貢職者也。正門謂之應(yīng)門,二伯帥諸侯而入,牧居外而糾察之也。四塞謂夷服、鎮(zhèn)服、蕃服,在四方為蔽塞者。新君即位,則乃朝。《周禮》:“侯服歲一見,甸服二歲一見,男服三歲一見,采服四歲一見,衛(wèi)服五歲一見,要服六歲一見。九州之外,謂之蕃國,世一見!
○采,七在反。塞,先代反,注同,又先則反!按酥芄魈弥灰病,本或無“周公”之字。近,附近之近。藩,本又作蕃,方元反,下同。壹見,壹又作一,下賢遍反,下同。要,一遙反。
[疏]“昔者”至“位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周公朝諸侯於明堂之儀,及諸侯夷狄所立之處,各依文解之。
○注“周公”至“王也”。
○正義曰:“周公攝王位“者,攝,代也。以成王年幼,周公代之居位,故云“攝王位”。然周公攝位而死稱薨,不云崩,魯隱公攝諸侯之位而稱薨,同正諸侯者,鄭《箴膏肓》云:“周公歸政,就臣位乃死,何得記崩?隱公見死於君位,不稱薨云何?”又玄《發(fā)墨守》云:“隱為攝位,周公為攝政,雖俱相幼君,攝政與攝位異也!痹啤安混蹲趶R,辟王也”者,按《覲禮》,諸侯受次于廟門外,是覲在廟。今在明堂,故云“辟王”,謂辟成王也。
○注“天子”至“立焉”。
○正義曰:以周公朝諸侯,居天子位,故云“天子,周公也”。故《大誥》云“王若曰”。鄭云:“王謂周公,居攝命大事,則權(quán)稱王也!蓖趺C以為稱成王命,故稱王,與鄭異也。王肅以《家語》之文“武王崩,成王年十三”,鄭康成用衛(wèi)宏之說,武王崩時,成王年十歲,與王肅異也。云“斧依,為斧文屏風於戶牖之間”者,《釋宮》云:“牖戶之間謂之扆!苯裨啤案馈,故知“為斧文屏風於戶牖間”;适显疲骸霸诿魈弥醒,大室戶牖間!
○“三公,中階之前,北面東上”,此以下一經(jīng)明朝位之法。周公已居天子位,馀有二公,而云“三公”者,舉國本數(shù)言之!爸须A”者,南面三階,故稱“中”。
○“諸侯之位,阼階之東,西面北上”者,侯對伯為尊,故在阼階,阼階近主位也。按“諸伯”以下,皆云“之國”,此云“位”者,以三公既云“中階之前”,不云“位”。諸侯在諸國之上,特舉位言之,明以下皆朝位也。
○“九夷之國,東門之外,西面北上”者,皇氏云:“在東門外之南,故北上!
○“八蠻之國,南門之外,北面東上”者,皇氏云:“在南門外之西,故東上!
○“六戎之國,西門之外,東面南上”者,皇氏云:“在西門外之北,故南上!
○“五狄之國,北門之外,南面東上”者,皇氏云:“在北門外之東!苯癜唇(jīng)云“東上”,則宜在北門外之西,故“東上”。
○“九采之國,應(yīng)門之外,北面東上”,皇氏云:“在應(yīng)門外之西!贝耸蔷胖葜粒^之采者,以采取當州美物,而貢天子。故《王制》云:“千里之外曰采!弊⒃疲骸叭∑涿牢镆援敺Y稅!辈梢嗍鞘,言各掌其當州諸侯之事,即此注云“牧居外而糾察之”是也。
○“四塞,世告至”者,此謂九州之外,夷、鎮(zhèn)、蕃三服夷狄為四方蕃塞,每世一來朝告至,或新王即位而來朝,或已君初即位,故云“世告至”也。
○注“朝位”至“一見”。
○正義曰:“上近主位,尊也”者,三公則東上,侯尊於伯,故在東。子尊於男,亦在東,是“上近主位,尊也”。云“正門謂之應(yīng)門”者,以明堂更無重門,非路門外之應(yīng)門,以《爾雅·釋宮》云:“正門謂之應(yīng)門!崩钛苍疲骸皩m中南向大門,應(yīng)門也!睉(yīng),是當也。以當朝正門,故謂之應(yīng)門。但天子宮內(nèi)有路寢,故應(yīng)門之內(nèi)有路門。明堂既無路寢,故無路門及以外諸門,但有應(yīng)門耳。云“二伯帥諸侯而入”者,按《顧命》,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(yīng)門右,召公率西方諸侯入應(yīng)門左是也。云“牧居外而糾察之也”者,伯既領(lǐng)之入應(yīng)門,故牧居應(yīng)門外,糾察諸侯后入不如儀者。引《周禮》“侯服歲一見”以下,是《大行人》文也。引之者,證夷狄世一見,則經(jīng)之“四塞,世告至”是也。其夷狄之名,此云“九夷、八蠻、六戎、五狄”,按《職方》云“四夷、八蠻、七閩、九貉、五戎、六狄”,《爾雅·釋地》文云“九夷、八狄、七戎、六蠻,謂之四海”,不同者,《爾雅·釋地》所云謂殷代,此“明堂”,周公朝諸侯及《職方》,并謂《周禮》,但戎狄之數(shù),五、六不同。故《鄭志》趙商問曰:“《職方》掌四夷、八蠻、七閩、九貉、五戎、六狄之數(shù),注云:‘周之所服國數(shù)!睹魈谩吩疲撼环轮畤鴶(shù),夷九蠻八戎六狄五。禮文事異,不達其數(shù)!惫枢嵈鹪疲骸啊堵毞健罚核囊,謂四方夷狄也。九貉即九夷,在東方。八蠻在南方,閩其別也。戎狄之數(shù),或六或五,兩文異!稜栄拧冯m有與同,皆數(shù)爾,無別國之名,不甚明,故不定也!比玎嵈搜,夷狄之名,既無別國顯其名,數(shù)或六或五,不可知也。明堂也者,明諸侯之尊卑也。朝於此,所以正儀辨等也。
[疏]“明堂”至“卑也”。
○正義曰:所以朝諸侯於明堂者,欲顯明諸侯之尊卑,故就尊嚴之處以朝之。
○注“朝於”至“等也”。
○正義曰:解周公所以朝諸侯在此明堂之意。云“正儀辨等”者,《大司馬職》文。彼云“設(shè)儀辨位,以等邦國”,鄭略言之。
昔殷紂亂天下,脯鬼侯以饗諸侯。以人肉為薦羞,惡之甚也。
○紂,直九反。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紂。武王崩,成王幼弱,周公踐天子之位,以治天下。六年,朝諸侯於明堂,制禮作樂,頒度量,而天下大服。踐猶履也。頒讀為班。度,謂丈尺高卑廣狹也。量謂豆、區(qū)、斗、斛、筐、筥所容受。
○相,息亮反。頒音班。量,徐音亮,注同。區(qū),烏侯反?鹨艨。筥,紀呂反。七年,致政於成王。成王以周公為有勛勞於天下。致政,以王事歸授之。王功曰勛,事功曰勞。
[疏]“昔殷”至“天下”。
○正義云:此一節(jié)明周公有勛勞之事,以殷紂亂天下,周公相武王而伐之。成王幼,不能蒞阼,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攝之,有大勛勞於天下,所以封周公於魯,行天子之禮樂及四代服器。
○“脯鬼侯”者,《周本紀》作“九侯”,故庾氏云:“《史記·本紀》云:九侯有女入於紂,九侯女不好淫,紂怒殺之!本排c鬼聲相近,故有不同也。
○“武王崩,成王幼弱”者,《家語》云:“武王崩,成王年十三!编嵖党蓜t以為武王崩,成王年十歲,是幼弱也。
