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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記正義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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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

  君衣狐白裘,錦衣以裼之。君衣狐白毛之裘,則以素錦為衣覆之,使可裼也。袒而有衣曰“裼”。必覆之者,裘褻也!对姟吩疲骸耙洛\絅衣,裳錦絅裳!比粍t錦衣復(fù)有上衣明矣。天子狐白之上衣,皮弁服與?凡裼衣,象裘色也。
  ○衣,於既反,下文“不衣”同。復(fù),扶又反。與音馀。君之右虎裘,厥左狼裘。衛(wèi)尊者宜武猛。士不衣狐白。辟君也。狐之白者少,以少為貴也。
  ○辟音避。

[疏]“君衣”至“狐白”。
  ○正義曰:君,謂天子以狐之白毛皮為裘,其上用錦衣以裼之。
  ○注“《詩》云”至“色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鄭引《詩》者,證錦衣之上,更有衣覆之,以無正文,故引“《詩》云”。然則錦衣復(fù)有上衣明矣。云“天子狐白之上衣,皮弁服與”者,亦以無正文,故言“皮弁服與”。與,為疑辭也。必知狐白上加皮弁服者,以狐白既白,皮弁服亦白,錦衣亦白,三者相稱,皆為白也。云“凡裼衣,象裘色也”者,狐白裘用錦衣為裼,狐青裘用玄衣為裼,羔裘用緇衣為裼,是裼衣與裘色相近也。天子視朝服皮弁服,則天子皮弁之下有狐白錦衣也。諸侯於天子之朝亦然,故《秦詩》曰:“君子至止,錦衣狐裘!贝私(jīng)云“君”,則天子兼諸侯也。凡在朝,君臣同服。然則三公在天子之朝,執(zhí)璧與子、男同,則皮弁之下,狐白錦衣與子、男同也。其天子卿大夫及諸侯卿大夫在天子之朝,亦狐白裘,以下云“士不衣狐白”,則卿大夫得衣狐白也。其裼則不用錦衣,故下注云“非諸侯則不用錦衣為裼”。熊氏云:“當(dāng)用素衣為裼!逼涮熳又,及諸侯之士,在天子之朝,既不衣狐白,熊氏云“用麛裘素裼也”。諸侯朝天子受皮弁之裼,歸來鄉(xiāng)國,則亦錦衣狐裘以告廟,則《秦詩》云“君子至止,錦衣狐裘”是也。告廟之后則服之,其在國視朔,則素衣麑裘。卿大夫士亦皆然,故《論語》注云“素衣麑裘,視朔之服”是也。其受外國聘享,亦素衣麛裘,故《聘禮》“公裼降立”。注引《玉藻》云“麛裘青犴褎,絞衣以裼之”,又引《論語》云“素衣麑裘皮弁,時或素衣”。如鄭此言,則裼衣或絞,或素不定也。熊氏云:“臣用絞,君用素!被适显疲骸八匾聻檎,記者亂言絞耳!

君子狐青裘豹褎,玄綃衣以裼之;君子,大夫、士也。綃,綺屬也,染之以玄,於狐青裘相宜。狐青裘,蓋玄衣之裘。
  ○豹,包教反。綃音消。麛裘青犴褎,絞衣以裼之;犴,胡犬也。絞,蒼黃之色也。孔子曰:“素衣麛裘!
  ○麛音迷。犴音岸,胡地野犬。絞,戶交反。羔裘豹飾,緇衣以裼之;飾,猶褎也?鬃釉唬骸熬l衣羔裘!焙,黃衣以裼之。黃衣,大蠟時臘先祖之服也?鬃釉唬骸包S衣狐裘!
  ○蠟,仕嫁反。臘,力合反。錦衣狐裘,諸侯之服也。非諸侯則不用錦衣為裼。犬羊之裘不裼。質(zhì)略,亦庶人無文飾。

[疏]“君子”至“不裼”。
  ○正義曰:君子,謂大夫、士也。以狐青為裘,豹皮為褎,用玄綃之衣,以覆裼之。
  ○注“君子”至“之裘”。
  ○正義曰:知“君子,大夫士”者,以其上文已云“君”,此文云“君子”,故知是“大夫、士”也。云“蓋玄衣之裘”者,皇氏云:“玄衣,謂玄端也。”皇氏又云:“畿內(nèi)諸侯朝服用緇衣,畿外用玄衣。此狐青,又是畿外諸侯朝服之裘。”皇氏又云:“凡六冕及爵弁無裘,先加明衣,次加中衣;冬則次加袍繭,夏則不袍繭,用葛也,次加祭服。若朝服布衣,亦先以明衣親身,次加中衣;冬則次加裘,裘上加裼衣,裼衣之上加朝服;夏則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,葛上加朝服。”此皆皇氏之說。熊氏云:“六冕皆有裘,此云‘玄’,謂六冕及爵弁也,則天子諸侯皆然。而云‘大夫、士’者,君用純狐青,大夫、士雜以豹褎!毙苁嫌忠浴皟(nèi)外諸侯朝服皆緇衣,以羔為裘,不用狐青也。狐青既是冕服之裘,《周禮·司裘》謂之功裘者,以在冕服之內(nèi),人功微粗,不如黼裘、大裘之美,故故謂之功耳”。劉氏云:“凡六冕之裘,皆黑羔裘也。故《司服》云:‘祭昊天大裘而冕!韵旅峤圆辉启茫墙杂酶狒靡。又《論語》注‘緇衣羔裘’,皆祭於君之服,是祭服用羔裘也!眲⑹嫌忠源诵聻樾,與皇氏同。今刪定。三家之說,雖各有通涂,皆互有長短;适弦早軆(nèi)諸侯緇衣,畿外諸侯玄衣。按《王制》直云“玄衣而養(yǎng)老”,不辨外內(nèi)之異。又《詩·唐風(fēng)》“羔裘豹袪”,卿大夫之服!稒u風(fēng)》云:“羔裘逍遙。”鄭玄云:“朝燕之服也!薄墩撜Z》云“緇衣羔裘”,注云:“諸侯之朝服羔裘者,必緇衣為裼!碧、檜、魯,非畿內(nèi)之國,何得并云“羔裘”?若此玄衣為畿外諸侯,則鄭注此何得云“君子,大夫、士也”?又祭服無裘,文無所出,皇氏之說非也。劉氏以六冕皆用大裘,按《鄭志》大裘之上有衣,則與玄冕無異,是以小祭與昊天服同。此則劉氏之說非也。今彼此商量,以熊氏之說逾於二家!墩撜Z》注云“緇衣祭於君之服”者,謂助君祭、朝服而祭也,亦卿大夫祭於君之服也。
  ○注“犴,胡犬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熊氏以“犴,胡犬”謂胡地野犬,一解此胡作“狐”字,謂狐犬雜,未知孰是也。
  ○注“黃衣”至“狐裘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《郊特牲》云“黃衣黃冠而祭,所以息田夫”者,文在蠟祭之下,又云“既蠟而收民息已”,是蠟祭之后,為息民之祭也。此息民謂之臘,故《月令》孟冬云“臘先祖五祀”,是黃衣為臘先祖之服。皇氏用《白虎通義》云“天子狐白,諸侯狐黃,大夫狐蒼,士羔”,并與經(jīng)傳不同,鄭所不取。裘乃各有所施,皇氏說非也。

不文飾也,不裼。裼,主於有文飾之事。

[疏]“不文飾也,不裼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《聘禮》:“使臣行聘之時,主於敬,不主於文,故襲裘也!笔恰安晃娘棥敝,不裼裘也。至行享之時,主於文,故裼裘也。

裘之飾也,見美也。君子於事,以見美為敬。
  ○見,賢遍反,注、下注及下文同。

[疏]“裘之裼也,見美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裘之裼”者,謂裘上加裼衣,裼衣上雖加他服,猶開露裼衣,見裼衣之美以為敬也。

吊則襲,不盡飾也。喪非所以見美。

[疏]“吊則襲,不盡飾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凡此吊襲,謂主人既小斂之后,若未斂之前,則裼裘也。故《檀弓》云“子游裼裘而吊”是也。

君在則裼,盡飾也。臣於君所。

[疏]“君在則裼,盡飾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凡君在之時,則露此裼衣,盡其文飾之道,以敬於君也。

服之襲也,充美也。充,猶覆也。所敬不主於君則襲。

[疏]“服之襲也,充美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謂君之不在,臣所加上服揜襲裼衣。充,猶覆也,謂覆蓋裼衣之美,以君不在,敬心殺故也。
  ○注“所敬”至“則襲”。
  ○正義曰:凡敬有二體,一則父也,二則君也。父是天性至極,以質(zhì)為敬,故子於父母之所不敢袒裼。君非血屬,以文為敬。故臣於君所則裼。若平敵以下則亦襲,以其質(zhì)略故也。所襲雖同,其意異也。《聘禮》行聘致君命亦襲者,彼是聘、享相對,聘質(zhì)而享文,欲文質(zhì)相變,故裼、襲不同也。

是故尸襲,尸尊。

[疏]“是故尸襲”。
  ○正義曰:尸處尊位,無敬於下,故襲也。

執(zhí)玉,龜襲。重寶瑞也。

[疏]“執(zhí)玉,龜襲”。
  ○正義曰:凡執(zhí)玉得襲,故《聘禮》“執(zhí)圭璋致聘得襲”也。若執(zhí)璧琮行享,雖玉裼。此“執(zhí)玉”或容非聘享,尋常執(zhí)玉則亦襲也。龜是享禮庭實(shí)之物,執(zhí)之亦裼。若尋常所執(zhí)及卜則襲,敬其神靈也。

無事則裼,弗敢充也。謂已致龜玉也。

[疏]“無事”至“充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謂行禮已致龜玉之后則裼,不敢充覆其美也,亦謂在君之前故裼也。若不在君所,故無事則襲,前文云者是也。

笏,天子以球玉,諸侯以象,大夫以魚須文竹,士竹,本,象可也。球,美玉也。文,猶飾也。大夫、士飾竹以為笏,不敢與君并用純物也。
  ○球音求。魚須文竹,崔云:“用文竹及魚班也!薄峨[義》云:“以魚須飾文竹之邊!表氁舭。見於天子與射,無說笏。入大廟說笏,非古也。言凡吉事無所說笏也。大廟之中,唯君當(dāng)事說笏也。
  ○說,本又作稅,同他活反,下及注同。小功不說笏,當(dāng)事免則說之。免,悲哀哭踴之時,不在於記事也。小功輕,不當(dāng)事,可以搢笏也。
  ○免音問,注同。既搢必盥,雖有執(zhí)於朝,弗有盥矣。搢笏,輒盥,為必執(zhí)事。
  ○為,于偽反。凡有指畫於君前,用笏;造受命於君前,則書於笏。笏,畢用也,因飾焉。畢,盡也。
  ○畫,呼麥反。造,皇七報(bào)反,舊七刀反。笏度二尺有六寸,其中博三寸,其殺六分而去一。殺,猶杼也。天子杼上終葵首,諸侯不終葵首,大夫、士又杼其下首,廣二寸半。
  ○去,起呂反,下注“去上”、“則去”、“去飾”同。

