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根《論學問》
讀書為學的用途是娛樂、裝飾和增長才識。在娛樂上學問的主要的用處是幽居養(yǎng)靜;在裝飾上學問的用處是辭令;在長才上學問的用處是對于事務的判斷和處理。因為富于經(jīng)驗的人善于實行,也許能夠?qū)別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加以判斷;但是最好的有關(guān)大體的議論和對事務的計劃與布置,乃是從有學問的人來的。在學問上費時過多是偷懶;把學問過于用做裝飾是虛假;完全依學問上的規(guī)則而斷事是書生的怪癖。學問鍛煉天性,而其本身又受經(jīng)驗的鍛煉;蓋人的天賦有如野生的花草,他們需要學問的修剪;而學問的本身,若不受經(jīng)驗的限制,則其所指示的未免過于籠統(tǒng)。多詐的人渺視學問,愚魯?shù)娜肆w慕學問,聰明的人運用學問;因為學問的本身并不教人如何用它們;這種運用之道乃是學問以外,學問以上的一種智能,是由觀察體會才能得到的。不要為了辯駁而讀書,也不要為了信仰與盲從;也不要為了言談與議論;要以能權(quán)衡輕重、審察事理為目的。
有些書可供一嘗,有些書可以吞下,有不多的幾部書則應當咀嚼消化;這就是說,有些書只要讀讀他們的一部分就夠了,有些書可以全讀,但是不必過于細心地讀;還有不多的幾部書則應當全讀,勤讀,而且用心地讀。有些書也可以請代表去讀,并且由別人替我作出摘要來;但是這種辦法只適于次要的議論和次要的書籍;否則錄要的書就和蒸餾的水一樣,都是無味的東西。閱讀使人充實,會談使人敏捷,寫作與筆記使人精確。因此,如果一個人寫得很少,那么他就必須有很好的記性;如果他很少與人會談,那么他就必須有很敏捷的機智;并且假如他讀書讀得很少的話,那么他就必須要有很大的狡黠之才,才可以強不知以為知。史鑒使人明智;詩歌使人巧慧;數(shù)學使人精細;博物使人深沉;倫理之學使人莊重;邏輯與修辭使人善辯!皩W問變化氣質(zhì)”。不特如此,精神上的缺陷沒有一種是不能由相當?shù)膶W問來補救的:就如同肉體上各種的病患都有適當?shù)倪\動來治療似的。踢球有益于結(jié)石和腎臟;射箭有益于胸肺;緩步有益于胃;騎馬有益于頭腦;諸如此類。同此,如果一個人心志不專,他頂好研究數(shù)學;因為在數(shù)學的證理之中,如果他的精神稍有不專,他就非從頭再做不可。如果他的精神不善于辨別異同,那么他最好研究經(jīng)院學派的著作,因為這一派的學者是條分縷析的人;如果他不善于推此知彼,旁征博引,他頂好研究律師們的案卷。如此看來,精神上各種的缺陷都可以有一種專門的補救之方了。
(選自《培根論說文集》,商務印書館1958年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