○“六年朝諸侯於明堂,制禮作樂,頒度量”者,周公攝政三年,天下太平,六年而始制禮作樂者,《書傳》云:“周公將制禮作樂,優(yōu)游三年,而不能作。將大作,恐天下莫我知也。將小作,則為人子不能揚父之功烈德澤,然后營洛邑,以期天下之心。於是四方民大和會。周公曰:示之以力役且猶至,而況導之以禮樂乎?”其度量六年則頒,故鄭注《尚書·康王之誥》云:“攝政六年,頒度量,制其禮樂。成王即位,乃始用之!惫省堵逭a》云:“王肇稱殷禮,祀于新邑!笔菙z政七年冬也。鄭云“猶用殷禮”者,至成王即位,乃用周禮是也。其周公制禮攝政,孔、鄭不同。孔以武王崩,成王年十三,至明年攝政,管叔等流言,故《金縢》云:“武王既喪,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國,曰:‘公將不利於孺子!睍r成王年十四即位,攝政之元年,周公東征管、蔡,后二年克之。故《金縢》云:“周公居東二年,則罪人斯得!背,時成王年十六,攝政之三年也。故《詩序》云:“周公東征,三年而歸。”攝政七年,營洛邑,封康叔而致政,時成王年二十,故孔注《洛誥》以時成王年二十是也。鄭則以為,武王崩成王年十歲,《周書》以武王十二月崩,至成王年十二。十二月喪畢,成王將即位,稱己小,求攝,周公將代之,管、蔡等流言,周公懼之,辟居東都。故《金縢》云“武王既喪,管叔等流言,周公乃告二公曰:‘我之不辟,無以告我先王。’”既喪,謂喪服除。辟,謂辟居東都。時成王年十三,明年成王盡執(zhí)拘周公屬黨,故《金縢》云:“周公居東二年,則罪人斯得!弊锶,謂周公屬黨也。時成王年十四,至明年秋大熟,有雷風之異,故鄭注《金縢》云:“秋大熟,謂二年之后!泵髂昵镉芄矗磩t居攝之元年,時成王年十五!稌鴤鳌匪^“一年救亂,明年誅武庚管蔡”等,《書傳》所謂“二年克殷,明年自奄而還”,《書傳》所謂“三年踐奄,四年封康叔”,《書傳》所謂“四年建侯、衛(wèi)”,時成王年十八也。故《康誥》云“孟侯”,《書傳》云“天子”,太子十八稱孟侯。明年營洛邑,故《書傳》云“五年營成周,六年制禮作樂,七年致政於成王”,年二十一,明年乃即政,時年二十二也。禮既是鄭學,故具詳焉。
○注“致政”至“曰勞”。
○正義曰:“致政,以王事歸授之”者,按《洛誥》云:“朕復子明辟!笔且酝跏職w授之也。云“王功曰勛,事功曰勞”者,是《司勛職》文。彼注云:“上功輔成王業(yè),若周公也。”“事功曰勞“者,注云:“以勞定國,若禹也。”周公則勛、勞兼有也。
是以封周公於曲阜,地方七百里,革車千乘。曲阜,魯?shù)。上公之封,地方五百里,加魯以四等之附庸,方百里者二十四,并五五二十五,積四十九,開方之得七百里。革車,兵車也。兵車千乘,成國之賦也!对姟旐灐吩唬骸巴踔^叔父,建爾元子,俾侯于魯。大啟爾宇,為周室輔。乃命魯公,俾侯于東,錫之山川,土田附庸!庇衷唬骸肮嚽С,朱英綠縢!
○乘,繩證反,注同。卑,必爾反,本又作俾,下同?g,大登反。命魯公世世祀周公,以天子之禮樂。同之於周,尊之也。魯公,謂伯禽。是以魯君孟春乘大路,載弧韣,旂十有二旒,日月之章,祀帝于郊,配以后稷,天子之禮也。孟春,建子之月,魯之始郊日以至。大路,殷之祭天車也;,旌旗所以張幅也,其衣曰韣。天子之旌旗,畫日月。帝,謂蒼帝靈威仰也。昊天上帝,故不祭。
[疏]“是以”至“禮也”。
○正義曰:自此以下,皆為周公有勛勞之事,故成王特賜魯家用天子之禮,兼四代服器,各隨文解之。
○注“曲阜”至“綠縢”。
○正義曰:云“曲阜,魯?shù)亍闭,按《費誓序》云:“魯侯伯禽,宅曲阜。”又按定四年《左傳》:“封於少皞之虛!背辑懽ⅰ稘h書》:“云魯城內(nèi)有曲阜,逶迤長八九里。”云“加魯以四等之附庸”者,魯受上公五百里之封,又加四等附庸,四等謂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按《大司徒》注云:“公無附庸,侯附庸九同,伯附庸七同,子附庸五同,男附庸三同。”為二十四同,謂百里也。既受五百里之封,五五二十五,為二十五同。又加二十四同,故云“積四十九,開方計之,得七百里”。云“兵車千乘,成國之賦也”者,按《左傳》云:“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!卑础墩撜Z》千乘之賦,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,諸侯之地三百里而下,未成國也,公則五百里,侯四百里,計地馀有千乘,故謂之“成國”。引《詩·魯頌》以下者,《詩·頌·閟宮》文也。引之者,證魯廣開土宇,兵車千乘之事。云“朱英綠縢”者,言以朱為英飾,以綠為縢約也。
○注“同之”至“伯禽”。
○正義曰:“同之於周”者,謂同此周公於周之天子。云“魯公,謂伯禽”者,《尚書·費誓》云:“魯侯伯禽,宅曲阜!睍r伯禽歸魯,周公不之魯,故《公羊》文十三年傳:“封魯公以為周公也。周公拜乎前,魯公拜乎后。曰生以養(yǎng)周公,死以為周公主。然則周公之魯乎?曰不之魯也。曷為不之魯?欲天下之一乎周也!毖匀糁芄敚痔煜職w心於魯,故不之魯,使天下一心以事周。
○注“孟春”至“不祭”。
○正義曰:知孟春是建子之月者,以下云“季夏六月,以禘禮祀周公“,若是夏之季夏,非禘祭之月,即是周之季夏。明此孟春亦周之孟春。又《雜記》:“孟獻子曰:正月日至,可以有事於上帝!惫手嗣洗菏墙ㄗ又乱。云“魯之始郊日以至”者,《郊特牲》云:“周之始郊日以至!编嵓绕浦転轸,故云“魯郊日以至”。云“大路,殷之祭天車也”者,以下文云“大路,殷路”。知“祭天車”者,以祭天尚質(zhì),器用陶匏,大路一就,故知是祭天所用也。以尊敬周公,故用先代殷禮,牲用白牡,車乘殷路。云“弧,旌旗所以張幅也”者,弧以竹為之,其形為弓,以張縿之幅。故《考工記》:”弧旌枉矢,以象弧也。”注云:“弧以張縿之幅!痹啤捌湟略豁~”者,謂此弓之衣,謂之為韣。云“天子之旌旗,畫日月”者,《周禮》:“日月為常!庇衷疲骸巴踅ù蟪!贝嗽啤叭赵轮隆,與天子同也。云“帝謂蒼帝靈威仰”者,鄭恐是昊天上帝,故明之云“靈威仰”也。知非昊天上帝者,以其配后稷,后稷唯配靈威仰,不配昊天上帝也。鄭以此經(jīng)唯云配以后稷,故知昊天上帝,魯不祭也。
季夏六月,以禘禮祀周公於大廟,牲用白牡,尊用犧、象、山罍,郁尊用黃目,灌用玉瓚大圭,薦用玉豆雕篹,爵用玉盞仍雕,加以璧散、璧角。俎用梡嶡,升歌《清廟》,下管《象》,朱干玉戚,冕而舞《大武》。皮弁素積,裼而舞《大夏》!睹痢罚瑬|夷之樂也!度巍,南蠻之樂也。納夷蠻之樂於大廟,言廣魯於天下也。季夏,建巳之月也。禘,大祭也。周公曰大廟,魯公曰世室,群公稱宮。白牡,殷牲也。尊,酒器也。犧尊,以沙羽為畫飾。象,象尊,骨飾之。郁尊,郁鬯之器也。黃目,黃彝也。灌,酌郁尊以獻也。瓚,形如槃,容五升,以大圭為柄,是謂“圭瓚”。篹,籩屬也,以竹為之,彫刻飾其直者也。爵,君所進於尸也。仍,因也,因爵之形為之飾也。加,加爵也。散、角,皆以璧飾其口也。梡,始有四足也,嶡為之距。《清廟》,《周頌》也!断蟆分^《周頌·武》也,以管播之。朱干,赤大盾也。戚,斧也。冕,冠名也。諸公之服,自袞冕而下,如王之服也。《大武》,周舞也!洞笙摹,夏舞也!吨芏Y》:“昧師掌教昧樂!薄对姟吩唬骸耙匝乓阅,以籥不僣!睆V,大也。
○季夏,戶嫁反,注及下“季夏”、“夏礿”皆同。禘,大計反。大廟,音泰,后“大廟”皆同。犧象,素何反,注下皆同。罍音雷。灌,古亂反。瓚,才旦反,圭瓚也。彫,本亦作雕。篹,息緩反,又祖管反。盞,側(cè)眼反,夏爵名,用玉飾之。散,先旦反,注同。梡,苦管反,虞俎名。嶡,居衛(wèi)反,又作橛,音同,夏俎名。裼,星歷反。昧音妹。任,而林反,或而鴆反。沙,素何反。彝音夷。直如字,柄也。盾,字又作楯,常準反,又音允。卷,本又作袞,同,音古本反,下文同。僣,七尋反,又則念反。