[疏]“笏天”至“去一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天子以下笏之所用之物,并明用笏之事,及闊狹長短。
  ○“大夫以魚須文竹”者,文,飾也。庾氏云“以鮫魚須飾竹以成文”。“七竹,本,象可也”者,士以竹為本質(zhì),以象牙飾其邊緣,飾之可也。言“可”者,通許之辭。
  ○注“球美”至“物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《釋地》云:“西北之美者,有昆侖虛之璆、琳、瑯玕焉!崩钛病O炎、郭璞等并云“璆、琳,美玉”。此之“球”字則與璆同,故云球是美玉也。云“文,猶飾也”,謂以魚須文飾其竹。盧云“以魚須及文竹為笏”,非鄭義也。云“大夫、士飾竹以為笏者”,大夫以魚須,士用象。
  ○注“言凡”至“笏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經(jīng)總云“見於天子”,則諸侯事在其間,故云“言凡吉事無所說笏”!胺病闭叻且恢o。下文云“小功不說”,則大功以上皆說之,故云:惟吉事無說笏也。云“大廟之中,唯君當(dāng)事則說笏也”者,以臣見君無不執(zhí)笏,明大廟之中,雖當(dāng)事之時亦執(zhí)笏也。君則大廟之中,當(dāng)事之時則說笏。時臣驕泰,僣傚於君,當(dāng)事之時亦說笏,故記者明之云:臣入大廟當(dāng)事說笏,非古禮也。是當(dāng)時之僣,記者據(jù)時而言,故鄭云“唯君當(dāng)事說笏也”。必知“當(dāng)事說”者,以下文云“小功不說笏,當(dāng)事免則說之”,明君入大廟,當(dāng)事則亦說耳。凡臣見君皆執(zhí)笏,笏所以記事,射所以兆威儀。獨(dú)云“見於天子”者,以天子尊極,恐臣下畏懼,不敢執(zhí)笏,故特言“見於天子”,明臣下見於君皆然。
  ○“既搢”至“盥矣”。
  ○言“既搢笏必盥”者,謂有執(zhí)事於朝,須預(yù)絜凈,故既搢笏於帶,必盥洗其手於后。雖有執(zhí)事於朝,更不須清絜,不須盥矣。以其初盥已畢。
  ○“造受”至“飾焉”。
  ○“造受命”,謂造詣君前而受命,則書記於笏。
  ○“笏,畢用也”者,畢,盡也,謂事事盡用笏記之。
  ○“因飾焉”者,謂因其記事所須,而飾以為上下等級焉。
  ○“其中博三寸”者,天子、諸侯上首廣二寸半,其天子椎頭不殺也。大夫士下首又廣二寸半,唯笏之中央同博三寸,故云“其中博三寸”也!捌錃⒘侄ヒ弧闭,天子、諸侯從中以上,稍稍漸殺,至上首六分三寸而去其一分,馀有二寸半。在大夫士又從中以下,漸漸殺至下首,亦六分而去一。
  ○注“殺猶”至“寸半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《玉人》云“天子杼上。”此云“殺”,故知“殺,猶杼也”。云“諸侯不終葵首”者,以玉人云:天子終葵首”,則諸侯不終葵首可知也。云“大夫士又杼其下”者,以經(jīng)特云“其中博三寸”,明笏上下二首不博三寸。諸侯既南面之君,同殺其上,大夫士北面之臣,宜俱殺其下也。

而素帶,終辟,大夫素帶,辟垂,士練帶,率,下辟,居士錦帶,弟子縞帶,并紐約用組!岸貛,終辟”,謂諸侯也。諸侯不朱里,合素為之,如今衣帶為之,下天子也。大夫亦如之。率,繂也。士以下皆襌,不合而繂積,如今作幧頭為之也。辟,讀如“裨冕”之“裨”。裨,謂以繒采飾其側(cè)。人君充之,大夫裨其紐及末,士裨其末而已。居士,道藝處士也。此自“而素帶”亂脫在是耳,宜承“朱里終辟”。
  ○帶音戴。辟,依注為裨,婢支反,下同,徐又音卑,下“緇辟”、“終辟”皆放此。率音律,注及下同。并,必政反。紐,女久反。組音祖。下,戶嫁反。繂音律。幧,七綃反,又七曹反。

[疏]“而素帶,終辟”。
  ○正義曰:自此以下至“皆從男子”明帶及韡韨,及王后以下衣服等差,其文雜陳,又上下爛脫,今一依鄭注以為先后:“天子素帶,朱里,終辟。而素帶,終辟,大夫素帶,辟垂,士練帶,率,下辟,居士錦帶,弟子縞帶,并紐約用組,三寸,長齊于帶。紳長制:士三尺,有司二尺有五寸。子游曰:‘參分帶下,紳居二焉!、韡、結(jié)三齊。大夫大帶四寸。雜帶,君朱綠,大夫玄華,士緇辟二寸,再繚四寸。凡帶有率,無箴功!贝说瓤傉搸еx也,今依而解之。
  ○“天子素帶朱里”者,以素為帶,用朱為里。終辟,辟則裨也。終竟帶身在要及垂皆裨,故云“終辟”。
  ○“而素帶,終辟”者,謂諸侯也,以素為帶,不以朱為里,亦用朱綠終裨。
  ○“大夫素帶,辟垂”者,大夫亦用素為帶,不終裨,但以玄華裨其身之兩旁及屈垂者。
  ○“士練帶,率,下辟”者,士用孰帛練為帶,其帶用單帛,兩邊繂而已。繂,謂緶緝也!跋埋浴闭撸繋е琳,必反屈向上,又垂而下,大夫則總皆裨之。士則用緇,唯裨鄉(xiāng)下一垂者。
  ○“居士錦帶”者,用錦為帶,尚文也。
  ○“弟子縞帶”者,用生縞為帶,尚質(zhì)也。
  ○“并紐約用組”者,并,并也。紐,謂帶之交結(jié)之處,以屬其紐。約者,謂以物穿紐、約結(jié)其帶。謂天子以下,至弟子之等,其所紐約之物,并用組為之,故云“并紐約用組”!叭纭闭,謂紐約之組闊三寸也。
  ○“長齊于帶”者,言約紐組馀長三尺,與帶垂者齊,故云“長齊於帶”。
  ○“紳長制:士三尺,有司二尺有五寸”者,紳,謂帶之垂者。紳,重也,謂重屈而舒申。其制:士長三尺,有司長二尺五寸。
  ○“子游曰:參分帶下,紳居二焉”,記者引子游之言,以證紳之長短。人長八尺,大帶之下,四尺五寸,分為三分,紳居二分焉,紳長三尺也。
  ○“紳、韡、結(jié)三齊”者,紳,謂紳帶。韡,謂蔽膝。結(jié),謂約紐馀紐。三者俱長三尺,故云“三齊”也。
  ○“大夫大帶四寸”,謂合素為之廣四寸。
  ○“雜帶,君朱綠,大夫玄華,士緇辟”者,雜,猶飾也,謂飾帶君用朱綠,大夫用玄華,士用緇也。
  ○“士緇辟二寸,再繚四寸”,謂用單練廣二寸?,繞也。再度繞要,亦四寸也。
  ○“凡帶有率,無箴功”者,凡帶,謂有司之帶。有繂,謂其帶既襌,亦以箴緶緝其側(cè),但繂俵之而已,無別裨飾之箴功,故云“無箴功”。
  ○注“而素”至“終辟”。
  ○正義曰:以文承“天子素帶”,“終辟”,故知“素帶”“謂諸侯”。以绖不云“朱里”,故云“諸侯不朱里”,“下天子也”。云“率,繂也,士以下皆襌,不合而繂積”者,以“率”非縫繞之事,故讀為“繂”,與碑繂同也。知“士以下皆襌”者,以經(jīng)云“士練帶,率”,繂,是縫俵之名,以縫旁邊,故知“襌”也。云“辟,讀如裨冕之裨”者,讀如《曾子問》“大祝裨冕”之裨也。云“人君充之”者,充,滿也。人君,謂天子諸侯。飾帶從首及末遍滿皆飾,故云“充之”。云“大夫裨其紐及末”者,大夫卑,但飾其帶紐以下,至於末也。云“士裨其末而已”者,士又卑,但裨其一條下垂者,故云裨末而已。云“宜承朱里終辟”者,以下文云“天子素帶,朱里,終辟”,此文即云“素帶終辟”,次云“大夫”,故知宜承“天子素帶”之下文相次也。
  ○注“三寸”至“為衿”。
  ○正義曰:知“三寸,約帶紐組之廣”者,以帶廣四寸,此云“三寸,長齊於帶”,承上“紐約用組”之下,故知是紐廣也。云“言其屈而重也”者,解垂帶名紳之意,申,重也。云“宜承約用組”者,以此經(jīng)直云“三寸,長齊于帶”,非發(fā)語之端,明知有所承次,故以為宜承“約用組”之下。
  ○注“雜猶”至“三齊”。
  ○正義曰:上云“裨”,此云“雜”,故知“雜”即上之“裨”也。云“君裨帶上以朱,下以綠”者,君,謂天子、諸侯。崔氏、熊氏并云:“據(jù)要為正,飾帶外邊,上畔以朱,朱是正色,故在上也。下畔以綠,綠是間色,故在下也!痹啤按蠓蝰源,外以玄,內(nèi)以華。華,黃色也”者,熊氏云:“近人為內(nèi),遠(yuǎn)人為外!毙翘焐,故在外。以華對玄,故以為黃也。黃是地色,故在內(nèi)也。云“士裨垂之下,外內(nèi)皆以緇”者,士既練帶,而《士冠禮》謂之“緇帶”,濛裨色言之,故謂之“緇帶”,以裨之外內(nèi)皆用緇也。云“宜承紳、韡、結(jié)三齊”者,以下文“三寸,長齊于帶”,合承上“紐約用組”之后,則此“大夫大帶”一經(jīng),不得廁在其間,故知宜承下“紳、韡、結(jié)三齊”之后也。

韡,君朱,大夫素,士爵韋。此玄端服之韡也。韡之言蔽也。凡韡,以韋為之,必象裳色。則天子、諸侯玄端朱裳,大夫素裳。唯士玄裳,黃裳,雜裳也。皮弁服皆素韡。
  ○韡音必。圜,殺,直:目韡制。
  ○圜音圓。天子直,四角直,無圜、殺。公侯前后方,殺四角,使之方,變於天子也。所殺者去上下各五寸。大夫前方后挫角,圜其上角,變於君也。韠以下為前,以上為后。
  ○挫,作臥反。士前后正。士賤,與君同,不嫌也。正,直、方之間語也。天子之士則直,諸侯之士則方。韠下廣二尺,上廣一尺,長三尺,其頸五寸,肩,革帶,博二寸。頸五寸,亦謂廣也。頸中央,肩兩角,皆上接革帶以系之,肩與革帶廣同。凡佩,系於革帶。
  ○頸,吉井反,又吉成反。大夫大帶四寸。雜帶,君朱綠,大夫玄華,士緇辟二寸,再繚四寸。凡帶有率,無箴功。雜猶飾也,即上之裨也。君裨帶,上以朱,下以綠終之。大夫裨垂,外以玄,內(nèi)以華。華,黃色也。士裨垂之下,外內(nèi)皆以緇,是謂緇帶。大夫以上以素,皆廣四寸。士以練,廣二寸,再繚之。凡帶,有司之帶也,亦繂之如士帶矣。無箴功,則不裨之。士雖繂帶裨,亦用箴功。凡帶不裨,下士也。此又亂脫在是,宜承“紳、韠、結(jié)三齊”。
  ○繚音了。箴音針。下士,崔如字,或戶嫁反。一命缊韨幽衡,再命赤韨幽衡,三命赤韨蔥衡。此玄冕爵弁服之韠,尊祭服異其名耳。韨之言亦蔽也。缊,赤黃之間色,所謂韎也。衡,佩玉之衡也。幽,讀為“黝”。黑謂之黝,青謂之蔥!吨芏Y》“公侯伯之卿三命,其大夫再命,其士一命,子男之卿再命,其大夫一命,其士不命”。
  ○缊音溫。韨音弗。幽,讀為黝,出注,幼糾反,黑也,下同。韎,莫拜反,又音妹。天子素帶,朱里,終辟。謂大帶也。

