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
漢司空掾任城樊何休序
○陸氏《音義》曰:“掾,弋絹反!
[疏]“漢司空掾”。解云:漢者,巴漢之間地名也。於秦二世元年,諸侯叛秦,沛人共立劉季以為沛公。二年八月,沛公入秦,秦相趙高殺二世,立二世兄子子嬰。冬十月為漢元年,子嬰降。
○年春正月,項羽尊楚懷王以為義帝。其年三月,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,分天下為十八國,更立沛公為漢王,王巴漢之間四十一縣,都於南鄭。至漢王五年冬十二月,乃破項羽軍斬之。六年正月乃稱皇帝,遂取漢為天下號,若夏、殷、周既克天下,乃取本受命之地為天下號。云“司空”者,漢三公官名也!稗颉闭,即其下屬官也,若今之三府掾是也。
○“任城樊何休序”。
○解云:任城者,郡名。樊者,縣名。姓何,名休,字邵公。其《本傳》云:“休為人質(zhì)樸訥口,而雅有心思。精研六經(jīng),世儒無及者。大傳陳蕃辟之,與參政事。蕃敗,休坐廢錮,乃作《春秋公羊解詁》,覃思不闚門十有七年!笔且病P蛘,舒也,敘也,舒展已意,以次敘經(jīng)傳之義,述已作注之意,故謂之序也。
昔者孔子有云:
[疏]“昔者,孔子有云”。
○解云:昔者,古也,前也。故《孝經(jīng)》云:“昔者明王,”鄭注云“昔,古也!薄短垂飞掀啤坝璁犖粢箟簟保⒃疲骸拔舄q前也”。然則若對后言之,即言前;若對今言之,即言古。何氏言前古孔子有云,云,言也。
“吾志在《春秋》,行在《孝經(jīng)》!
[疏]“吾志在”至“《孝經(jīng)》”。
○解云:案《孝經(jīng)·鉤命決》云“孔子在庶,德無所施,功無所就,志在《春秋》,行在《孝經(jīng)》”是也。所以《春秋》言志在,《孝經(jīng)》言行在!洞呵铩氛撸p善罰惡之書,見善能賞,見惡能罰,乃是王侯之事,非孔子所能行,故但言志在而已;《孝經(jīng)》者,尊祖愛親,勸子事父,勸臣事君,理關(guān)貴賤,臣子所宜行,故曰行在《孝經(jīng)》也。
此二學(xué)者,圣人之極致,
[疏]“此二”至“極致”。
○解云:二學(xué)者,《春秋》、《孝經(jīng)》也。極者,盡也。致之言至也,言圣人作此二經(jīng)之時,盡已至誠而作之,故曰圣人之極致也。
治世之要務(wù)也。
○治,直吏反。
[疏]“治世”至“務(wù)也”。
○解云:凡諸經(jīng)藝等皆治世所須,但此經(jīng)或是懲惡勸善,或是尊祖愛親,有國家者最所急行,故云“治世之要務(wù)也”,言治世之精要急務(wù)矣。《祭統(tǒng)》云:“凡治人之道,莫急於禮!倍Y者,謂三王以來也,若大道之時,禮於忠信為薄。正以孔子修《春秋》,祖述堯舜,故言此?贾T舊本皆作“也”字,又且於理亦宜然。若作“世”字者,俗誤已行。
傳《春秋》者非一。
[疏]“傳《春秋》者非一”。
○解云:孔子至圣,觀無窮,知秦?zé)o道,將必燔書,故《春秋》之說口授子夏。度秦至漢,乃著竹帛,故《說題辭》云“傳我書者,公羊高也!贝骱晷蛟疲骸白酉膫髋c公羊高,高傳與其子平,平傳與其子地,地傳與其子敢,敢傳與其子壽。至漢景帝時,壽乃其弟子齊人胡毌子都著於竹帛,與董仲舒皆見於圖讖!笔且病9蚀笫饭疲骸岸偈,廣川人也,以治《春秋》孝、景時為博士,下帷講誦。弟子傳以久次相受業(yè),或莫見其面。董生相膠西王,疾免歸家,以修學(xué)著書為事,終不治產(chǎn)業(yè)!笔且。又《六藝論》云:“治《公羊》者,胡毌生、董仲舒,董仲舒弟子嬴公,嬴公弟子眭孟,眭孟弟子莊彭祖及顏安樂,安樂弟子陰豐、劉向、王彥。”故曰傳《春秋》者非一。舊云“傳《春秋》者非一”者,謂本出孔子而傳五家,故曰非一。
本據(jù)亂而作,
[疏]“本據(jù)亂而作”。