[疏]“季夏”至“下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禘禮祀周公於大廟,文物具備之儀。
○“牲用白牡”者,白牡殷牲,尊敬周公,不可用己代之牲,故用白牡。
○“尊用犧、象、山罍”者,魯?shù)糜锰熳又鹨。犧,犧尊也!吨芏Y》:春夏之祭,朝踐堂上,薦血腥時,用以盛醴齊,君及夫人所酌以獻尸也。象,象尊也!吨芏Y》:春夏之祭,堂上薦朝事竟,尸入室饋食時,用以盛盎齊,君及夫人所酌以獻尸也。山罍,謂夏后氏之尊,天子於追享朝享之祭,再獻所用,今褒崇周公,於禘祭之時,亦雜用山尊,但不知何節(jié)所用。
○“郁尊用黃目”者,郁,謂郁鬯酒,黃目,嘗烝所用。今尊崇周公,故於夏禘用之。
○“灌用玉瓚大圭”者,灌,謂酌郁鬯,獻尸求神也。酌之所用玉瓚,以玉飾瓚,故曰“玉瓚”也;以大圭為瓚柄,故曰“大圭”也。
○“薦用玉豆”者,薦,謂祭時所薦菹醢之屬也。以玉飾豆,故曰玉豆,下云“殷玉豆”是也。
○“彫篹”者,篹,籩也,以竹為之,形似筥,亦薦時用也,彫鏤其柄,故曰“雕篹”也。
○“爵用玉盞仍雕”者,爵,君酌酒獻尸杯也。盞,夏后氏之爵名也,以玉飾之,故曰“玉盞”。仍,因也,因用爵形而為之飾,故曰“仍雕”。
○“加以璧散、璧角”者,加,謂尸入室饋食竟,主人酌醴齊酳尸,名為“朝獻”。朝獻竟,而夫人酌盎齊,亞獻,名為“再獻”,又名為“加”,于時薦加豆籩也。此再獻之時,夫人用璧角,內(nèi)宰所謂瑤爵也。其璧散者,夫人再獻訖,諸侯為賓用之,以獻尸。雖非正加,是夫人加爵之后總而言之,亦得稱加。故此總云“加以璧散、璧角”,先散后角,便文也。“俎用梡嶡”者,梡、嶡,兩代俎也。虞俎名梡,梡形四足如案。《禮圖》云:“梡長二尺四寸,廣一尺二寸,高一尺。諸臣加云氣,天子犧飾之。夏俎名嶡,嶡亦如梡,而橫柱四足,中央如距也!辟R云:“直有腳曰梡,加腳、中央橫木曰嶡!
○“升歌《清廟》”者,升,升堂也!肚鍙R》,《周頌》文王詩也。升樂工於廟堂而歌《清廟》詩也。“下管《象》”者,下,堂下也。管,匏竹,在堂下,故云“下管”也!断蟆分^象《武》詩也。堂下吹管,以播象《武》之詩,故云“下管《象》”也。
○“朱干玉戚”者,干,盾也。戚,斧也,赤盾而玉飾斧也。
○“冕而舞《大武》”者,冕,袞冕也!洞笪洹,武王樂也。王著袞冕,執(zhí)赤盾玉斧而舞武王伐紂之樂也。
○“皮弁素積,裼而舞《大夏》”者,皮弁,三王之服也。裼,見美也。《大夏》,夏禹之樂也。王又服皮弁裼而舞夏后氏之樂也。六冕是周制,故用冕而舞周樂;皮弁是三王服,故用皮弁舞夏樂也。而周樂是《武》,《武》質(zhì),故不裼。夏家樂文,文,故裼也。若諸侯之祭,各服所祭之冕而舞,故《祭統(tǒng)》云:“諸侯之祭也,與竟內(nèi)樂之,冕而總干,率其群臣,以樂皇尸!笔侵妹岱枰病
○“《昧》,東夷之樂也!度巍,南蠻之樂也”者,周公德廣,非唯用四代之樂,亦為蠻夷所歸,故賜奏蠻夷之樂於庭也。唯言夷蠻,則戎狄從可知也。又一通云正樂,既不得六代,故蠻夷則唯與二方也。《白虎通》云:“《樂元語》曰:東夷之樂曰《朝離》,萬物微,離地而生,樂持矛舞,助時生也。南夷樂曰《南》,南,任也,任養(yǎng)萬物,樂持羽舞,助時養(yǎng)也。西夷樂曰《味》,《味》,昧也,萬物衰老,取晦昧之義也,樂持羽舞,助時殺也。北夷樂曰《禁》,言萬物禁藏,樂持干舞,助時藏也!庇衷唬骸罢l制夷狄樂?圣王也。先王推行道德,和調(diào)陰陽,覆被夷狄,故制夷狄樂,何不制夷禮?禮者,身當履而行之,夷狄不能行禮也!贝藮|曰《昧》,西曰《株離》,與《白虎通》正相反者,以《春秋》二方,俱有“昧”、“株離”之義,故《白虎通》及此,各舉其一!栋谆⑼ā吩疲骸俺x,則《株離》也!薄躲^命》決亦云:“東夷之樂曰《昧》,南夷之樂曰《南》。”與此同。
○“納夷蠻之樂於大廟”者,皆於大廟奏之。
○“言廣魯於天下也”者,廣魯,欲使如天子示於天下,故云“廣魯於天下也”。
○注“季夏”至“大也”。
○正義曰:群公稱宮,此《公羊》文。十三年傳曰:“周公稱大廟,魯公稱世室,群公稱宮。此魯公之廟也,曷為謂之世室?世室猶世世不毀也!薄蹲笫辖(jīng)》以為大室屋壞,服氏云“大廟之室”,與《公羊》及鄭違,今所不取。云“犧尊,以沙羽為畫飾”者,《鄭志》張逸問曰:“《明堂》注‘犧尊,以沙羽為畫飾’,前問曰:犧讀如沙。沙,鳳皇也。不解鳳皇何以為沙?”答曰:“刻畫鳳皇之象於尊,其形婆娑然,或有作獻字者,齊人之聲誤耳!庇粥嵶ⅰ端咀鹨汀吩疲骸坝衫,亦刻而畫之,為山云之形!编嵥巨r(nóng)注《周禮·司尊彝》云:“獻讀為犧,犧尊飾以翡翠,象尊以象鳳皇;蛟灰韵蠊秋椬。”王注《禮器》云:“為犧牛及象之形,鑿其背,以為尊故謂之犧尊。”阮諶《禮圖》云:“犧尊畫以牛形。”云“篹,籩屬也。以竹為之,雕刻飾其直者也”,知篹為籩屬者,與豆連文,故知籩屬。以字從竹,故知以竹為之。直,柄也。篹既用竹,不可刻飾,今云“雕其直”者,是刻其柄也。云“仍,因也”者,《釋詁》文也。云“加,加爵也”者,以其非正獻,故謂之“加”。云“散角皆以璧飾其口也”者,鄭恐散角以璧為之,故云以璧飾其口。內(nèi)宰謂之瑤爵,此處謂之璧角者,瑤是玉名,爵是總號。璧是玉之形制,角是爵之所受之,名異,其實一物也。云“梡始有四足也”者,以虞氏尚質(zhì),未有馀飾,故知始有四足。云“嶡為之距”者,以夏世漸文,故知以橫木距於足中。云“《清廟》,《周頌》也”者,以文王有清明之德,祭之於廟而作頌也。云“《象》謂《周頌·武》也,以管播之”者,按《詩》:“維清,奏象舞!毕宥拍暌娢柘蠊浤匣a,知非文王樂。必以為《大武》,武王樂者,以經(jīng)云“升歌《清廟》,下管《象》”,以父詩在上,子詩在下,故知為武王樂也!耙怨懿ブ保^吹管播散詩之聲也。云“《大武》,周舞也”者,上云“下管《象》”,謂吹《大武》詩,此云“舞《大武》”,謂為《大武》之舞。云“《大夏》,夏舞也”者,以《大夏》是禹樂,故為夏舞。引“《周禮》昧師”者,證經(jīng)之《昧》樂。引詩“以雅以南”者,證經(jīng)之南夷之樂,“任”即南也,則此《詩·小雅·鼓鐘》之詩。鄭云:“雅,萬舞也。萬也,南也,籥也。三舞不僣,言進退之旅也。周樂尚武,故謂萬舞為雅。”
君卷冕立于阼,夫人副袆立于房中。君肉袒迎牲于門,夫人薦豆籩。卿大夫贊君,命婦贊夫人,各揚其職,百官廢職,服大刑,而天下大服。副,首飾也,今之步搖是也!对姟吩疲骸案斌橇!薄吨芏Y》:“追師掌王后之首服,為副。”袆,王后之上服,唯魯及王者之后夫人服之,諸侯夫人則自揄翟而下。贊,佐也。命婦,於內(nèi)則世婦也,於外則大夫之妻也。祭祀,世婦以下佐夫人。揚,舉也。大刑,重罪也。天下大服,知周公之德宜饗此也。
○袆音輝,注同。袒音誕。搖,本又作繇,同,以昭反。珈音加。追,丁回反。揄,羊昭反。
[疏]“君卷”至“大服”。
○正義曰:前經(jīng)明祀周公所用器物,此經(jīng)明祀周公之時,君與夫人卿大夫命婦行禮之儀。