[疏]“韠君”至“終辟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經(jīng)總明韠韨上下尊卑之制,唯有“大夫大帶”一經(jīng)廁在其間,已於“帶條”說訖。
  ○注“此玄”至“素韠”。
  ○正義曰:知“此玄端服之韠也”者,按《士冠禮》玄端、玄裳、黃裳、雜裳、爵韠,謂士玄端之韠。此云“士爵韋”,故知是玄端之韠也。云“天子、諸侯玄端朱裳”者,以韠從裳色。君既用朱,故知裳亦朱色也。然天子諸侯祭服,玄衣纁裳。知此朱韠非祭服韠者,若其祭服則君與大夫士無別,同是赤色,何得云“大夫素,士爵韋”?且祭服之韠,大夫以上謂之韨,士爵弁謂之韎韐,不得稱韠也。云“大夫素裳”者,大夫玄端,以素為裳,故素韠也。此則大夫、士朝君之服。大夫既以素裳為朝服,又以玄端服,禮窮則同故也。云“唯士玄裳,黃裳,雜裳也”者,《士冠禮》謂玄端之裳也。士朝服則素裳,故鄭注《士冠禮》,朝服則玄端之衣,易其裳耳。云“皮弁服皆素韠”者,按《士冠禮》“皮弁服素韠”。云“皆”者,君與大夫、士皮弁皆然,故云“皆”也。
  ○注“目韠制”。
  ○正義曰:經(jīng)云“圜”,則下文“大夫前方后挫角”,則圜也。經(jīng)云“殺”,則下文“公侯前后方”,方則“殺”也。經(jīng)云“直”,則下文云“天子直”。是“目韠制”也。
  ○注“殺四”至“五寸”。
  ○正義曰:以經(jīng)云“前后方”,是“殺四角”也。上下各去五寸,所去之處,以物補(bǔ)飾之使方,變於天子也。云“所殺者去上下各五寸”者,按《雜記》云“韠會去上五寸”,是上去五寸。又云“紕以爵韋,六寸”,不至下五寸,是去下五寸。鄭注《雜記》云:“會,謂上領(lǐng)縫也。領(lǐng)之所用,蓋與紕同!比玎嵈搜裕瓷先ノ宕缡穷I(lǐng)也。以爵韋為領(lǐng),故云“領(lǐng)之所用”,“與紕同”。下云“所去五寸,純以素”。故鄭注《雜記》云:“純紕所不至者五寸。”然則上去五寸是領(lǐng)也,下去五寸是純也。若然,唯去上畔下畔,而云“殺四角”者,蓋四角之處別異之,使殊於馀邊也。其會之下,純之上,兩邊皆紕以爵韋,表里各三寸。故《雜記》云:“韠長三尺,下廣二尺,上廣一尺,會去上五寸。紕以爵韋六寸,不至下五寸,純以素,紃以五采!表{制大略如此。但古制難知,不可委識,或據(jù)《禮圖》,天子韠制,形如要鼓也,以今參驗(yàn),不附人情。故今依附《記》文,參驗(yàn)情事而為此說,以俟后賢。
  ○注“圜其”至“為后”。
  ○正義曰:以經(jīng)云“后挫角”,謂殺上角使圜,不令方也。
  ○注“正,直、方之間語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正,謂不邪也。直而不邪謂之正,方而不邪亦謂之正,故云“正,直、方之間語”。
  ○注“頸五”至“革帶”。
  ○正義曰:云“頸五寸亦謂廣”者,鄭恐上下長五寸,故云“亦謂廣”也。其上下及肩與革帶俱二寸也。云“凡佩,系之革帶”者,以韠系於革帶,恐佩系於大帶,故云然。以大帶用組約,其物細(xì)小,不堪縣韠佩故也。
  ○注“此玄”至“不命”。
  ○正義曰:以上經(jīng)云“君朱,大夫素,士爵韋”,是玄端服之韠,故云“此玄冕爵弁服之韠”,言異於上也。此據(jù)有孤之國,以卿大夫雖三命再命,皆著玄冕。若無孤之國,則三命再命之卿大夫皆絺冕,不得唯玄冕也。爵弁,則士所服。云“尊祭服,異其名耳”者,他服稱韠,祭服稱韨,是異其名。韨、韠皆言為蔽,取蔽鄣之義也。知祭服稱韨者,按《易·困卦·九二》“朱紱方來,利用享祀”,是祭祀稱韨也。按《詩毛傳》,天子純朱,諸侯黃朱。黃朱色淺,則亦名赤韨也。則大夫赤韨,色又淺耳。有虞氏以前,直用皮為之,后王漸加飾焉,故《明堂位》云:“有虞氏服韨,夏后氏山,殷火,周龍章!北俗⒃疲骸疤熳觽溲桑T侯火而下,卿大夫山,士韎韐而已。”云“缊,赤、黃之間色,所謂韎也”者,按此云“一命,缊韨”,一命,謂公侯伯之士!妒抗诙Y》“爵弁韎韐”,此“缊韨”則當(dāng)彼“韎韐”,故云“所謂韎也”。《毛詩》云:“韎韐茅蒐染!饼R人謂“茅蒐”為“韎韐”聲也。茅蒐,則蒨草也。以蒨染之,其色淺赤,則缊為赤、黃之間色。若子、男大夫,但名“缊韨”,不得為韎韐也,以其非士故耳。云“黑謂之黝,青謂之蔥”者,《周禮·牧人》云:“陰祀用黝牲。”又孫炎注《爾雅》云:“黝青黑,蔥則青之異色!比鼊t公之卿玄冕,侯伯之卿絺冕,皆赤韨蔥衡。

王后袆衣,夫人揄狄,袆讀如翚,揄讀如搖,翚、搖皆翟雉名也。刻繒而畫之,著於衣以為飾,因以為名也。后世作字異耳。夫人,三夫人,亦侯伯之夫人也。王者之后,夫人亦袆衣。
  ○袆音翚,許韋反,注及下同。揄音搖,羊消反。《爾雅》云:“伊洛而南,素質(zhì)五色,皆備成章曰翚。江淮而南,青質(zhì)五色,皆備成章曰鷂。”鷂音搖。謂刻畫此雉形,以為后夫人服也。翟,直歷反。著,直略反,又竹略反。三寸,長齊于帶,紳長制:士三尺,有司二尺有五寸。子游曰:“參分帶下,紳居二焉!奔、韠、結(jié)三齊。三寸,謂約帶紐組之廣也。長齊于帶,與紳齊也。紳,帶之垂者也,言其屈而重也!墩撜Z》曰:“子張書諸紳。”有司,府史之屬也。三分帶下而三尺,則帶高於中也。結(jié),約馀也。此又亂脫在是,宜承“約用組”。結(jié),或?yàn)椤榜啤薄?br>  ○紳音申,本亦作申,下同。重,直龍反。君命屈狄,再命袆衣,一命襢衣,士褖衣。君,女君也。屈,《周禮》作“闕”,謂刻繒為翟,不畫也。此子、男之夫人,及其卿、大夫、士之妻命服也。袆,當(dāng)為“鞠”,字之誤也。禮,天子諸侯命其臣,后夫人亦命其妻以衣服,所謂“夫尊於朝,妻榮於室”也。子、男之卿再命,而妻鞠衣,則鞠衣、襢衣、褖衣者,諸侯之臣皆分為三等,其妻以次受此服也。公之臣,孤為上,卿、大夫次之,士次之。侯、伯、子、男之臣,卿為上,大夫次之,士次之。褖,或作“稅”。
  ○屈音闕,注同。袆,依注音鞠,居六反,又曲六反。襢,張戰(zhàn)反。褖,吐亂反,注作稅,音同。唯世婦命於奠繭,其他則皆從男子。奠,猶獻(xiàn)也。凡世婦已下,蠶事畢獻(xiàn)繭,乃命之以其服。天子之后、夫人、九嬪,及諸侯之夫人,夫在其位,則妻得服其服矣。自“君命屈狄”至此,亦亂脫在是,宜承“夫人揄狄”。

[疏]“王后”至“男子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王后以下命婦之服,唯有“三寸,長齊于帶”一經(jīng),廁在其間。帶事前文已解訖,
  ○“王后袆衣”者,袆,讀如“翚”,謂畫翚於衣,六服之最尊也。
  ○“夫人揄狄”者,揄,讀如“搖”,狄,讀如“翟”,謂畫讀翟之雉於衣,謂三夫人及侯伯夫人也。
  ○“君命屈狄”者,君,謂女君,子男之妻也。被后所命,故云“君命屈狄”者。屈,闕也。狄,亦翟也。直刻雉形,闕其采畫,故云“闕翟”也。
  ○“再命袆衣”者,再命,謂子男之卿。袆,當(dāng)為“鞠”,謂子、男卿妻服鞠衣也。
  ○“一命襢衣”者,襢,展也。子、男、大夫一命,其妻服展衣也。
  ○“士褖衣”者,謂子、男之士不命,其妻服褖衣。鄭注《士喪禮》,褖之言緣,黑衣裳,以赤緣之。
  ○“唯世婦命於奠繭”者,世婦,謂天子二十七世婦以下也。奠,獻(xiàn)也。獻(xiàn)繭,謂世婦及命婦入助蠶畢獻(xiàn)繭也。凡夫尊於朝,妻貴於室,皆得各服其命服。今唯世婦及卿大夫之妻并卑,雖已被命,猶不得即服命服,必又須經(jīng)入助蠶,蠶畢獻(xiàn)繭,繭多功大,更須君親命之著服,乃得服耳,故云“命於奠繭”。
  ○“其他則皆從男子”者,其他,謂后、夫人、九嬪及五等諸侯之妻也。其夫得命,則其妻得著命服,不須奠繭之命,故云“皆從男子”。
  ○注“袆讀”至“袆衣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鄭注《內(nèi)司服》引《爾雅·釋鳥》:“伊雒而南,素質(zhì)五色,皆備成章曰翚。江淮而南,青質(zhì)五色,皆備成章曰搖!编嵱衷疲骸巴鹾笾炭暈橹味僧嬛Y於衣以為文章。袆衣,畫翚者。榆翟,畫搖者。闕翟,刻而不畫。從王祭先王則服袆衣,祭先公則服榆翟,祭群小祀則服闕翟。鞠衣,黃桑服也。色如鞠塵,服之以告桑。展衣,以禮見王及賓客。褖衣,御于王之服。闕翟赤,搖翟青,褖衣玄,鞠衣黃,展衣白,褖衣黑!庇帧多嵵尽吩疲骸叭沂追保,覆也,所以覆首為之飾。其遺象,若今步繇矣。鞠衣首服編編,列發(fā)為之。其遺象,若今假紒矣。展衣,褖衣,首服以次第發(fā)長短為之,所謂髲髢。若燕居之時,則亦褖衣驪笄總而已。”其六服皆以素紗為里,故《內(nèi)司服》“陳六服”之下云“素紗”,鄭注云:“六服皆袍,制以白縳為里!痹啤胺蛉,三夫人,亦侯伯之夫人也”者,以經(jīng)云“王后袆衣”,則云“夫人榆狄”,其文相次,故以夫人為三夫人。但三夫人與三公同對王為屈,三公執(zhí)璧與子男同,則三夫人亦當(dāng)與子男夫人同,故鄭注《司服》疑而不定,云“三夫人,其闕狄以下乎”,為兩解之也。云“王者之后,夫人亦袆衣”者,以《禮記》每云“君袞冕”、“夫人副袆”。王者之后,自行正朔,與天子同,故祭其先王,服上服也。若祭先公則降焉。魯祭文王、周公,其夫人亦袆衣,故《明堂位》云“君袞冕立于阼,夫人副袆立于房中”是也。
  ○注云“君女”至“作稅”。
  ○正義曰:以禮,君命其夫,后命其婦,則子男之妻不得受天子之命,故以為君謂女君。是子男之妻,受后之命,或可。女君,謂后也,命子男妻,故云“君命”。云“此子、男之夫人,及其卿、大夫、士之妻命服也”者,以《典命》云:“子男之卿再命,其大夫一命,其士不命。”此云“再命袆衣,一命襢衣,士褖衣”,又承“闕狄”下,正與子男同,故知據(jù)“子、男夫人及卿、大夫、士之妻”也。袆衣是王后之服,故疑當(dāng)為鞠衣。云“子、男之卿再命,而妻鞠衣,則鞠衣、襢衣、褖衣者,諸侯之臣,皆分為三等,其妻以次受此服也”者,鄭為此言,欲明諸侯臣之妻,唯有三等之服。云“公之臣,孤為上,卿、大夫次之,士次之”者,以《司服》云孤“絺冕而下”,卿大夫“玄冕而下”,士“皮弁而下”。此謂上公臣為三等。云“侯、伯、子、男之臣,卿為上,大夫次之,士次之”者,以此經(jīng)“再命鞠衣,一命襢衣,士褖衣”,士與大夫不同。又《典命》“子、男之卿再命,大夫一命,士不命”,尚分為三等。侯、伯之卿三命,大夫再命,士一命,是亦三等,可知鄭云然也。
  ○注“奠猶”至“榆狄”。
  ○正義曰:凡獻(xiàn)物必先奠於地,故云“奠,猶獻(xiàn)也”。云“凡世婦以下,蠶事畢獻(xiàn)繭,乃命之”者,三夫人九嬪,其位既尊,不須獻(xiàn)繭,自然得命也。世婦以下位卑,因獻(xiàn)繭,乃得命,言以下則女御亦然。經(jīng)唯云“世婦”,舉其貴者。