○解云:孔子本獲麟之后得瑞門之命,乃作《春秋》,公取十二,則天之數(shù)。是以不得取周公、成王之史,而取隱公以下,故曰據(jù)亂而作,謂據(jù)亂世之史而為《春秋》也。
其中多非常異義可怪之論,
○論,盧困反,下“持論”同
[疏]“其中”至“之論”。
○解云:由亂世之史,故有非常異義可怪之事也!胺浅.惲x”者,即莊四年,齊襄復(fù)九世之讎而滅紀;僖元缺年,實與齊桓專封是也。此即是非常之異義,言異於文、武時。何者?若其常義,則諸侯不得擅滅諸侯,不得專封,故曰非常異義也!捌淇晒种摗闭撸凑讶荒,邾婁叔術(shù)妻嫂而《春秋》善之是也。
說者疑惑,
[疏]“說者疑惑”。
○解云:此“說者”,謂胡毌子都、董仲舒之后,莊彭祖、顏安樂之徒。見經(jīng)傳與奪異於常理,故致疑惑。
至有倍經(jīng)、任意、反傳違戾者。
[疏]“至有”至“戾者”。
○解云:此倍讀如反背之背,非倍半之倍也。言由疑惑之故,雖解經(jīng)之理而反背於經(jīng)。即成二年,逢丑父代齊侯當左,以免其主。《春秋》不非而說者非之,是背經(jīng)也。任意者,《春秋》有三世異辭之言,顏安樂以為從襄二十一年之后,孔子生訖,即為所見之世,是任意。任意者,凡言見者,目睹其事,心識其理,乃可為見,故《演孔圖》云“文、宣、成、襄,所聞之世也”。而顏氏分張一公而使兩屬,是其任意也。反傳違戾者,宣十七年,“六月、癸卯、日有食之”,案隱三年傳云某月某日朔,日有食之者,食正朔也,其或日,或不日者,或失之前,或失之后。失之前者,朔在前也,謂二日乃食,失正朔於前,是以但書其日而已;失之后者,朔在后也,謂晦日食,失正朔於后,是以又不書日,但書其月而已。即莊十八年“三月,日有食之”是也。以此言之,則日食之道不過晦朔與二日,即宣十七年言日不言朔者,是二日明矣。而顏氏以為十四日日食,是反傳違戾也。
其勢雖問不得不廣,
[疏]“其勢”至“不廣”。
○解云:言說者疑惑,義雖不是,但其形勢已然,故曰“其勢”。雖復(fù)致問,不得不廣引外文望成其說,故曰“不得不廣”也。一說謂顏、莊之徒以說義疑惑,未能定其是非,致使倍經(jīng)、任意、反傳違戾,是以何氏觀其形勢,故曰“其勢”;維適畏人問難,故曰“維問”;遂恐已說窮短,不得不廣引外文望成已說,故曰“不得不廣”也!熬S”誤為“雖”耳。
是以講誦師言至於百萬猶有不解,
[疏]“是以”至“不解”。
○解云:此“師”謂胡、董之前公羊氏之屬也。言由莊、顏之徒解義不是,致地問難,遂爾謬說至於百萬言。其言雖多,猶有合解而不解者,故曰“猶有不解”矣。
時加釀嘲辭,
○釀嘲陟交反
[疏]“時加釀嘲辭”。
○解云:顏安樂等解此《公羊》,茍取頑曹之語,不顧理之是非,若世人云“雨雪其雱,臣助君虐”之類是也。
援引他經(jīng)失其句讀,
[疏]“援引”至“句讀”。
○解云:三傳之理不同多矣,經(jīng)之義隨經(jīng)自合,而顏氏之徒既解《公羊》,乃取他經(jīng)為義,猶賊黨入門,主人錯亂,故曰“失其句讀”。
以無為有,
[疏]“以無為有”。
○解云:《公羊》經(jīng)、傳本無以周王為天囚之義,而《公羊說》及莊、顏之徒以周王為天囚,故曰“以無為有”也。
甚可閔笑者,
[疏]“甚可閔笑者”。
○解云:欲存《公羊》者,閔其愚暗;欲毀《公羊》者,笑其謬通也。
不可勝記也。
[疏]“不可勝記也”。
○解云:言其可閔可笑處多,不可勝負,不可具記也。
是以治古學(xué)貴文章者謂之俗儒,
[疏]“是以”至“俗儒”。
○解云:《左氏》先著竹帛,故漢時謂之古學(xué)!豆颉窛h世乃興,故謂之今學(xué),是以許慎作《五經(jīng)異義》,云“古者,《春秋左氏》說;今者,《春秋公羊》說”是也。治古學(xué)者,即鄭眾、賈逵之徒,貴文章矣。謂之俗儒者,即《繁露》云:“能通一經(jīng)曰儒生,博覽群書號曰洪儒,則言乖典籍、辭理失所名之為俗,教授於世謂之儒。”鄭、賈之徒謂《公羊》雖可教授於世,而辭理失所矣。