○“夫人副袆立于房中”者,尸初入之時,君待之於阼階,夫人立於東房中,魯之大廟,如天子明堂。得立房中者,房則東南之室也,總稱房耳。皇氏云:“祭姜嫄之廟,故有房。”按此文承上“禘祀周公”之下,下云“天下大服”,鄭注“知周公之德,宜饗此也”,則是祀周公於大廟,而云“姜嫄廟”,非辭也。
○“迎牲于門”者,謂祼鬯之后,牲入之時,迎於門。
○“夫人薦豆籩”者,謂朝踐及饋孰并酳尸之時,薦豆籩也。
○“卿大夫贊君”者,贊,助也。卿大夫助君,謂初迎牲幣告,及終祭以來之屬也。
○“命婦贊夫人”者,命婦,於內(nèi)則世婦以下,於外則卿大夫妻,并助夫人薦豆籩及祭事之屬也。
○“各揚其職,百官廢職,服大刑”者,當祭之時,命百官各揚舉其職事,如有廢職不供,服之以大刑。
○“而天下大服”者,以祭周公,文物備具,禮儀整肅,百官供命,而天下大服。明周公之德,宜合如此。
○注“副首”至“此也”。
○正義曰:經(jīng)云“副袆”,副是首飾,以其覆被頭首,漢之步搖亦覆首,故云“今之步搖”。引《詩》“副笄六珈”者,《詩·鄘風》,刺衛(wèi)宣姜之詩也。言宣姜首著副珈,而又以以笄六玉加於副上。引“《周禮》追師”者,證副者是王后首服,言追師掌為副,以供后之首服。云“袆,王后之上服”者,按《周禮》云“袆衣、揄翟、闕翟”等,皆是后之所服。但袆衣則是王后服之上者。云“唯魯及王者之后夫人服之”者,此經(jīng)“夫人副袆”,是魯?shù)梅,王者之后得行先代天子禮樂,是王者之后夫人得服之。云“諸侯夫人則自揄翟而下”者,言其馀諸侯夫人不得服袆衣也。云“命婦,於內(nèi)則世婦也,於外則大夫之妻也”者,按《喪服傳》云:“命婦者,婦人之為大夫妻!笔缷D與大夫位同,故知“內(nèi)則世婦也”。不云“女御及士妻”者,以經(jīng)云卿大夫贊君。士賤,略而不言,明士妻及女御亦略之。
是故夏礿,秋嘗、冬烝、春社、秋省而遂大蠟,天子之祭也。不言春祠,魯在東方,主東巡守以春,或闕之。省讀為狝。狝,秋田名也。春田祭社,秋田祀祊。大蠟,歲十二月,索鬼神而祭之。
○礿音藥。省,讀為狝,仙淺反。蠟,仕嫁反。守,手又反。祊音方,本又作方。索,所白反。
[疏]“是故”至“祭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?shù)眉乐隆?br> ○注“不言”至“祀祊”。
○正義曰:云“魯在東方”者,朝恒用春,當朝之年,以朝闕祭。云“王東巡守以春”者,鄭既明朝時闕春祭,又明王巡守之時,魯亦闕春祭。巡守在於二月,不於正月祭者,皇氏云:“諸侯預前待於竟,故不得正月祭也。”云“省,讀為狝。狝,秋田名也”者,以省、狝聲相近!洞笏抉R》云:“中秋教治兵,遂以狝田!惫手锾锩。云“春田祭社,秋田祀祊”者,《大司馬職》文。彼云:“秋祀祊。”鄭云:“祊當為方,謂四方句芒之屬也!
大廟,天子明堂。庫門,天子皋門。雉門,天子應(yīng)門。言廟及門如天子之制也。天子五門:皋、庫、雉、應(yīng)、路。魯有庫、雉、路,則諸侯三門與?皋之言高也。《詩》云:“乃立皋門,皋門有伉。乃立應(yīng)門,應(yīng)門將將!
○與音馀。伉,苦浪反。將將,七良反。
[疏]“大廟”至“應(yīng)門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之門及廟之制。
○“大廟,天子明堂”者,言周公大廟,制似天子明堂。
○“庫門,天子皋門者,言魯之庫門,制似天子皋門!帮糸T,天子應(yīng)門”者,言魯之雉門,制似天子應(yīng)門。
○注“言廟”至“將將”。
○正義曰:“言廟及門如天子之制也”者,謂制度高大,如似天子耳。不必事事皆同,故前文祭天,不得祭圓丘。又《郊特牲》祭天服裘冕,不服大裘,是不得盡如天子,記者美之,云天子之禮耳,是知魯之大廟,不可一一似明堂也。云“天子五門:皋、庫、雉、應(yīng)、路”者,此經(jīng)云“天子皋門”;“天子應(yīng)門”,是天子有皋門、應(yīng)門;《顧命》有畢門,畢門則路門也,是天子有路門;此經(jīng)魯有庫門、雉門:明天子亦有五門。云“魯有庫、雉、路,則諸侯三門與”者,此經(jīng)有庫門、雉門,又《檀弓》云“魯莊公之喪,既葬而绖,不入庫門”,定二年雉門災(zāi),是魯有庫、雉,則又有路門可知。魯既有三門,則馀諸侯亦有三門,故云“諸侯三門與?”但其馀諸侯有皋門、應(yīng)門及路門也。引《詩》“乃立皋門、應(yīng)門”者,證諸侯有皋門、應(yīng)門也。所引《詩》者,《大雅·文王·緜》之篇也。言大王徙居岐周,為殷諸侯,立此皋門、應(yīng)門。衛(wèi)亦有庫門,故《家語》云:“衛(wèi)莊公反國,孔子譏其繹之於庫門內(nèi),祊之於東方,失之矣!笔切l(wèi)有庫門也。
振木鐸於朝,天子之政也。天子將發(fā)號令,必以木鐸警眾。
○鐸,大各反。警,京領(lǐng)反。
○山節(jié),藻棁,復廟,重檐,刮楹,達鄉(xiāng),反坫出尊,崇坫康圭,疏屏,天子之廟飾也。山節(jié),刻欂盧為山也。藻稅,畫侏儒柱為藻文也。復廟,重屋也。重檐,重承壁材也。刮,刮摩也。鄉(xiāng),牖屬,謂夾戶窗也,每室八窗為四達。反坫,反爵之坫也。出尊,當尊南也。唯兩君為好,既獻,反爵於其上。禮,君尊于兩楹之間。崇,高也?担x為“亢龍”之“亢”,又為高坫,亢所受圭,奠于上焉。屏謂之樹,今桴思也,刻之為云氣蟲獸,如今闕上為之矣。
○藻,本又作繰,音早。棁,專悅反。復音福,注同。重,直龍反,注同。檐,以占反。刮,古八反。鄉(xiāng),許亮反,注同。坫,丁念反?狄艨,苦浪反。欂音博,又皮麥反,一音旁各反,徐又薄歷反,《字林》平碧反。盧如字,本又作櫨,音同。侏音朱。劘,莫何反。為好,呼報反。桴思也,音浮。
[疏]“山節(jié)”至“飾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魯之大廟之飾。
○“山節(jié)”,謂欂盧刻為山形。
○“藻稅”者,謂侏儒柱畫為藻文也。
○“復廟”者,上下重屋也。
○“重檐”者,皇氏云:“鄭云:重檐,重承壁材也,謂就外檐下壁復安板檐,以辟風雨之灑壁,故云:重檐,重承壁材。”
○“刮楹”者,刮,摩也,楹,柱也,以密石摩柱。
○“達鄉(xiāng)”者,達,通也,鄉(xiāng)謂窗牖也。每室四戶八窗,窗戶皆相對,以牖戶通達,故曰“達鄉(xiāng)”也。
○“反坫”者,兩君相見,反爵之坫也。筑土為之,在兩楹間,近南。人君飲酒既獻,反爵于坫上,故為之“反坫”也。
○“出尊”者,尊在兩楹間,坫在尊南,故云“出尊”。
○“崇坫康圭”者,崇,高也?,舉也。為高坫,受賓之圭,舉於其上也。
○“疏屏”者,疏,刻也。屏,樹也,謂刻於屏樹,為云氣蟲獸也。
○“天子之廟飾也”者,自“山節(jié)”以下,皆天子廟飾也。反坫亦在廟,故合言廟飾也。
○注“山節(jié)”至“之矣”。