凡侍於君,紳垂,足如履齊,頤霤,垂拱,視下而聽上,視帶以及袷,聽鄉(xiāng)任左。紳垂,則磬折也。齊,裳下緝也。袷,交領(lǐng)也。
  ○齊音咨,本又作齋,注同。頤,以支反。霤,力救反。袷,居業(yè)反。鄉(xiāng),許亮反。折,之列反,又市列反,篇末放此。緝,七入反。凡君召以三節(jié),二節(jié)以走,一節(jié)以趨。節(jié),所以明信,輔君命也。使使召臣,急則持二,緩則持一!吨芏Y》曰“鎮(zhèn)圭以征守”,其馀未聞也。今漢使者擁節(jié)。
  ○使使,上音史,下色吏反。鎮(zhèn),珍刃反,徐音珍。守,手又反。漢使,色吏反。在官不俟屨,在外不俟車。趨君命也。必有執(zhí)隨授之者,官謂朝廷治事處也。
  ○處,昌慮反。

[疏]“凡侍”至“俟車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人臣侍君及被君召之儀。
  ○“凡侍於君”者,謂臣侍君法也。凡者,臣無貴賤皆然也。
  ○“紳垂”者,紳,大帶也。身直則帶倚,磬倚則帶垂!白闳缏凝R”者,齊,裳下緝也。身折則裳前下緝委地,故行則足恒如踐履裳下也!邦U霤”者,霤,屋檐。身俯,故頭臨前,垂頤如屋霤。
  ○“垂拱”者,拱,沓手也。身俯則宜手沓而下垂也。
  ○“視下而聽上”者,視高則敖,故下矚也。聽上,謂聽尊者語宜諦聽,故仰頭而面鄉(xiāng)上以聽之也。
  ○“視帶以及袷”者,視尊者之處也。袷,交領(lǐng)也。視君之法,下不過帶,高不過袷,故《曲禮》云“凡視上於面則敖,下於帶則憂”是也。
  ○“聽鄉(xiāng)任左”者,此解“聽上”也。庾云:“‘聽上’及‘聽鄉(xiāng)任左’,皆備君教使也!编嵶ⅰ渡賰x》曰:“立者尊右,則坐者尊左也!笔叹畷r君坐,故侍者在右。是以“聽鄉(xiāng)”皆以左為任也。此謂臣以左耳近君,故云“任左”。
  ○“凡君召以三節(jié),二節(jié)以走,一節(jié)以趨”者,節(jié)者,以玉為之,所以明信,輔於君命者,也。君使使召臣有二節(jié)時,有一節(jié)時,故合云“三”也。隨事緩急,急則二節(jié),臣故“走”也。緩則一節(jié),臣故“趨”也。庾氏云:“君召以三節(jié)者,謂君召臣急,則以二節(jié),緩則以一節(jié)。急、緩不出於三耳,不謂節(jié)盡於三也!薄霸诠俨毁箤,在外不俟車”者,急趨君召也。官,謂朝廷治事處也。外,謂其室及官府也。在官近,不須車,故言“屨”。在外遠(yuǎn),故云“車”。
  ○注“《周禮》”至“擁節(jié)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《周禮·典瑞》文。引之者,證君召臣之節(jié),謂征召守國諸侯,以鎮(zhèn)圭召之。云“其馀未聞”者,謂召諸侯之外,別召馀臣未聞。云“今漢使擁節(jié)”者,擁,持也。漢時使人召臣,持節(jié)召之也。

士於大夫,不敢拜迎,而拜送。禮不敵,始來拜,則士辟也。
  ○辟音避,下“亦辟”、“辟先”、“辟德”皆同。士於尊者先拜,進(jìn)面,答之拜則走。士往見卿大夫,卿大夫出迎,答拜亦辟也。

[疏]“士於”至“則走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士於尊者之法!笆快洞蠓,不敢拜迎”者,此謂大夫詣士,禮既不敵,故士不敢迎而先拜,大夫雖拜,士則辟之。
  ○“而拜送”者,按《儀禮·鄉(xiāng)射》、《鄉(xiāng)飲酒》、《公食》、《聘禮》,但是主人送賓者,皆主人再拜,賓不答拜。鄭注云:“不答拜者,禮有終故也!薄笆快蹲鹫呦劝荨闭撸^士往詣卿大夫,即先於門外拜之也。
  ○“進(jìn)面”,士先於外拜,拜竟乃進(jìn)面,親相見也。
  ○“答之拜則走”者,若大夫出迎而答拜於士,則士走辟之也。

士於君所言大夫,沒矣,則稱謚若字,名士。與大夫言,名士,字大夫。君所,大夫存亦名。

[疏]“士於”至“大夫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士於君及大夫之所言群臣之法。
  ○“士於君所言大夫”者,謂士在君前,與君言論及於大夫也。
  ○“沒矣,則稱謚若字”者,君前臣名,若彼大夫生則士呼其名;若彼大夫已死沒,而士於君前言,則稱彼謚;無謚則稱字:不呼其名,敬貴故也。
  ○“名士”者,士賤,雖已死,而此生士與君言,猶呼死士名也。
  ○“與大夫言,名士,字大夫”者,謂士與大夫言次論及他生大夫、士之法也。士賤,故呼之名,大夫貴,故呼之字也。若大夫、士卒,則字士、謚大夫。

於大夫所,有公諱,無私諱。公諱,若言語所辟先君之名。凡祭不諱,廟中不諱,謂祝嘏之辭中,有先君之名者也。凡祭,祭群神。廟中上不諱下。
  ○嘏,古雅反。教學(xué)、臨文不諱。為惑未知者。
  ○為,于偽反,下“為幼”、“為起事”同。

[疏]“於大”至“不諱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諱與不諱之法。
  ○“有公諱無私諱”者,謂士及大夫言,但諱君家,不自私諱父母也。崔氏云:“謂伯叔之諱耳。若至親則不得言!扁自疲骸爸^士與大夫言,有音字同己祖禰名字,皆不得諱,辟敬大夫,故不重敬。”“凡祭不諱,廟中不諱”者,謂祝嘏之辭,中有先君名者也。凡祭,祭群神也,謂社稷、山川百神也。祝嘏辭中有先君之名,不諱之也!皬R中上不諱下”,若有事於祖,則不諱父也。有事於父則諱祖。
  ○“教學(xué)臨文不諱”者,教學(xué),為師長也。教人若諱,疑誤后生也。臨文,謂簡牒及讀法律之事也,若諱則失於事正也。

古之君子必佩玉,比德焉。君子,士已上。右徵、角,左宮、月,玉聲所中也。徵、角在右,事也,民也,可以勞。宮,羽在左,君也,物也,宜逸。
  ○徵,張里反,注同。中,丁仲反,下文同。趨以《采齊》,路門外之樂節(jié)也。門外謂之趍。齊,當(dāng)為“楚薺”之薺。
  ○趍,七須反,本又作“趣”。齊,依注作“薺”,疾私反!恫伤j》,《詩》篇名。行以《肆夏》,登堂之樂節(jié)。周還中規(guī)。
  ○反行也,宜圜。
  ○還音旋,本亦作“旋”,下同。圜音圓,折還中矩,曲行也,宜方。
  ○折,之設(shè)反。進(jìn)則揖之,退則揚(yáng)之,然后玉鏘鳴也。揖之,謂小俛,見於前也。揚(yáng)之,謂小仰,見於后也。鏘,聲貌。
  ○鏘,七羊反。見,賢遍反,下同。故君子在車則聞鸞、和之聲,行則鳴佩玉,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。鸞在衡,和在式。自,由也。
  ○辟,本又作“僻”,匹亦反,又婢亦反,徐芳益反。
  ○君在不佩玉,左結(jié)佩,右設(shè)佩。謂世子也。出所處而君在焉,則去德佩而設(shè)事佩,辟德而示即事也。結(jié)其左者,若於事有未能也。結(jié)者,結(jié)其綬不使鳴也。居則設(shè)佩,謂所處而君不在焉。朝則結(jié)佩。朝於君亦結(jié)左。齊則綪結(jié)佩,而爵韠。綪,屈也。結(jié)又屈之,思神靈,不在事也。爵韠者,齊服玄端。
  ○齊,側(cè)皆反,注同。綪,側(cè)耕反。凡帶必有佩玉,唯喪否。喪主於哀,去飾也。凡,謂天子以至士。佩玉有沖牙,居中央以前后觸也。
  ○沖,昌容反。君子無故玉不去身,君子於玉比德焉。故,謂喪與災(zāi)眚。
  ○災(zāi)音災(zāi)。眚,色耿反。天子佩白玉而純組綬,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,大夫佩水蒼玉而純組綬,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,士佩瓀玟而缊組綬。玉有山玄、水蒼者,視之文色所似也。綬者,所以貫佩玉,相承受者也。純,當(dāng)為“緇”。古文“緇”字或作絲旁才。綦,文雜色也。缊,赤黃。
  ○綬音受。純,讀為緇,側(cè)其反。瑜,羊朱反。綦音其。瓀,而兗反,徐又作萩,同。玟,武巾反,字又作“<石攵>”,同。缊音溫?鬃优逑蟓h(huán)五寸而綦組綬。謙不比德,亦不事也。象,有文理者也。環(huán),取可循而無窮。