至使賈逵緣隙奮筆,以為《公羊》可奪,《左氏》可興。
[疏]“至使”至“可興”。
○解云:賈逵者,即漢章帝時衛(wèi)士令也。言“緣隙奮筆”者,莊、顏之徒說義不足,故使賈逵得緣其隙漏,奮筆而奪之,遂作《長義》四十一條,云《公羊》理短,《左氏》理長,意望奪去《公羊》而興《左氏》矣。鄭眾亦作《長義》十九條十七事,專論《公羊》之短,《左氏》之長,在賈逵之前。何氏所以不言之者,正以鄭眾雖扶《左氏》而毀《公羊》,但不與讖合,帝王不信,毀《公羊》處少,興《左氏》不強,故不言之。豈如賈逵作《長義》四十一條,奏御于帝,帝用嘉之,乃知古之為真也,賜布及衣,將欲存立,但未及而崩耳。然則賈逵幾廢《公羊》,故特言之。
恨先師觀聽不決,多隨二創(chuàng)。
[疏]“恨先”至“二創(chuàng)”。
○解云:此先師,戴宏等也。凡論義之法,先觀前人之理,聽其辭之曲直然,以義正決之。今戴宏作《解疑論》而難《左氏》,不得《左氏》之理,不能以正義決之,故云“觀聽不決!薄岸嚯S二創(chuàng)”者,上文云“至有背經(jīng)、任意、反傳違戾”者,與《公羊》為一創(chuàng);又云“援引他經(jīng)失其句讀”者,又與《公羊》為一創(chuàng)。今戴宏作《解疑論》多隨此二事,故曰“多隨二創(chuàng)”也。而舊云公羊先師說《公羊》義不著,反與《公羊》為一創(chuàng),賈逵緣隙奮筆奪之,與《公羊》為二創(chuàng),非也。
此世之馀事,
[疏]“此世之馀事”。
○解云:何氏言先師解義雖曰不是,但有已在《公羊》必存,故曰此世之馀事。馀,末也。言戴氏專愚,《公羊》未申,此正是世之末事,猶天下閑事也。舊云,何氏云前世之師說此《公羊》不得圣人之本旨,而猶在世之末說,故曰世之馀事也。
斯豈非守文、持論、敗績、失據(jù)之過哉!
[疏]“斯豈”至“過哉”。
○解云:“守文”者,守《公羊》之文。“持論”者,執(zhí)持《公羊》之文以論《左氏》,即戴宏《解疑論》之流矣。“敗績”者,爭義似戰(zhàn)陳,故以敗績言之!笆(jù)”者,凡戰(zhàn)陳之法,必須據(jù)其險勢以自固,若失所據(jù),即不免敗績。若似《公羊》先師,欲持《公羊》以論《左氏》,不閑《公羊》、《左氏》之義,反為所窮,已業(yè)破散,是失所依據(jù),故以喻焉。
余竊悲之久矣。
[疏]“余竊悲之久矣”。
○解云:何邵公精學(xué)十五年,專以《公羊》為已業(yè),見《公羊》先師失據(jù)敗績,為他《左氏》先師所窮,但在室悲之而已,故謂之“竊悲”。非一朝一夕,故謂之“久”。后拜為議郎,一舉而起,陵群儒之上,已業(yè)得申,乃得公然嘆息。
往者略依胡毌生《條例》,
○毌音無。多得其正,
[疏]“往者”,至“其正”。
○解云:胡毋生本雖以《公羊》經(jīng)、傳傳授董氏,猶自別作《條例》,故何氏取之以通《公羊》也。雖取以通傳意,猶謙未敢言已盡得胡毋之旨,故言“略依”而已。何氏本者作《墨守》以距敵《長義》,以強義,為《廢疾》以難《穀梁》,造《膏肓》以短《左氏》,盡在注傳之前,猶鄭君先作《六藝論》訖,然后注書,故云“往者”也。何氏謙不言盡得其正,故言“多”爾。
故遂隱括使就繩墨焉。
○隱括,古奪反,結(jié)也。
[疏]“故遂”至“墨焉”。
○解云:隱謂隱審,括謂檢括,繩墨猶規(guī)矩也。何氏言已隱審撿括《公羊》,使就規(guī)矩也。然則何氏最存《公羊》也。而讖記不見者,書不盡言故也。而舊云善射者,隱括令審,射必能中,何氏自言已隱括《公羊》,能中其義也。凡木受繩墨,其直必矣,何氏自言規(guī)矩《公羊》,令歸正路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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