○正義曰:“刻欂盧也”者,“節(jié)”名欂盧,《釋宮》云:“檽謂之楶!崩钛苍疲骸皺摚駲乇R也,則今之斗拱!痹啤爱嬞逯闭,按《釋宮》云:“杗廇謂之梁,其上楹謂之棁。”李巡曰:“梁上短柱也。”云“鄉(xiāng),牖屬”者,《詩·豳風》“塞向墐戶”,是牖屬也。云“出尊,當尊南也”者,以當近南回露鄉(xiāng)外為出,今言“出尊”,故知“尊南”也。云“禮,君尊于兩楹之間”者,以燕禮燕臣子,列尊于東楹之西。今兩君敵體,當尊在兩楹之間,故《鄉(xiāng)飲酒》賓主敵體,“尊于房戶間”是也;适辖獯,用《燕禮》之文“尊于東楹之西”為兩楹之間,失之矣。云“康,讀為亢龍之亢”者,按《易·乾·上九》:“亢龍有悔!弊x從之。云“屏謂之樹,今浮思也”者,屏謂之樹,《釋宮》文。漢時謂屏為浮思,故云“今浮思”。解者以為天子外屏,人臣至屏俯伏思念其事。按《匠人》注云:“城隅謂角浮思也!睗h時東闕浮思災(zāi),以此諸文參之,則浮思,小樓也,故城隅闕上皆有之。然則屏上亦為屋,以覆屏墻,故稱屏曰“浮思”;蚪馄羷t“闕”也。古詩云:“雙闕百馀尺!眲t闕於兩旁,不得當?shù),與屏別也。闕雖在兩旁,相對近道,大略言之,亦謂之當?shù)。故讖云:“代漢者當涂高,謂巍闕也!痹啤翱讨疄樵茪庀x獸,如今闕上為之矣”者,言古之疏屏,似今闕上畫云氣蟲獸。如鄭此言,似屏與闕異也。
鸞車,有虞氏之路也。鉤車,夏后氏之路也。大路,殷路也。乘路,周路也。鸞,有鸞和也。鉤,有曲輿者也。大路,木路也。乘路,玉路也。漢祭天,乘殷之路也。今謂之桑根車也,《春秋傳》曰:“大路素!丙[,或為欒也。
○鉤,古侯反。乘,徐食證反,注同。欒,力九反。
[疏]“鸞車”至“路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四代之車,其制各別。
○鸞車,車有鸞和也。路,則車也。
○“鉤車,夏后氏之路也”者,鉤,曲也。輿,則車床。曲輿,謂曲前闌也。虞質(zhì),未有鉤矣。
○“大路,殷路也”者,大路,木路也。
○“乘路,周路也”者,乘路,玉路也。周王禮,故用玉。
○注“《春秋傳》曰:大路素”。
○正義曰:按桓二年《左氏》云:“大路越席!痹较庆胩熘,則大路亦祭天之車。以祭天尚質(zhì),故鄭云:“大路素!
有虞氏之旂,夏后氏之綏,殷之大白,周之大赤。四者,旌旗之屬也。綏當為緌,讀如冠蕤之“蕤”。有虞氏當言緌,夏后氏當言旂,此蓋錯誤也。緌,謂注旄牛尾於杠首,所謂大麾。《書》云:“武王左杖黃鉞,右秉白旄以麾!薄吨芏Y》:“王建大旂以賓,建大赤以朝,建大白以即戎,建大麾以田也。”
○綏,依注為緌,耳隹反。注,之樹反。旄音毛。杠音江。麾,毀皮反。左杖,直亮反。鉞音越。
[疏]“有虞”至“大赤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論魯有四代旌旗!坝杏菔现當纭闭,旂當為緌,但注旄竿首,未有旒縿!跋暮笫现棥闭,鄭云綏當為旂。夏后氏漸文,既注旄竿首,又有旒縿。
○“殷之大白”,謂白色旗!爸苤蟪唷闭,赤色旗。此大白大赤,各隨代之色。無所畫也。
○注“有虞”至“田也”。
○正義曰:知“有虞氏當言緌,夏后氏當言旂”者,以虞質(zhì)於夏,故知虞世但注旄,夏世始加旒縿。知“注旄牛尾於杠首”者,《爾雅·釋天》云“注旄首曰旌”是也。云“所謂大麾”者,所謂“巾車建大麾以田”者是也。必知此緌當“大麾”者,彼大麾上有大白大赤,此經(jīng)“夏后氏之綏”下有“大白,大赤”,故知緌當大麾也。然《巾車》注云:“正色言之,大麾,夏后氏之旗,色黑!编嵈俗⒁跃q為有虞氏所建緌,則大麾不同者,有虞氏但有注旄竿首,夏后氏之旗,若去旒縿,則與虞氏不異,同謂之緌也。以“巾車”連“大白大赤”,故以緌麾為之旗。引“《書》曰”者,《牧誓》文。引之者,證白旄以指麾,是“大麾”也。引《周禮》者,《巾車職》文,明天子所用。然則魯之所用,亦當然也。
夏后氏駱馬黑鬛,殷人白馬黑首,周人黃馬蕃鬛。
○夏后氏牲尚黑,殷白牡,周骍剛。順正色也。白馬黑鬛曰駱。殷黑首,為純白兇也。骍剛,赤色。
○駱音洛,鬛,力輒反。蕃鬛,字又作番,音煩。郭璞云:“兩披發(fā)。”骍,息營反,又呼營反。正音征,又如字。為,于偽反。
[疏]“夏后”至“骍剛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三代之馬,及牲色不同!跋暮笫像橊R黑鬛”者,駱,白黑相間也。此馬白身黑鬛,故云“駱”也。夏尚黑,故用黑鬛也!耙笕税遵R黑首”者,殷尚白,故白馬也。純白似兇,故黑頭也。頭黑而鬛白,從所尚也。然類三代,俱以鬛為所尚也。
○“周人黃馬蕃鬛”者,蕃,赤也。周尚赤,用黃,近赤也。而用赤鬛,為所尚也。熊氏以為蕃鬛為黑色,與周所尚乖,非也。“夏后氏牲尚黑,殷白牡,周骍剛”者,賜魯用三代牲也。骍,赤色也。剛,牡也。骍言剛,則白亦剛,白言牡,黑亦牡也。故殷告天云“敢用玄牡”,從天色也。
泰,有虞氏之尊也。山罍,夏后氏之尊也。著,殷尊也。犧、象,周尊也。泰用瓦。著,著地無足。
○大音太,本亦作泰。著,直略反,注同。
[疏]“泰有”至“尊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用四代尊也。虞尊用瓦名泰也。然或用三代,或用四代者,隨其禮存者而用之耳,無別義也。
○“山罍,夏后氏之尊也”者,罍為云雷也,畫為山云之形也。
○“著,殷尊也”者,無足而底著地,故謂為著也。然殷尊無足,則其馀泰、罍、犧,并有足也。
○“犧、象,周尊也”者,畫沙羽及象骨飾尊也。然殷名“著”,周名“犧象”,而《禮器》云:“君西酌犧象!币嗍侵芏Y也。
○注“泰用”至“無足”。
○正義曰:以《考工記》云:“有虞氏尚陶!薄短垂酚衷疲骸坝杏菔贤吖!惫手┳鹩猛咭病
爵,夏后氏以盞,殷以斝,周以爵。斝,畫禾嫁也!对姟吩唬骸跋淳舻鞌。
○斝音嫁,又古雅反,注同。
[疏]“爵夏”至“以爵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三代爵,并以爵為形,故并標名於其上。
○“夏后氏以盞”者,夏爵名也,以玉飾之故,前云“爵用玉盞仍雕”是也。
○“殷以斝”者,殷亦爵形而畫為禾嫁,故名斝,斝,嫁也。
○“周以爵”者,皇氏云:“周人但用爵形,而不畫飾!卑础吨芏Y·太宰》:“贊玉幾玉爵!比粍t周爵或以玉為之,或飾之以玉;适显啤爸芫魺o飾”,失之矣。
灌尊,夏后氏以雞夷,殷以斝,周以黃目。
○其勺,夏后氏以龍勺,殷以疏勺,周以蒲勺。夷讀為彝,《周禮》:“春祠夏禴,祼用雞彝鳥彝。秋嘗冬烝,祼用斝,裸用彝黃彝!饼垼堫^也。疏,通刻其頭。蒲,合蒲如鳧頭也。
○勺,市灼反,下同。禴音藥。祼,古亂反。
[疏]“灌尊”至“蒲勺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魯有三代灌尊及所用之勺。
○“夏后氏以雞夷”者,夷即彝,彝,法也。與馀尊為法,故稱彝!半u彝”者,或刻木為雞形,而畫雞於彝。
○“殷以斝”者,鄭司農(nóng)云:“畫為禾稼!薄爸芤渣S目”者,以黃金為目;适显疲骸跋暮笫弦酝咛┲袭嬕噪u彝,殷著尊畫為稼彝!比蛔、彝別作,事不相依,而皇氏以當代之尊為彝,文無所據(jù)。假因當代尊為彝,則夏后氏當因山罍,不得因虞氏瓦泰;适现f,其義并非也。
○“夏后氏以龍勺”者,勺為龍頭。
○“殷以疏勺”者,疏,謂刻鏤,通刻勺頭。
○“周以蒲勺”者,皇氏云:“蒲謂合蒲,當刻勺為鳧頭,其口微開如蒲草,本合而末微開也!