[疏]“古之”至“中矩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廣明佩玉之事。各隨文解之。
  ○注“比德”至“已上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《詩·秦風(fēng)》云:“言念君子,溫其如玉!笔怯褚浴氨鹊隆。按《聘義》云:“溫潤而澤,仁也?b密以栗,知也。廉而不劌,義也。垂之如隊(duì),禮也!薄版隗夼赃_(dá),信也!笔怯褚员鹊乱。按下文云“天子佩白玉”,下至“士佩瓀玟”,士是君子含士以上也。
  ○注“玉聲”至“宜逸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玉聲所中也”者,謂所佩之玉,中此徵、角、宮、羽之聲。云“事也,民也,可以勞”者,按《樂記》:“角為民,徵為事!庇?guī)莿幼髦,而佩徵、角。事則須作而成,民則供上役使,故可勞而在右也。云“君也,物也,宜逸”者,按《樂記》云:“宮為君,羽為物!苯駥m、羽在左,是無事之方。君宜靜而無為,物宜積聚,故在於左,所以“逸”也。
  ○注“路門”至“之薺”。
  ○正義曰:路寢門外至應(yīng)門謂之“趨”,於此趨時,歌《采齊》為節(jié)。云“齊,當(dāng)為‘楚薺’之薺”者,按《詩·小雅》有《楚茨》之篇,此作“齊”字,故讀為《楚茨》之“茨”,音同耳,其義則異。
  ○注“登堂之樂節(jié)”。
  ○正義曰:路寢門內(nèi)至堂,謂之“行”,於行之時則歌《肆夏》之樂。按《爾雅·釋宮》云:“室中謂之時,堂上謂之行,堂下謂之步門,外謂之趨,中庭謂之走,大路謂之奔!贝藢ξ亩。若總而言之,門內(nèi)謂之行,門外謂之趨。鄭注《樂師》云:“行,謂於大寢之中。趨,謂於朝廷!比粍t王出,既服至堂而《肆夏》作,出路門而《采薺》作。其反,入至於應(yīng)門、路門亦如之。此謂步迎賓客。王如有車出之事,登車於大寢西階之前,反降於阼階之前,《尚書傳》曰“天子將出,撞黃鐘之鐘,右五鐘皆應(yīng),入則撞蕤賓之鐘,左五鐘皆應(yīng)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反行也,宜圜”。
  ○正義曰:反行謂到行,反而行,假令從北向南,或從南向北。
  ○注“曲行也,宜方”。
  ○正義曰:曲行,謂屈曲而行,假令從北向南行,曲折而東向西向也。
  ○“進(jìn)則”至“鳴也”。
  ○揖,俯也。若行前進(jìn),則身恒小俯俛也。
  ○“退則揚(yáng)之”者,揚(yáng),仰也。卻退遷行則身微仰也。
  ○“然后玉鏘鳴也”者,若進(jìn)俯退仰,則然后佩離身而直行搖動,佩自擊,所以玉聲得鏘鏘而鳴也。
  ○注“揖之”至“后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見於前”者,謂佩鄉(xiāng)前垂而見之!耙婌逗蟆闭,謂佩鄉(xiāng)后垂而見也。
  ○“是以非辟之心,無自入也”,謂君子恒聞鸞和佩玉之正聲。自,由也。是以非類邪辟之心,無由入於身也。
  ○注“鸞在衡,和在式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鸞在衡,和在式”,《韓詩外傳》文也。若鄭康成之意,此謂平常所乘之車也。若田獵之車,則鸞在馬鑣也。故注《秦詩》云:“置鸞於鑣,異於乘車!编嶌丁肚卦姟芳人让餮,故於《毛詩傳》云“在軾曰和,在鑣曰鸞”,鄭不復(fù)易毛也。又於《商頌》箋云“鸞在鑣”,同毛氏之說,亦不復(fù)具言,以《秦詩》箋已明言故也。
  ○“君在”至“設(shè)佩”。
  ○謂世子出所處而與君同在一處,則不敢佩玉。玉以表德,去之示己無德也。
  ○“左結(jié)佩”者,佩亦玉佩。既不佩玉,而結(jié)左佩也。鄭云“結(jié)者,結(jié)其綬不使鳴也”。賀云:“事佩綬且不鳴,今云‘結(jié)綬使不鳴’,則猶在佩玉也。”
  ○“右設(shè)佩”者,結(jié)左邊玉佩而設(shè)右邊事佩。事佩,是木燧大觿之屬。
  ○注“謂世”至“鳴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知“謂世子也”者,以臣之對君,則恒佩玉,故下云:“君子無故玉不去身。”前文云:“然后玉鏘鳴也!笔浅贾コ,備儀盡飾,當(dāng)佩玉。今云“君在不佩玉”,故知非臣,下云“世子佩瑜玉”,是以知世子也。云“出所處而君在焉”者,以下文“朝則結(jié)佩”,謂朝時,明此君在,非朝處也。云“去德佩”者,謂結(jié)玉佩不使鳴,非謂全去也。云“而設(shè)事佩”者,大觿木燧之屬也。云“辟德而示即事也”者,以辟德不敢當(dāng),故“去德佩”而示有勞役之事,以奉於上,故設(shè)事佩也。自朝則結(jié)佩,朝結(jié)佩及設(shè)佩,亦皆謂世子。
  ○“齊則綪結(jié)佩”,此謂總包凡應(yīng)佩玉之人,非唯世子綪結(jié)佩。綪,屈也。謂結(jié)其綬,而又屈上之也。
  ○“而爵韠”者,謂士玄端,齊故爵韋為韠也。而熊氏、皇氏并謂諸侯以下皆以玄端,齊而以爵韋為韠,同士禮,以其齊,故不用朱韠素韠也。義或然也。
  ○“佩玉有沖牙”,凡佩玉必上系於沖,下垂三道,穿以蠙珠,下端前后以縣於璜,中央下端縣以沖牙,動則沖牙前后觸璜而為聲。所觸之玉,其形似牙,故曰“沖牙”。皇氏謂沖居中央,牙是外畔兩邊之璜,以沖、牙為二物。若如皇氏說,鄭何得云牙“居中央以為前后觸也”。
  ○注“玉有”至“赤黃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玉有山玄、水蒼者,視之文色所似也”者,玉色似山之玄而雜有文,似水之蒼而雜有文,故云“文色所似”。但尊者玉色純,公侯以下,玉色漸雜,而世子及士唯論玉質(zhì),不明玉色,則玉色不定也。瑜是玉之美者,故世子佩之。承上天子、諸侯,則世子,天子、諸侯之子也。然諸侯之世子雖佩瑜玉,亦應(yīng)降殺天子世子也。瓀玟,石次玉者,賤,故士佩之。云“純,當(dāng)為緇”者,以經(jīng)云玄組、朱組皆是色,則純亦是色也,故讀“純”為“緇”。鄭讀純?yōu)榫l,其例有異。若經(jīng)文絲帛義分明而色不見者,即讀純?yōu)榫l!睹绞稀吩啤凹儾贿^伍兩”,以有“帛”字,故“純”為“緇”。《祭統(tǒng)》云“后夫人蠶事以供純服”,以其供蠶絲義分明,故讀“純”為“緇”。《論語》云:“麻冕,禮也,今也純,儉!狈Q古用麻,今用純,則絲可知也。以色不見,故讀“純”為“緇”。若色見而絲不見,則不破純字,以義為絲,《昏禮》“女次純衣”,注云“純衣,絲衣”,如此之類是也。云“綦,文雜色也”者,《顧命》“四人綦弁”,云“綦,青黑色”!多嶏L(fēng)》“縞衣綦巾”,注云“綦,蒼艾色”,是綦為雜色。又《說文》云:“綦,蒼艾色。”是雜色也。
  ○“孔子佩象環(huán)五寸而綦組綬”。
  ○孔子以象牙為環(huán),廣五寸,以綦組為綬也。所以然者,失魯司寇,故謙不復(fù)佩德佩及事佩,示己無德、事也!芭逑蟓h(huán)”者,象牙有文理,言己有文章也。而為環(huán)者,示己文教所循環(huán)無窮也。五寸,法五行也。言文教成人,如五行成物也。

童子之節(jié)也,緇布衣,錦緣,錦紳并紐,錦束發(fā),皆朱錦也。童子,未冠之稱也!豆诙Y》曰“將冠者采衣紒”也。
  ○并紐,必正反,下女丑反。冠,古亂反,下并同。稱,尺證反。紒音計(jì)。肆束及帶,勤者有事則收之,走則擁之。肆,讀為“肄”。肆,馀也。馀束,約紐之馀組也。勤,謂執(zhí)勞辱之事也。此亦亂脫在是,宜承“無箴功”。
  ○肆音肄,以四反。童子不裘不帛,不屨絇,無緦服,聽事不麻。無事則立主人之北,南面。見先生,從人而入。皆為幼少,不備禮也。雖不服緦,猶免,深衣無麻,往給事也。裘、帛溫,傷壯氣也。絇,屨頭飾也。
  ○絇,其俱反。見,賢遍反。少,詩照反,下“少儀”同。免音問。

[疏]“童子”至“而入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童子之儀,唯有“肆束及帶”一經(jīng),鄭云“爛脫”廁在其間,宜承上“無箴功”之下。今先釋之,后論“童子”之事。
  ○“肆束及帶”者,“肆,馀也”。謂約束帶之馀組及帶之垂者。若身充勤勞之事,當(dāng)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,為其事之切迫,身須趍走,則擁抱之。收,謂斂持在手。擁,謂抱之於懷也。
  ○“童子之節(jié)也”者,謂童稚之子未成人之禮節(jié)。
  ○“緇布衣”者,謂用緇布為衣,尚質(zhì)故也。
  ○“錦緣,錦紳并紐”者,謂用錦為緇布衣之緣,又用錦為紳帶,并絇帶之紐,皆用錦也。
  ○“錦束發(fā)”者,以錦為總而束發(fā)也。
  ○“皆朱錦也”者,言童子所用之錦,皆用朱色之錦。童子尚華,示將成人有文德,故皆用錦,示一文一質(zhì)之義也。
  ○“童子不裘不帛”者,為大溫,傷壯氣也。
  ○“不屨絇”者,絇,屨之飾也。未成人不盡飾為節(jié)也。
  ○“無緦服”者,童子唯當(dāng)室,與族人為禮,有恩相接之義,故遂服本服之緦耳。若不當(dāng)室,則情不能至緦,故不服也。
  ○“聽事不麻”者,鄭注云:“雖不服緦,猶免,深衣無麻,往給事也!比秽嵰馐茄酝与m不緦,猶著免,深衣無绖,以往給事緦喪使役也。王云聽事不麻也,庾謂此云“無麻”,謂不當(dāng)室也。按《問喪》及鄭注之意,皆以童子不當(dāng)室,則無免。而此注云“猶免”者,崔氏、熊氏并云:“不當(dāng)室而免者,謂未成服而來也!秵枂省吩啤划(dāng)室不免’者,謂據(jù)成服之后也。”
  ○“無事則立主人之北,南面”者,主人,喪主也。此童子來聽使,若有事則使之。若無事時在旁,謂在主人之北,南面而立。
  ○“見先生從人而入”者,先生,師也。童子不能獨(dú)為禮,若往見師,則隨成人而入也。
  ○注“雖不服緦,猶免,深衣”。
  ○正義曰:知“猶免,深衣”者,以經(jīng)但云“無緦服”,是但不著緦服耳,猶同初著深衣也。知“免”者,以《問喪》云:免者,不冠者之服。故知未成服童子,雖不當(dāng)室,猶著免也。

侍食於先生、異爵者,后祭先飯。謙也。
  ○飯,扶晚反?图,主人辭曰:“不足祭也!奔勒撸⒅魅酥傄?外,主人辭以“疏”。飧者,美主人之食也!笆琛敝源忠。
  ○飧音孫,注及下同。主人自置其醬,則客自徹之。敬主人也。徹,奠千序端。一室之人,非賓客,一人徹。同事合居者也。賓客則各徹其饌也。壹食之人,一人徹。壹,猶聚也,為赴事聚食也。凡燕食,婦人不徹。婦人質(zhì),不備禮。