○注“夷讀”至“頭也”。
○正義曰:引《周禮·春祠》“夏禴”以下,《司尊彝職》之文。云“春祠夏禴,祼用雞彝鳥彝”者,雞彝盛明水,鳥彝盛郁鬯也。秋嘗冬烝,祼用斝彝黃彝”者,義亦然。必知一時之祭并用兩彝者,以下云“朝踐用兩犧尊,再獻用兩象尊”,犧、象不可即為二時,故知兩彝祗當一節(jié);适、沈氏并云:“春用雞彝,夏用鳥彝,秋用斝彝,冬用黃彝。春屬雞,夏屬鳥,秋屬收禾稼,冬屬土色黃,故用其尊!被适系却搜,文無所出,謂言及於數(shù),非實論也。種曰稼,斂曰穡,秋時不得稱稼!对铝睢罚骸凹厩锊菽军S落!倍瓷坏糜命S彝也。下“追享”“朝享”用虎彝蜼彝,追享謂祈禱也,朝享謂月祭也,若有所法,則四時不同,何以獨用虎蜼?又崔氏義,宗廟祫祭用十八尊,祫在秋;禘祭用十六尊,禘在夏也。是一時皆數(shù)兩彝,得為十八、十六。若每時用唯有一彝,秪十七,十五,是知皇氏等之說,其義非也。
土鼓,蕢桴,葦籥伊耆氏之樂也。蕢當為塊,聲之誤也;a如笛,三孔。伊耆氏,古天子有天下之號也。今有姓伊耆氏者。
○蕢讀為塊,苦對反。桴音浮。葦,于鬼反。籥音藥。蕢,其位反,又苦怪反。笛,本又作篴,音狄。
[疏]“土鼓”至“樂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用古代之樂,“土鼓”謂筑土為鼓,“簣桴”以土塊為桴。
○“葦籥”者,謂截葦為籥,此等是伊耆氏之樂,魯?shù)糜靡病?br> ○注“蕢當”至“氏者”。
○正義曰:經(jīng)云“蕢”者,草名,與土鼓相對,故讀為塊。云“伊耆氏,古天子有天下之號也”者,《禮運》云:“伊耆氏始為蠟!毕炇菆筇镏馈0础兑住は缔o》神農(nóng)始作耒耜,是田起於神農(nóng),故說者以伊耆氏為神農(nóng)也。
拊搏,玉磬,揩擊,大琴,大瑟,中琴,小瑟,四代之樂器也。拊搏,以韋為之,充之以糠,形如小鼓?珦簦^祝、敔,皆所以節(jié)樂者也。四代,虞、夏、殷、周也。
○拊,芳甫反。搏音博。揩,居八反,注同。大琴,徐本作瑟?芬艨。祝,昌六反。敔,魚呂反,本又作圉。
[疏]“拊搏”至“器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論魯有四代樂器,但四代漸文,不如土鼓、葦籥之質(zhì),故別起其文也。
魯公之廟,文世室也。武公之廟,武世室也。此二廟,象周有文王、武王之廟也。世室者,不毀之名也。魯公,伯禽也。武公,伯禽之玄孫也,名敖。
[疏]“魯公”至“室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二廟不毀,象周之文、武二祧也。
○“文世室”者,魯公伯禽有文德,世世不毀其室,故云“文世室”!拔涫朗摇闭,伯禽玄孫武公有武德,其廟不毀,故云武世室。
○注“武公”至“名敖”。
○正義曰:按成六年立武宮,《公羊》、《左氏》并譏之,不宜立也。又武公之廟,立在武公卒后,其廟不毀,在成公之時,此《記》所云,美成王褒崇魯國而已。云“武公之廟,武世室”者,作《記》之人,因成王褒魯,遂盛美魯家之事。因武公其廟不毀,遂連文而美之,非實辭也。故下云“君臣未嘗相弒,禮樂、刑法、政俗未嘗相變也”,鄭云:“亦近誣矣!笔遣粚嵰!安菪䦟O”者,按《世本》:“伯禽生煬公熙,熙生弗,弗生獻公具,具生武公敖。”是伯禽玄孫名敖。
米廩,有虞氏之庠也。序,夏后氏之序也。瞽宗,殷學也。泮宮,周學也。庠、序,亦學也。庠之言詳也,於以考禮詳事也。魯謂之米廩。虞帝上孝,令藏粢盛之委焉。序,次序王事也。瞽宗,樂師瞽朦之所宗也,古者有道德者使教焉,死則以為樂祖,於此祭之。泮之言班也,於以班政教也。
○廩,力甚反。泮音判。委,于偽反,又作積,丁賜反。朦音蒙。
[疏]“米廩”至“學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?shù)昧⑺拇畬W也。
○“米廩,有虞氏之庠也”者,言魯之米廩,是有虞氏之庠。魯以虞氏之庠為廩,以藏粢盛。
○“序,夏后氏之序也”者,是夏家之學也。
○注“魯謂”至“祭之”。
○正義曰:“虞帝上孝”者,《尚書》云:“烝烝又!薄抖Y記》云:“舜其大孝也與?”是“虞帝上孝”也。云“今藏粢盛之委焉”者,委謂委積,言魯家於此學中,藏此粢盛委積。按桓十四年御廩災(zāi),《公羊》云:“御廩者何?粢盛委之所藏也!痹啤肮耪哂械赖抡呤菇萄桑绖t以為樂祖”者,《大司樂》文。云“於此祭之”者,謂於此瞽宗祭之,故《大司樂》云“祭於瞽宗”是也。
崇鼎,貫鼎,大璜,封父龜,天子之器也。崇、貫、封父,皆國名。文王伐崇。古者伐國,遷其重器,以分同姓。大璜,夏后氏之璜,《春秋傳》曰:“分魯公以夏后氏之璜。”
○貫,古喚反。璜音黃。父音甫,注同。分魯,扶問反。
[疏]注“崇貫”至“之璜”。
○正義曰:知皆國名者,《春秋》宣元年晉趙穿侵崇,又《書傳》有崇侯、虎貫,與“崇”連文,故知崇貫皆國名。定四年《左氏傳》:“夏后氏之璜,封父之繁弱!狈飧概c夏后氏相對,故知封父亦國名。云“文王伐崇”者,《詩·大雅》文。云“古者伐國,遷其重器,以分同姓”者,按昭十五年《左傳》云:“密須之鼓、關(guān)鞏之甲以賜晉!笔沁w其重器,以分同姓也。
越棘、大弓,天子之戎器也。越,國名也。棘,戟也!洞呵飩鳌吩唬骸白佣及渭!
[疏]注“越國”至“拔棘”。
○正義曰:以崇鼎、貫鼎是崇貫所出之鼎,則知越棘是越國所有之棘。引《春秋傳》曰“子都拔棘”者,隱十一年《左傳》文,證棘為戟!凹,戟”,《方言》文也。
夏后氏之鼓足,殷楹鼓,周縣鼓。足,謂四足也。楹謂之柱,貫中上出也。縣,縣之簨虡也。《殷頌》曰:“植我鼗鼓!薄吨茼灐吩唬骸皯(yīng)<申柬>縣鼓。”
○縣音玄,注及下注同。簨,本又作筍,恤尹反。虡音巨。植,而力反,又音置,徐音徒吏反,又徒力反。鼗音桃。應(yīng),應(yīng)對之應(yīng)。<申柬>音胤。
[疏]注“殷頌”至“縣鼓”。正義曰:所引《殷頌》者,《那》之篇,鄭注云:“置讀曰植,植鼗鼓。”引之者,證“殷楹鼓”。引《周頌·有瞽》之篇者,按《周頌·有瞽》:“始作樂,合於大祖。”經(jīng)云:“應(yīng)田縣鼓!薄睹珎鳌吩疲骸疤铮蠊!编嵲疲骸疤锂敒<申柬>,<申柬>,小鼓,在大鼓之旁!币撸C周之“縣鼓”。
垂之和鍾,叔之離磬,女媧之笙簧。垂,堯之共工也。女媧,三皇承宓羲者,叔,未聞也。和、離,謂次序其聲縣也。笙簧,笙中之簧也!妒辣尽ぷ鳌吩唬骸按棺麋姡瑹o句作磬,女媧作笙簧”。
○鐘,章兇反,《說文》作“鍾”,以此鍾為酒器,《字林》之用反。媧,徐古蛙反,又古華反。共音恭。宓音密,本又作虙,音伏。戲音羲。句,其俱反,字又作劬。
[疏]“垂之”至“笙簧”。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先代之樂。
○“垂之和鍾”者,垂之所作調(diào)和之鍾。
○“叔之離磬”者,叔之所作編離之磬。
○“女媧之笙簧”者,女媧所作笙中之簧,言魯皆有之。
○注“垂,堯之共工也”至“女媧作笙簧”。
○正義曰:按《舜典》垂作共工,謂舜時也。鄭不見古文,故以為堯時。云“女媧,三皇承宓羲”者,按《春秋緯·運斗樞》:“差德序命,宓羲、女媧、神農(nóng)為三皇!笔恰俺绣掉苏摺!兜弁跏兰o》云“女媧氏風姓,承庖羲制度,始作笙簧,無所革造。故《易》不載,不序於行,蛇身人首”是也。云“和、離,謂次序其聲縣也”者,“聲”解“和”也!翱h”解“離”也。言縣磬之時,其磬希疏相離。云“《世本·作》曰”者,《世本》,書名,有《作》篇,其篇記諸作事。云“無句作磬”者,皇氏云:“無句,叔之別名!绷x或然也。
夏后氏之龍簨虡,殷之崇牙,周之璧翣。簨虡,所以縣鍾、磬也。橫曰簨,飾之以鱗屬;植曰虡,飾之以裸屬、羽屬。簨以大版為之,謂之業(yè)。殷又於龍上刻畫之為重牙,以掛縣纮也。周又畫繒為翣,戴以璧,垂五采羽於其下,樹於簨之角上,飾彌多也。《周頌》曰:“設(shè)業(yè)設(shè)虡,崇牙樹羽。”
○翣,所甲反,又作翣。植,巿力反,徐徒力反。臝,力果反。重,直龍反。掛音卦。纮,徐音宏。載以,音戴。
[疏]“夏后”至“璧翣”。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三代樂縣之飾。
○“夏后氏之龍簨虡”者,謂簨虡之上,以龍飾之。
○“殷之崇牙”者,謂於簨之上,刻畫木為崇牙之形以掛鍾磬。
○“周之璧翣”者,謂周人於此簨上畫繒為翣,戴之以璧,下縣五采羽,掛於簨角,后王彌文,故飾彌多也。
○注“橫曰”至“樹羽”。
○正義曰:“橫曰簨,飾之以鱗屬,植曰虡,飾之以裸屬”者,按《考工記》:筍,飾之以鱗屬;鍾虡,飾之以臝屬;磬虡,飾之以羽屬。如《考工記》之文,則筍飾以龍此經(jīng)并云虡者,蓋夏時簨之與虡,皆飾之以鱗,至周乃別,故云“龍簨虡”,或可因簨連言虡也。云“簨以大版為之,謂之業(yè)”者,《詩周頌》云:“設(shè)業(yè)設(shè)虡!币詷I(yè)、虡相對,故知業(yè)則簨也。其實簨上更加大版,刻崇牙謂之業(yè)。故《詩·大雅》云:“虡業(yè)惟樅!弊⒃啤疤樢玻幸。所以縣鍾鼓也。設(shè)大版於上,刻畫以為飾”是也。云“周又畫繒為翣,戴以璧”者,翣,扇也。言周畫繒為扇,戴小璧於扇之上。云“垂五采羽於其下,樹於虡之角上”者,按《漢禮器制度》而知也。引《周頌》者,證簨虡及崇牙樹羽之義;适显疲骸俺缪勒,崇,重也,謂刻畫大版,重疊為牙!
有虞氏之兩敦,夏后氏之四連,殷之六瑚,周之八簋。皆黍稷器,制之異同,未聞。
○敦音對,又都雷反。連,本又作璉,同,力展反。瑚音胡。簋音軌。
[疏]注“皆黍”至“未聞”。
○正義曰:簋是黍稷之器,敦與瑚璉共簠簋連文,故云黍稷器也。按鄭注《周禮·舍人》云:“方曰簠,圓曰簋!贝嗽莆绰?wù)撸^瑚璉之器,與簋異同未聞也。鄭注《論語》云:“夏曰瑚,殷曰璉!辈煌,皇氏云:“鄭注《論語》誤也。此言兩敦、四璉、六瑚、八簋者,言魯之所得唯此耳!