[疏]“侍食”至“不徹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侍食及徹饌之節(jié)!笆淌踌断壬奔啊爱惥簟闭,此謂凡成人禮,異爵,謂尊於己也。
  ○“后祭先飯”者,此饌不為己,故“后祭”而“先飯”者,示為尊者嘗食也。
  ○“客祭”者,盛主人之饌具,故祭之!爸魅宿o曰不足祭也”者,凡主人於客,悉皆然也。祭,是盛主人之饌也。故主人致辭云:疏食不足備禮也。
  ○“客飧”者,若食竟作三飯飧也!爸魅宿o以疏”者,疏,粗也。飧,是巳食飽。飽,猶食美。故主人見客飧而致辭云,粗食傷客,不足致飽,若欲使更食然也。
  ○“主人自置其醬,則客自徹之”者,主人敬客,則自置其醬,則客宜報(bào)敬,故“自徹之”!肚Y》曰“主人親饋”是也!耙皇抑,非賓客,一人徹”者,謂同事而合居一室,若賓客則各徹其饌,今合居既無的賓主,故必少者一人徹饌也。
  ○“壹食之人,一人徹”者,壹,猶聚也。謂暫為赴事,壹聚共食。共食竟則亦不人人徹,亦推一人徹也。
  ○“凡燕食,婦人不徹”者,婦人質(zhì),不備禮也。緣男子有徹義,故明婦人禮也。

食棗、桃、李,弗致于核。恭也。
  ○核,行隔反。瓜祭上環(huán),食中,棄所操。上環(huán),頭忖也。
  ○操,七刀反。忖,本又作刌,寸本反,徐子本反。凡食果實(shí)者,后君子,陰陽所成,非人事也。
  ○后,胡豆反;鹗胝,先君子。備火齊不得也。
  ○先,悉薦反。齊,才細(xì)反。有慶,非君賜不賀。唯君賜為榮也。有憂者。此下絕亡,非其句也。勤者有事則收之,走則擁之。此補(bǔ)脫重。
  ○脫音奪。重,直用反,又直龍反。

[疏]“食棗”至“擁之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食果實(shí)及“非君賜不賀”之事,謂其懷核不置於地也。
  ○“瓜祭上環(huán)”者,食瓜亦祭先也。環(huán)者,橫斷形如環(huán)也。斷,則有上下環(huán)也。上環(huán)是疐間,下環(huán)是脫華處也。祭時取上環(huán)祭之也。
  ○“食中”者,用上環(huán)將祭而食中也。
  ○“棄所操”者,操謂手所持者,棄之不食。忖切,謂切瓜頭切去疐。此庶人法也。
  ○“凡食果實(shí)者,后君子”者,果實(shí)是陰陽所成,非關(guān)人事,故不得先嘗也。
  ○“火孰者,先君子”者,人孰和調(diào),是人之所為,恐和齊不備,故先於君子而嘗之。
  ○“有慶,非君賜不賀”者,有慶,謂或宗族、親戚燕飲聚會,雖吉不相賀,不足為榮故也。唯受君之賜為榮,故相拜賀,故云“非君賜不賀”也。

孔子食於季氏,不辭,不食肉而飧。以其待己及饌非禮也。

[疏]“孔子”至“而飧”。
  ○正義曰:凡客將食興辭,而孔子“不辭”者,必是季氏進(jìn)食不合禮也。
  ○“不食肉而飧”者,凡禮食,先食胾,次食殽,乃至肩。至肩則飽,乃飧?鬃釉诩臼霞沂,不食肉而仍為飧者,是季氏饌失禮故也。

君賜車馬,乘以拜。賜衣服,服以拜。敬君惠也。賜,君未有命,弗敢即乘、服也。謂卿大夫受賜於天子者,歸必致於其君,君有命乃服之。君賜,稽首,據(jù)掌,致諸地。致首於地。據(jù)掌,以左手覆按右手也。
  ○覆,芳服反。酒肉之賜弗再拜。輕也。受重賜者,拜受,又拜於其室也。凡賜,君子與小人不同日。慎於尊卑。
  ○慎,一本作順。

[疏]“君賜”至“同日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受君賜之法。
  ○“君賜車馬,乘以拜。賜衣服,服以拜”者,謂受君賜,賜至則拜。至明日更乘、服所賜,往至君所又拜,敬重君恩故也。
  ○“賜,若未有命,弗敢即乘、服也”者,此使臣雖受賜於王,不敢即乘、服,當(dāng)歸國獻(xiàn)其君,君命與之,則臣乃乘、服耳。若君未有命,即不敢乘、服也。
  ○“君賜”者,明受君賜拜謝之法也。
  ○“稽首”者,頭至地也!皳(jù)掌”者,據(jù),按也,謂卻右手而覆左手,按於右手之上也!爸轮T地”者,致,至也。謂頭及手俱至地,左手按於右手之上至地也。
  ○“酒肉之賜,弗再拜”者,亦謂君賜也。再,猶重也。酒肉輕,但初賜至?xí)r則拜,至明日不重往拜也。
  ○“凡賜,君子與小人不同日”者,“凡”,於君子、小人也!安煌铡闭,慎尊卑之雜也。

凡獻(xiàn)於君,大夫使宰,士親,皆再拜稽首送之。敬也。膳於君,有葷、桃、茢,於大夫去茢,於士去葷,皆造於膳宰。膳,美食也。葷、桃、茢,辟兇邪也。大夫用葷、桃,士桃而巳。葷,姜及辛菜也。茢,菼帚也!霸祆渡旁住,既致命而授之。葷,或作“焄”。
  ○葷,許云反,注“焄”同。茢音列,又音例。去,起呂反,下同。造,七報(bào)反,注同。辟,必亦反。邪,似嗟反。菼,吐敢反,郭璞云:“烏蓲也,取其苗為帚!敝悖净蜃鞴,之手反。大夫不親拜,為君之答己也。不敢變動至尊。
  ○為,于偽反,下注“為其”同。

[疏]“凡獻(xiàn)”至“己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臣獻(xiàn)君之物,及致膳於尊者之義。
  ○“凡獻(xiàn)於君”者,“凡”,於大夫、士也。謂大夫、士有食,獻(xiàn)君法也。
  ○“大夫使宰”者,大夫尊,恐君拜已之獻(xiàn),故不自往,而使已膳宰往獻(xiàn)也。
  ○“士親”者,以士賤,不嫌君拜,故身自親送也。
  ○“皆再拜稽首送之”者,雖大夫使人,初於家亦自拜送。而宰將命,及士自送,至於君門付小臣之時,宰及士皆再拜而送之也。
  ○“膳於君有葷桃茢”者,美食曰膳。謂天子、諸侯之臣,獻(xiàn)孰食於君法也?中皻飧煞,故用辟兇邪之物覆之。葷,謂姜之屬也。桃,桃枝也。茢,菼帚也。
  ○“於大夫去茢”者,謂大夫之臣,以食獻(xiàn)大夫,降於正君,除去茢,馀有葷與桃也。
  ○“於士去葷”者,謂士之臣吏,以食獻(xiàn)士也,又去葷,唯馀桃耳。
  ○“皆造於膳宰”者,皆,皆於君大夫士也。造,至也。膳宰,主飲食官也。獻(xiàn)孰食者,操醬齊以致命,致命竟而以所獻(xiàn)之食,悉付主人之食官也。
  ○“大夫不親拜,為君之答已也”者,解大夫所以不自獻(xiàn)義也。自獻(xiàn),則屈動君拜答已也,故不親也。

大夫拜賜而退,士待諾而退,又拜,弗答拜。小臣受大夫之拜,復(fù)以入告,大夫拜,便辟也。
  ○復(fù),扶又反,下“不復(fù)”同。辟音避,下“辟尊者”同。大夫親賜士,士拜受,又拜於其室。衣服弗服以拜。異於君惠也。拜受,又就拜於其家,是所謂“再拜”也。敵者不在,拜於其室。謂來賜時不見也,見則不復(fù)往也。
  ○敵,本又作適,音狄。凡於尊者有獻(xiàn),而弗敢以聞。此謂獻(xiàn)辭也。《少儀》曰:“君將適他,臣若致金玉貨貝於君,則曰:‘致馬資於有司!笔瞧漕愐。士於大夫不承賀。下大夫於上大夫承賀。承,受也。士有慶事,不聽大夫親來賀已,不敢變動尊也。
  ○聽,天丁反。親在,行禮於人稱父。人或賜之,則稱父拜之。事統(tǒng)於尊。

[疏]“大夫”至“拜之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尊卑受賜拜謝之禮。各隨文解之。
  ○“大夫拜賜而退”者,大夫往拜,至於門外,告君之小臣,小臣受其辭,入以白君,小臣亦入,大夫乃拜之。拜竟則退,不待白報(bào),恐君召進(jìn)答已故也!笆看Z而退”者,君不拜士,士故於外拜,拜竟,又待小臣傳君之報(bào)諾,出以退。
  ○“又拜”者,小臣傳君諾出,則士又拜君之諾報(bào)也。
  ○“弗答拜”者,謂君不答士拜也。
  ○“大夫親賜士,士拜受,又拜於其室”者,初亦即拜受,又往彼家拜也。
  ○“衣服弗服以拜”者,得君賜服,服以拜,大夫輕,故不服其所賜而往拜之也。
  ○注“拜受”至“拜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所謂再拜也”者,前云“酒肉之賜弗再拜”,此非酒肉賜,故“再拜也”。
  ○“敵者不在,拜於其室”。
  ○其室,獻(xiàn)者之家也。敵者相獻(xiàn),若當(dāng)時主人在,則主人拜受,不復(fù)往彼家拜也。若獻(xiàn)時主人不在,所留物置家,主人還,必往彼家拜謝獻(xiàn)也。若朋友,則《論語》云:“朋友之饋,非祭肉不拜也!
  ○“凡於尊者有獻(xiàn),而弗敢以聞”者,凡,謂賤者也,謂臣有獻(xiàn)於君,士有獻(xiàn)於大夫也。“不敢以聞”者,謂有物以獻(xiàn)尊者,其辭不敢云“獻(xiàn)聞於尊者”,但當(dāng)云“致馬資於有司”,及“贈從者”之屬也。
  ○注“此謂”至“類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引《少儀》者,證“不敢聞”也。他,他國也。君或朝天子,或往朝諸侯,若臣有金玉貨貝物獻(xiàn)君,當(dāng)?shù)啤爸埋R資於有司”,不敢言獻(xiàn)君也。言君尊恒足,應(yīng)無所乏故也。
  ○“士於大夫不承賀”者,承,受也!安皇苜R”者,謂士有慶事,不聽大夫親來賀已,不敢變動尊者故也。
  ○“下大夫於上大夫承賀”者,尊相近,故受也。

禮不盛,服不充。禮盛者服充,大事不崇曲敬。故大裘不裼,乘路車不式。謂祭天也!吨芏Y》,王祀昊天上帝,則服大裘而冕,乘玉路;蛟弧俺吮嚥皇健。

[疏]“禮不”至“不式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禮盛者不崇小敬。
  ○“禮不盛,服不充”者,充,猶襲也。服襲是充美於內(nèi),唯盛禮乃然也。故聘及執(zhí)玉龜皆襲,是為盛禮故也!肮蚀篝貌获印闭,證禮盛服充時也。郊禮盛,服大裘,則無別衣裼之,是不見美也。
  ○“乘路車不式”者,路車,謂玉路,郊天車也。不式,謂乘車從門閭過不式,亦是禮盛不為曲敬之例也。

父命呼,唯而不諾,手執(zhí)業(yè)則投之,食在口則吐之,走而不趨。至敬。
  ○唯,于癸反,徐以水反。親老,出不易方,復(fù)不過時不可以憂父母也。易方,為其不信已所處也。復(fù),反也。親瘠,色容不盛,此孝子之疏節(jié)也。言非至孝也。瘠,病也。王季有疾,文王色憂,行不能正履。
  ○瘠,才細(xì)反。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,手澤存焉爾。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,口澤之氣存焉爾。孝子見親之器物,哀惻不忍用也。圈,屈木所為,謂卮、匜之屬。
  ○圈,起權(quán)反,注同。卮音支。匜,以支反。

[疏]“父命”至“焉爾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子事親之禮。
  ○“父命呼”者,父召子也。命,謂遣人呼,非謂自喚也,亦云為父命所呼也。
  ○“唯而不諾”者,應(yīng)之以“唯”,而不稱“諾”,“唯”恭於“諾”也。“手執(zhí)業(yè)則投之,食在口則吐之”者,急趍父命,故投業(yè)、吐食也。
  ○“走而不趍”者,趍,疾趍也。但急走往而不暇疾趍也。
  ○“親老,出不易方”者,方,常也。若啟往甲,則不得往乙也。若覓不見,則老人易憂愁也。
  ○“復(fù)不過時”者,復(fù),還也。假旦啟云日中還,不得過中。謂若屢易方,親忽須見之,則不復(fù)信己得往常處也。此云老者。若親未老,子出,或茍有礙,則亦許易方、過期也。而《論語》云“父母在,不遠(yuǎn)游,游必有方”,亦當(dāng)謂老者耳。
  ○“親瘠”者,瘠,病也。謂父母病也。
  ○“色容不盛”者,謂親之病,孝子當(dāng)憂愁危懼,行不能正履也。今親病唯色容不充盛而已,不能憔悴憂愁危懼,此乃是孝子疏簡之節(jié),言孝心不篤也。
  ○“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,手澤存焉爾”者,此孝子之情,父沒之后,而不忍讀父之書,謂其書有父平生所持手之潤澤存在焉,故不忍讀也。
  ○“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,口澤之氣存焉爾”者,言孝子母沒之后,母之杯圈,不忍用之飲焉,謂母平生口飲潤澤之氣存在焉,故不忍用之,經(jīng)云“不能”者,謂不能忍為此事。書是男子之所有,故父言“書”。杯圈是婦人所用,故母言“杯圈”也。

君入門,介拂闑,大夫中棖與闑之間,士介拂棖。此謂兩君相見也。棖,門楔也。君入必中門,上介夾闑,大夫介、士介雁行於后,示不相沿也。君若迎聘客,擯者亦然。
  ○介音界,下及注同。闑,魚列反,門橛也。棖,直衡反,門楔也,謂兩旁木。楔,徐古八,反皇先結(jié)反。行,戶剛反。沿,悅宣反。
  ○賓入不中門,不履閾,辟尊者所從也。此謂聘客也。閾,門限。
  ○閾音域,又況域反。公事白闑西,聘、享也。私事自闑東。覿、面也。

[疏]“君入”至“闑東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兩君朝聘,卿大夫入門之儀。各依文解之。
  ○“君入門”者,此一經(jīng)明朝法也。入門,謂入大門也。君必中門。
  ○“介拂闑”者,介,謂上介稍近君,故“拂闑”。
  ○“大夫中棖與闑之間”者,大夫之介徵遠(yuǎn)於闑,故當(dāng)“棖與闑之間”。
  ○“士介拂棖”者,士介卑,去闑遠(yuǎn),故“拂棖”。闑,謂門之中央所豎短木也。棖,謂門之兩旁長木,所謂門楔也。介者,副也。
  ○注“此謂”至“亦然”。
  ○正義曰:以經(jīng)云“君入門”,故知“兩君相見”也。云“雁行於后,示不相沿也”者,雁行,參差節(jié)級。崔氏、皇氏并云:“君‘必中門’者,謂當(dāng)棖闑之中,主君在闑東,賓在闑西。主君上擯在君之后,稍近西而拂闑;賓之上介在賓之后,稍近東而拂闑;大夫擯、介各當(dāng)君后,在棖闑之中央。”義或當(dāng)然,今依用之。
  ○“賓入不中門,不履閾”者,前經(jīng)明朝,此經(jīng)明聘!百e入”者,賓謂聘賓也。“不中門”,謂不當(dāng)闑西棖闑之中央也,而稍東近闑也。
  ○“不履閾”者,閾,門限。足不履踐門限之上。以言“賓入不中門”,故注云“謂聘客也”。
  ○“公事自闑西”者,謂行聘享之禮。聘享是奉君命而行,故謂之“公事”!白躁E西”,用賓禮也。
  ○“私事自闑東”者,謂私覿私面,非行君命,故謂之“私事”!白躁E東”者,從臣禮,示將為主君之臣也。

君與尸行接武,尊者尚徐。蹈半跡。
  ○蹈,呼報(bào)反。大夫繼武,跡相及也。士中武。跡間容跡徐趨皆用是,君大夫、士之徐行也,皆如“與尸行”之節(jié)也。疾趨則欲發(fā),而手足毋移。疾趨,謂直行也,疏數(shù)自若。發(fā),謂起屨也。移之言靡匜也。毋移,欲其直且正。欲,或?yàn)椤皵?shù)”。
  ○毋移,上音無,下如字。數(shù),色角反,下同。迆,羊爾反。圈豚行,不舉足,齊如流。圈,轉(zhuǎn)也。豚之言若有所循。不舉足,曳踵則反之齊如水之流矣。孔子執(zhí)圭則然,此徐趨也。
  ○圈,舉遠(yuǎn)反,又去阮反,注同。腞,本又作豚,同大本反,徐徒困反,注同。齊如音咨,本又作齋,同。踵,章勇反。席上亦然。尊處亦尚徐也。
  ○處,尺慮反。端行,頤霤如矢。弁行,剡剡起屨。此疾趨也。端,直也。頤或?yàn)椤皗雨追}”也。
  ○頤霤,上音夷,下力救反。弁,皮彥反,急也。剡,以漸反,《字林》因冉反。{雨追}音夷,徐音追。執(zhí)龜、玉,舉前曳踵,蹜蹜如也。著徐趨之事。
  ○宿宿,色六反,本或作“蹜”,同。

[疏]“君與”至“如也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行步徐趨、疾趨之儀。
  ○“君與尸行接武”者,明貴賤與尸,行步廣狹不同也。君,天子、諸侯也。武,跡也。接武者,二足相躡每蹈於半,未得各自成跡,故云“接武”也。尊者舒遲,故君及尸并步遲狹。
  ○“大夫繼武”者,謂大夫與其尸行時。繼武者,謂兩足跡相接繼也。大夫漸卑,故與尸行步稍廣速也。
  ○“士中武”者,謂士與其尸行也。中,猶間也。每徙足,間容一足地,乃躡之也。士極卑,故及尸行步極廣也。“徐趨皆用是”者,徐趨皆遲行也。皆,皆於君、大夫、士也。是,此也。言皆用此與尸行步之節(jié)。
  ○“疾趨則欲發(fā)”者,疾趨,謂他事行禮,須直身速行時也。發(fā),起也。既無所執(zhí)持,而映兗頭恒起,無復(fù)繼接之異,其跡或疏或數(shù),自若尋常,故注云“疏數(shù)自若”,貴賤同然也。
  ○“而手足毋移”者,移,謂靡匜搖動也。雖屨恒欲起,而手足猶宜直正,不得邪低靡匜搖動也。
  ○“圈豚行”者,此釋言徐趨之形也。圈,轉(zhuǎn)也。豚,循也。言徐趨法曳轉(zhuǎn)足循地而行也。
  ○“不舉足”者,謂足不離地。
  ○“齊如流”者,齊,裳下緝也。足既不舉,身又俯折,則裳下委地,曳足如水流狀也。。
  ○“席上亦然”者,然,如是也。言在席上未坐,其行之時亦如是“圈豚行”、“齊如流”也。
  ○“端行,頤霤如矢”者,此一經(jīng)覆上“疾趨”之節(jié)也。端行,謂直身而行也。“頤霤”者,行既疾,身乃小折,而頭直俯臨前,頤如屋霤之垂也。
  ○“如矢”者,矢,箭也。身趨前進(jìn),不邪如箭也。
  ○“弁行”者,弁,急也。既是疾趨,宜急行也。
  ○“剡剡起屨”者,剡剡,身起貌也。急行欲速,而身屨恒起也。
  ○“執(zhí)龜玉,舉前曳踵,蹜蹜如也”者,此一經(jīng)論“徐趨”之事。言執(zhí)龜、玉之時,有此徐趨也。
  ○“舉前曳踵”者,踵,謂足后跟也。謂將行之時,初舉足前,后曳足跟,行不離地,“蹜蹜如也”。言舉足狹數(shù),“蹜蹜如也”。

凡行,容愓愓,愓愓,直疾貌也。凡行,謂道路也。
  ○愓音傷,又音陽,直而疾也。
  ○廟中,齊齊,恭愨貌也。
  ○齊,才兮反,賀在啟反。朝廷,濟(jì)濟(jì)、翔翔。莊敬貌也。
  ○濟(jì),徐子禮反,有威儀也。翔,本又作洋,音詳。

[疏]“凡行,容愓愓,廟中齊齊,朝廷濟(jì)濟(jì)翔翔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道路、廟中、朝廷行步之法。
  ○“凡行,容愓愓”者,愓愓,直而疾貌也。道路雖速疾,又不忘於直,故其容直而疾也。
  ○“廟中,齊齊”者,齊齊,自收持嚴(yán)正之貌也。以對神不敢舒散,故貌恭愨齊齊然。
  ○“朝廷,濟(jì)濟(jì)、翔翔”者,濟(jì)濟(jì),有威儀矜莊也;翔翔,行而張拱也,并朝廷所須也。

君子之容舒遲,見所尊者齊遬。謙愨貌也。遬,猶蹙蹙也。
  ○齊遬,一音咨,又則皆反,下文音速。猶蹙蹙,子六反。足容重,舉欲遲也。
  ○手容恭,高且正也。目容端,不睇視也。
  ○睇,大計(jì)反?谌葜,不妄動也。聲容靜,不噦咳也。
  ○噦,於厥反。咳,苦大反。頭容直,不傾顧也。氣容肅,似不息也。立容德,如有予也。
  ○德如字,得也,徐音置。色容莊,勃如戰(zhàn)色。坐如尸。尸居神位,敬慎也。
  ○燕居告溫溫。告,謂教使也!对姟吩疲骸皽販毓。”

[疏]“君子”至“溫溫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君子動止之儀,手足口目之節(jié)也。
  ○“君子之容舒遲”者,舒遲,閑雅也。
  ○“見所尊者齊遬”者,君子雖尋常舒遲,若見所尊之人,則“齊遬”。齊,謂齊齊也。遬,謂蹙蹙。言自斂持迫促,不敢自寬奢,故注云“謙愨貌也”。是“齊愨”為謙敬之貌。皇氏云:“齊,謂裳不緝。遬,謂蹙斂。見所尊之人,自俯下身,裳下蹙斂。”則齊蹙是裳之體,注何得云“謙愨貌也”?皇氏說非也!澳咳荻恕闭,目宜端正,不邪睇而視之。
  ○“立容德”者,德,得也。立則磬折如人授物與己,己受得之形也。賀云:“德,有所施與之名也!绷r身形小俯向前,如授物與人時也,故注云“如有予也”。會前兩注也。
  ○“色容莊”者,欲常矜莊,“勃如戰(zhàn)色”,不乍變動也。
  ○“燕居告溫溫”者,燕居,謂私燕所居也。色尚和善,教人使人之時,唯須溫溫,不欲嚴(yán)栗。
  ○注“《詩》云溫溫恭人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《詩·小雅·小宛》之篇,刺幽王之詩。