俎,有虞氏以梡,夏后氏以嶡,殷以椇,周以房俎。梡,斷木為四足而已。之言蹶也,謂中足為橫距之象,周禮謂之距。椇之言枳椇也,謂曲橈之也。房,謂足下跗也,上下兩間,有似於堂房!遏旐灐吩唬骸盎e豆大房。”
○椇,俱甫反。斷,丁亂反,又丁管反。嶡,俱衛(wèi)反。橫,古曠反,又音光,又華盲反。枳,吉氏反。橈音擾。跗,方于反。
[疏]注“梡斷”至“大房”。
○正義曰:知“梡,斷木為四足”者,以虞氏尚質(zhì),未有馀飾,故知但有四足而已。云“謂中足為橫距之象”者,以言嶡謂足以橫蹶,故鄭讀嶡為蹶,謂足橫辟不正也。今俎足間有橫,似有橫<厥足>之象,故知足中央為橫距之象,言雞有距,以距外物,今兩足有橫而相距也。云“周禮謂之距”者,非《周禮》正文,言周代禮儀,謂此俎之橫者為距。故《少牢禮》:“腸三胃三!遍L皆及俎距是也。云“椇之言枳椇也,謂曲橈之也”者,椇枳之樹,其枝多曲橈,故陸機《草木疏》云:“椇曲來巢,殷俎似之!惫试啤扒鷺镏病。云“房,謂足下跗也,上下兩間,有似於堂房”者,按《詩》注云:“其制足間有橫,下有跗!彼坪跆煤笥蟹浚蝗玎嵈搜,則俎頭各有兩足,足下各別為跗,“足間橫”者,似堂之璧橫,下二跗,似堂之東西頭各有房也。但古制難識,不可委知。南北諸儒亦無委曲解之,今依鄭注,略為此意,未知是否。
夏后氏以楬豆,殷玉豆,周獻豆。楬,無異物之飾也。獻,疏刻之。齊人謂無發(fā)為禿楬。
○楬,徐苦瞎反,注同,又苦八反。獻,素何反。禿,土木反。
[疏]注“獻,疏刻之”。
○正義曰:獻音娑,娑是希疏之義,故為疏刻之。
有虞氏服韨,夏后氏山,殷火,周龍章。韨,冕服之韠也,舜始作之,以尊祭服,禹湯至周,增以畫文,后王彌飾也。山,取其仁可仰也;,取其明也。龍,取其變化也。天子備焉,諸侯火而下,卿大夫山,士韎韋而已。韨,或作黻。
○黻音弗。韎,莫拜反。
[疏]“有虞”至“龍章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論魯有四代韨制。
○“有虞氏服紱”者,直以韋為韨,未有異飾,故云“服韨”。夏后氏畫之以山,殷人增之以火,周人加龍以為文章。
○注“韨冕”至“而已”。
○正義曰:《易·困卦·九二》爻辭:“朱紱方來,利用享祀!笔琼倿榧婪。云“天子備焉,諸侯火而下,卿大夫山,士韎韋而已”者,按《士冠禮》:“士韎韐!笔鞘繜o飾。推此即尊者飾多,此有四等,天子至士亦為四等,故知卿大夫加山,諸侯加火,天子加龍。
有虞氏祭首,夏后氏祭心,殷祭肝,周祭肺。氣主盛也。夏后氏尚明水,殷尚醴,周尚酒。此皆其時之用耳,言“尚”非。
[疏]注“此皆”至“尚非”。
○正義曰:夏后氏尚質(zhì),故用水。殷人稍文,故用醴。周人轉(zhuǎn)文,故用酒。故云“此皆其時之用耳”。云“言尚非”者,按《儀禮》設(shè)尊尚玄酒,是周家亦尚明水也。按《禮運》云:“澄酒在下!笔侨圃谔孟拢瑒t周世不尚酒,故知經(jīng)言“尚”者,非也。
有虞氏官五十,夏后氏官百,殷二百,周三百。周之六卿,其屬各六十,則周三百六十官也。此云三百者,記時《冬官》亡矣!痘枇x》曰:“天子立六官,三公九卿,二十七大夫,八十一元士,凡百二十!鄙w謂夏時也。以夏、周推前后之差,有虞氏官宜六十,夏后氏宜百二十,殷宜二百四十,不得如此記也。
[疏]“有虞”至“三百”。
○正義曰:此經(jīng)明魯家兼有四代之官,然魯是諸侯。按《大宰職》,諸侯唯有三卿五大夫,故《公羊傳》司徒司空之下,各有二小卿,司馬之下一小卿,是三卿五大夫也。今魯雖被褒崇,何得備立四代之官?而備三百六十職者?當成王之時,褒崇於魯,四代官中,雜存官職名號,是使魯有之,非謂魯?shù)帽M備其數(shù)。但記者盛美於魯,因舉四代官之本數(shù)而言之。
○“有虞氏官五十”者,鄭差之,當為六十。
○“夏后氏官百”者,鄭差之,當為百二十。
○“殷二百者,鄭差之,當為二百四十。
○“周三百”者,鄭據(jù)《記》時《冬官》亡矣,故言三百。若兼《冬官》,則三百六十也。
○注“周之”至“記也”。
○正義曰:云“周之六卿,其屬各六十”者,《小宰職》文。云“此云三百者,《記》時《冬官》亡矣”者,以此經(jīng)四代相對,各陳其官,宜舉實數(shù),故云“《冬官》亡矣”。若文無所對,即舉其成數(shù),故《禮器》經(jīng)禮三百,《曲禮》三千。鄭《禮序》云“舉大略小,闕其殘”者,是與此經(jīng)不同。引“《昏義》”者,欲證明夏官百二十,夏倍於虞,殷倍於夏。殷官既多,周不可倍之,故但加殷百二十耳。按《尚書·周官》云:“唐虞稽古,建官惟百。夏商官倍,亦克用乂。”與此數(shù)不同者,《禮》是記事之典,須委曲備言,《書》是疏通之教,故舉大略小。
有虞氏之綏,夏后氏之綢練,殷之崇牙,周之璧翣。綏亦旌旗之緌也。夏綢其杠,以練為之旒。殷又刻繒為崇牙,以飾其側(cè),亦飾彌多也。湯以武受命,恒以牙為飾也。此旌旗及翣皆喪葬之飾!吨芏Y》:大喪葬,巾車執(zhí)蓋,從車持旌,御仆持翣,旌從遣車,翣夾柩路左右前后。天子八翣,皆戴璧垂羽。諸侯六翣,皆戴圭。大夫四翣,士二翣,皆戴緌?鬃又畣,公西赤為志,亦用此焉。《爾雅》說旌旗曰:“素錦綢杠,纁帛縿素,升龍於縿,練旒九!
○緌,耳隹反,注并同。綢,吐刃反,注同,徐音籌。從,才用反,下同。遣,棄戰(zhàn)反。夾,古洽反。柩,其久反。熏,字又作纁,香云反?,所銜反。
[疏]“有虞”至“璧翣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明魯有四代喪葬旌旗之飾!坝杏菔现棥闭撸瑒t前經(jīng)注旄於竿首。
○“夏后氏之綢練”者,謂綢杠以練,又為之旒。
○“殷之崇牙”者,謂刻繒為崇牙之形,飾旌旗之側(cè)。
○“周之璧翣”者,謂周代以物為翣,翣上戴之以璧,陳之而鄣柩車。
○注“綏亦”至“旒九”。
○正義曰:“綏亦旌旗之緌”者,以前經(jīng)云“夏后氏之綏”,是旌旗之緌,故云“綏亦旌旗之緌”,緌,謂注旄竿首也。云“夏綢其杠,以練為之旒”者,既綢杠以練,又知以練為旒者,以《爾雅》云“練旒九”也。云“湯以武受命,恒以牙為飾也”者,前經(jīng)云簨虡既以崇牙為飾,此旌旗又飾以崇牙,故云“恒”也。周亦武取天下,但殷既以牙為飾,周世尚文,更取他物飾之,不復用牙。云“此旌旗及翣皆喪葬之飾”者,以前文“崇牙”、“璧翣”是飾簨虡,此與夏后“綢練”連文。按《檀弓》:“綢練設(shè)旐,夏也!笔菃试犰浩欤手獑试嶂。引“《周禮》:大喪葬,巾車執(zhí)蓋,從車持旌,御仆持翣”者,證明葬有旌旗及翣之義。云“天子八翣皆戴璧”者,天子八翣,《禮器》文,“皆戴璧”,即此璧翣,天子之禮也。云“諸侯六翣,皆戴圭,大夫四翣,士二翣,皆戴緌”,并《喪大記》文也。引《檀弓》“孔子之喪”及《爾雅》者,證明此經(jīng)是喪葬之飾,并明綢練之義。
凡四代之服、器、官,魯兼用之。是故魯,王禮也,天下傳之久矣,君臣未嘗相弒也。禮樂、刑法、政俗,未嘗相變也。天下以為有道之國,是故天下資禮樂焉。王禮,天子之禮也。傳,傳世也。資,取也。此蓋盛周公之德耳。春秋時魯三君弒;又士之有誄,由莊公始;婦人髽而吊,始於臺駘。云“君臣未嘗相弒,政俗未嘗相變”,亦近誣矣!百Y”或為“飲”。
○傳,丈專反,注同。弒,本又作殺,音試,注同。誄,力軌反。髽,側(cè)瓜反。臺音胡。駘,大來反。近如字,又附近之近。
[疏]“凡四”至“樂焉”。
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,記者既陳四代服器官於前,此經(jīng)結(jié)之后,美大魯國也。然言“土鼓,葦籥,伊耆氏之樂”,又有女蝸氏笙簧,非唯四代而已。今此秪言四代者,據(jù)其多者言之,唯舉四代耳。其間亦有但舉三代者,此四代服器,魯家每物之中得有用之,不謂事事盡用。
○“天下以為有道之國”者,作《記》之時,是周代之末,唯魯獨存周禮,故以為“有道之國”。“是故天下資禮樂焉”者,《左傳》襄十年云:“諸侯宋、魯,於是觀禮!彼螢橥跽咧,魯是周公之胤,是“天下資禮樂焉”。
○注“春秋”至“臺駘”。
○正義曰:按隱十一年,羽父請殺桓公,將以求大宰,隱公不許,羽父使賊弒隱公,是弒一君也。莊三十二年,慶父使圉人犖賊子般,是弒二君也。閔二年,慶父又使卜齮賊公于武闈,是弒三君也。云“士之有誄,由莊公始”者,《檀弓》文,在《左傳》莊十年乘丘之役也。云“婦人髽而吊,始於臺駘”者,亦《檀弓》文!蹲笫稀废逅哪,臧武仲與邾人戰(zhàn)於狐駘,被邾人所敗,是其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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