凡祭,容貌顏色如見所祭者。如睹其人在此。
  ○如睹,丁古反。

[疏]“凡祭”至“祭者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祭之時也。凡祭,謂諸祭也!叭菝差伾缫娝馈闭,容貌恭敬,顏色溫和,如似見所祭之人,謂“祭如在也”。

喪容累累,羸憊貌也。
  ○累,良追反。羸,力皮反。憊,皮拜反。
  ○色容顛顛,憂思貌也。
  ○顛字又作<真真>,音田,又丁年反。思,息嗣反。
  ○視容瞿瞿、梅梅,不審貌也。
  ○視容,又作“目容”。瞿,紀(jì)具反,又紀(jì)力反。言容繭繭。聲氣微也。
  ○繭,古典反。

[疏]“喪容”至“繭繭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論居喪容貌、言語、瞻視之儀。
  ○“喪容累累”者,謂容貌瘦瘠累累然。
  ○“色容顛顛”者,顏色憂思,顛顛然不舒暢也。
  ○“視容瞿瞿、梅梅”者,瞿瞿,驚遽之貌。梅梅,猶微微,謂微昧也。孝子在喪,所視不審,故“瞿瞿、梅梅”然。
  ○“言容繭繭”者,繭繭猶綿綿,聲氣微細(xì)繭繭然。

戎容暨暨,果毅貌也。
  ○暨,其記反。言容詻詻,教令嚴(yán)也。
  ○詻,五格反。色容厲肅,儀形貌也。視容清明。察於事也。
  ○視,如字,徐市志反。立容辨卑,毋讇。辨,讀為貶。自貶卑,謂磬折也。讇,為傾身以有下也。
  ○辨,讀為貶,彼檢反,《字林》貶音方犯反。音諂,舊又音鹽,注同。有下,戶嫁反。頭頸必中。頭容直。山立,不搖動也。時行,時而后行也!对姟吩疲骸巴䞍x孔時!笔忸崒(shí)揚(yáng)休,顛讀為闐,揚(yáng)讀為陽,聲之誤也。盛聲中之氣,使之闐滿。其息若陽氣之休物也。
  ○顛,依注讀為“闐”,音田。
  ○玉色。色不變也。

[疏]“戎容”至“玉色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戎容之體。暨暨,果毅剛強(qiáng)之貌。
  ○“言容詻詻”者,謂教令嚴(yán)猛也。軍旅行教令,宜嚴(yán)猛也。
  ○“色容厲肅”者,厲,嚴(yán)也。肅,威也。軍中顏色尚威嚴(yán)也。以義斷割,使義形貌,故嚴(yán)威也。
  ○“視容清明者”,謂瞻視之容,須清察明審。
  ○“立容辨卑”者,謂在軍中立之形容,常貶損卑退,磬折恭敬,不得驕敖忽略士卒。
  ○“毋讇”者,軍中尚威武,雖自貶退,當(dāng)有威可畏,無得過為讇曲以屈下於人。
  ○“頭頸必中”者,頭容直不低回也。
  ○“山立”者,若住立,則嶷如山之固,不搖動也!稑酚洝吩疲骸翱偢啥搅ⅲ粍訐u也!
  ○“時行”者,觀時而行也。
  ○“盛氣顛實(shí)揚(yáng)休”者,顛,塞也。實(shí),滿也。揚(yáng),陽也。休,養(yǎng)也。言軍士宜怒其氣,塞滿身中,使氣息出外咆勃,如盛陽之氣,生養(yǎng)萬物也!坝裆闭撸娚袊(yán)肅,故色不變動,常使如玉也。

凡自稱,天子曰“予一人”,謙自別於人而已。
  ○別,彼列反,又如字。伯曰“天子之力臣”。伯,上公九命分陜者。
  ○陜,失冉反。諸侯之於天子,曰“某土之守臣某”;其在邊邑,曰“某屏之臣某”;其於敵以下,曰“寡人”。小國之君曰“孤”,擯者亦曰“孤”。邊邑,謂九州之外。大國之君自稱曰“寡人”,擯者曰“寡君”。
  ○守,手又反。

[疏]“凡自”至“曰孤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天子以下至士自稱,及擯者,傳辭之法也。各隨文解之。
  ○“凡自稱,天子曰予一人”者,按《曲禮》下云“天子曰余一人”,予、余不同者,鄭注《曲禮》云:“余、予古今字耳!鄙w古稱予,今稱余,其義同。此云“自稱”,《曲禮》注云“擯者辭”,則天子與臣下言,及遣擯者接諸侯,皆稱“予一人”。言我於天下之內(nèi),但秪是一人而已。自謙退,言與馀人無異。若臣下稱一人,則謂率土之內(nèi),唯有此一人,尊之也。
  ○“伯曰天子之力臣”,按《曲禮》云“天子之吏”,不同者,此謂自稱,謂身自稱於諸侯也,言己是天子運(yùn)力之臣;《曲禮》所云“謂二伯?dāng)P於天子,曰天子之吏,鄭注《曲禮》云“擯者辭”,以此不同也;适显疲骸八圆煌,殷、周之異!辈活櫧(jīng)文,繆為異說,其義非也。
  ○“諸侯”至“曰孤”,明諸侯自稱之號。
  ○“諸侯之於天子,曰某土之守臣某”者,謂諸侯身對天子自稱辭,故上文總以“自稱”冠之。若諸侯上介致辭於天子之?dāng)P者,亦當(dāng)然也。其天子之?dāng)P告天子,則曰“臣某”、“侯某”,故《曲禮》云:“諸侯之於天子曰臣某侯某!编嵶ⅰ肚Y》謂“嗇夫承命”,“告天子辭”也。
  ○“其在邊邑,曰某屏之臣某”者,謂在九州之外,邊鄙之邑,自稱於天子,云“某屏之臣某”。若使上介告天子之?dāng)P,亦當(dāng)然。其天子之?dāng)P告天子,則曰臣某子某、某男某,故《曲禮》云:“其在東夷、北狄、西戎、南蠻,雖大曰子!弊⒃啤叭胩熳又畤蛔,男者亦曰男”是也。此與《曲禮》不同者,亦以自稱及擯者不同,皇氏皆以為殷、周之異,其義非也。
  ○“其於敵以下,曰寡人”者,謂諸侯於敵以下,自稱“寡人”。言“以下”,通及民也。謹(jǐn)按《曲禮》云“其與民言,自稱曰‘寡人’”是也。
  ○“小國之君曰孤,擯者亦曰孤”者,此謂夷狄子、男之君自稱,及介傳命云“某土之孤某”,故云“小國之君曰孤”。擯者告天子,亦應(yīng)云“某孤”,故云“擯者亦曰孤”。其在國自稱亦曰孤,故《曲禮》云“庶方小侯,於外曰子,自稱曰孤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大國”至“寡君”。正義曰:按《春秋》,大夫出使之時,稱己君為“寡君”,則知為君擯者,稱己君為“寡君”也。

上大夫曰“下臣”,擯者曰“寡君之老”。下大夫自名,擯者曰“寡大夫”。世子自名。擯者曰“寡君之適”。擯者之辭主,謂見於他國君。下大夫自名於他國君曰“外臣某”。
  ○適,丁歷反。見,賢遍反。公子曰“臣孽”。孽,當(dāng)為枿,聲之誤。
  ○孽音枿,五葛反,徐五列反。士曰“傳遽之臣”,於大夫曰“外私”。傳遽,以車馬給使者也。士臣於大夫者曰“私人”。
  ○傳,陟戀反,注同。遽,其庶反。大夫私事使,私人擯則稱名,私事使,謂以君命私行,非聘也。若魯成公時,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,歸之于齊之類。
  ○使,色吏反,注同。公士擯,則曰“寡大夫”、“寡君之老”。大夫有所往,必與公士為賓也。謂聘也。大聘使上大夫,小聘使下大夫。公士為賓,謂作介也。往,之也。
  ○賓,必刃反,注同。

[疏]“上大”至“之適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一節(jié)明上下大夫、世子在己國,及出使往他國稱謂之異。
  ○“上大夫曰下臣”者,上大夫,卿也。自於己君之前稱曰“下臣”。君前臣名,稱“下臣某”也。
  ○“擯者曰寡君之老”者,謂此上大夫出使他國,在於賓館,主國致禮上大夫,設(shè)擯禮待之,此擯者稱大夫?yàn)椤肮丫稀。雖以“擯”為文,其實(shí)謂介接主君之時,辭亦當(dāng)然。擯、介通也。“下大夫自名”者,謂對己,君稱名而已,不敢稱下臣,卑遠(yuǎn)於卿也。
  ○“擯者曰寡大夫”者,謂下大夫出使,設(shè)擯者以待,主國此擯者稱下大夫云“寡大夫”,不敢稱“寡君之老”。
  ○“世子自名”者,謂對己國之君稱名。
  ○“擯者曰寡君之適”,謂對他國之辭。
  ○注“擯者”至“臣某”。
  ○正義曰:“擯者之辭主“,謂見他國君,則是出使之臣,在客曰“介”,當(dāng)云“介”,而云“擯”者,謂出使他國,在於賓館,主國致禮,己為主人,故稱“擯”也。且擯、介,散文則通也。云“下大夫自名於它國君曰外臣某”者,如鄭此言,則下大夫自名,謂對己君也,則經(jīng)云“上大夫曰下臣”,亦對己君也。故熊氏以為皆對己君。而皇氏云“對它國君”,違鄭注意,其義非也!肮釉怀寄酢,稱“臣”,謂對己君也。若對它國,當(dāng)云“外臣”。注從枿者,枿是樹生之馀,故《盤庚》云“若顛木之有由孽”是也。
  ○“士曰”至“外私”。
  ○遽,是促遽。士位卑,給車馬役使,故稱“傳遽”,亦謂對己君也。皇氏以為“對它國君”,其義亦通。
  ○“於大夫曰外私”者,凡大夫家臣稱“私”。此士既不與大夫?yàn)槌,故對大夫稱曰“外私”。
  ○注“士臣”至“私人”。
  ○正義曰:此下文云“大夫私事使,私人擯則稱名”,故知大夫之臣曰“私人”也。
  ○“大夫”至“稱名”。
  ○“大夫私事使”者,謂非正聘之禮,謂以君之私事而出使。
  ○“私人擯則稱名”者,謂以己之屬臣為擯相,雖是上大夫及下大夫擯者,則皆稱大夫之名。以其非公事正聘,故降而稱名也。
  ○注“若魯”至“之類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:成二年,晉及魯、衛(wèi)伐齊,使齊人歸魯汶陽之田。至成八年,齊人服晉,“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,歸之于齊”。云“之類”者,若乞師、告糴,故云“之類”。
  ○“公士”至“賓也”。
  ○前經(jīng)明大夫以君之私事出使,此經(jīng)明大夫以國之公事出聘及私問也!肮繑P”者,謂正聘之時,則用公家之士為擯,不用私人也!皠t曰寡大夫,寡君之老”者,若小聘使下大夫,擯者則稱下大夫曰“寡大夫”。若大聘使上大夫,擯者則稱上大夫曰“寡君之老”。
  ○“大夫有所往,必與公士為賓也”者,覆明上正聘使公士為擯之事。往,謂之適也。言大夫正聘者,有所往之、適之時,必與公士為賓。賓,介也,言使公士作介也。
  ○注“大聘”至“大夫”。
  ○正義曰:按《聘禮》“及竟張旃”,《周禮》“孤卿建旃”,故知大聘使卿!镀付Y》又云:“小聘曰問!逼涠Y如為介。按:大聘,大夫?yàn)樯辖,今云如其為“介”,故知“小聘”是大夫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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