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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伯克段于鄢

鄭伯克段于鄢

 

 

初①,鄭武公娶于申② ,日武姜③。生莊公及共叔段④。莊公寤生⑤,驚姜氏,故名曰“寤生”,遂惡之⑥。愛共叔段,欲立之,亟 請于武公⑦,公弗許。及莊公即位,為之請制⑧。公曰:“制,巖邑 也⑨, 虢叔死焉⑩,佗邑唯命⑾。”請京⑿,使居之,謂之“京城大叔”。

祭仲曰⒀:“都,城過百雉⒁,國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,不過參國之一⒂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 將不堪⒃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⒄?”對曰:“姜氏何厭之有⒅? 不如早為之所⒆,無使滋蔓。蔓,難圖也⒇”。蔓草猶不可除,況君之寵弟乎?”公曰:“多行不義,必自斃(21),子姑待之。”

既而大叔命西鄙、北鄙貳于己(22)。公于呂曰(23):“國不堪貳,君 將若之何(24)。?欲與大叔,臣請事之;若弗與,則請除之,無生民心。” 公曰:“無庸(25),將自及。”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,至于廩延(26)。子 封曰:“可矣。厚將得眾。”公曰:“不義不昵(27)”,厚將崩。”

大叔完聚(28),繕甲兵,具卒乘(29),將襲鄭。夫人將啟之(30)。公聞其期,曰:“可矣!”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(31)。京叛大叔段。段 人于鄢“。公伐諸鄢。五月辛丑32),大叔出奔共。

遂置姜氏于城潁(34),而誓之日:“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(35)。”既而悔之。

潁考叔為潁谷封人(36),聞之,有獻于公。公賜之食。食舍肉(37)。公問之,對曰:“小人有母,皆嘗君之羲(38)。請以遺之(39)。”公曰:“爾有母遺,繄我獨無(40)!”穎考叔曰:“敢問何謂也?”公語之故,且告之悔。對曰:“君何患焉?若闕地及泉(41),遂而相見(42),其誰曰不然?”公從之。公入而賦(43):“大隧之中,其樂也融融(44)!”姜出而賦:“大隧之外,其樂也泄泄(45)!”遂為母子如初。

君子曰(46):“穎考叔,純孝也。愛其母,施及莊公(47)。《詩》曰:‘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(48)。’其是之謂乎?”

 

【注釋】

 

(1)初:當(dāng)初,從前。故事開頭時用語。(2)鄭武公:春秋時諸侯國鄭國(在今河南新鄭)國君,姓姬,名掘突,武為謚號。申:諸侯國名,在今河南南陽,姜姓。(3)武姜:武謚鄭武公謚號,姜謚娘家姓。(4)莊公:即鄭莊公。共(gōng)叔段:共是國名,叔為兄弟排行居后,段是名。(5)窹(wù)生:逆生,倒生,即難產(chǎn)。(6)惡(wù):不喜歡。(7)亟(qì):多次屢次。(8)制:鄭國邑名,在今河南滎陽縣虎牢關(guān)。(9)巖邑:險要地城邑。(10)虢(guó)叔:東虢國國君。(11)佗:同“他”。唯命:“唯命是從”地省略。(12)京:鄭國邑名,在今河南滎陽縣東南。(13)祭(zhài)仲:鄭國大夫,字足。(14)雉:古時建筑計量單位,長三丈,高一丈。(15)參:同“三”。國:國都。(16)堪:經(jīng)受得起。(17)焉:哪里。辟:同“避”。(18)何厭之有:有何厭。厭:滿足。(19)所:安置,處理。(20)圖:課,治。(21)斃:仆倒,倒下去。(22)鄙:邊境上得邑。貳于己:同時屬于莊公和自己。(23)公子呂:鄭國大夫,字子封。(24)若之何:對他怎么辦。(25)庸:用。(26)廩延:鄭國邑名,在今河南延津北。(27)昵:親近。(28)完:修繕。聚:積聚。(29)繕:修整。甲:鎧甲。兵:武器。具:備齊。卒:步兵。乘(shèng):兵車。(30)夫人:指武姜。啟之:為他打開城門。(31)帥:率領(lǐng)。乘:一車四馬為一乘。車一乘配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。(32)鄢:鄭國邑名,在陵境內(nèi).(33)五月辛丑:五月二十三日.古人記日用天干和地支搭配.(34)城穎西北。(35)黃泉:黃土下的泉水。這里指墓穴。(36)穎考叔:鄭國大夫。穎谷:鄭國邑名,在今河南登封西南。封人:管理邊界的官。(37)舍肉:把肉放在旁邊不吃。(38)羲:調(diào)和五味做成的帶汁的肉。(39)遺(wéi):贈送。(40)繄(yì):語氣助詞。沒有實義。(41)闕:同“掘”,挖。(42)隧:地道。這里的意思是挖隧道。(43)賦:指作詩。(44)融融:快樂自得的樣子。(45)泄泄(yì):快樂舒暢的樣子。(46)君子:作者地托。《左傳》作者常用這種方式發(fā)表評論。(47)施(yì):延及,擴展。(48)這兩句詩出自《詩·大雅·既醉》。匱:窮盡。錫:同“賜”,給予。

 

【譯文】

當(dāng)初,鄭武公娶了申國國君的女兒為妻,叫做武姜;生下了莊公和公叔段。莊公腳在前倒生下來,使姜氏受了驚嚇?biāo)匀∶?lsquo;窹生’,武姜因此討厭莊公。武姜玉愛共叔段,想立他為太子多次向武公請求,武公都沒有答應(yīng)。等到莊公當(dāng)上了鄭國國君武姜為共敘段請求把制作為他的封邑。莊又說“制是個險要的城邑,從前虢叔就死在那里,如果要別的地方,我都答應(yīng)。”武姜又為共叔段請求京邑,莊公就計共叔段住在那里,稱他為“京城太叔”。

祭仲說“都城超過了三百丈,就會成為國家的禍害。按先王的規(guī)定,大的都城面積不能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。中等的不超過五分之一,小的不超過九分之一,F(xiàn)在京邑.的大小不合法度,違反了先王的制度,這會使您受不了。”莊公回答說;“姜氏要這么做我怎能避開這禍害呢?”祭仲說道:“姜氏有什么可滿足呢?不如早些處置共叔段,不讓他的勢力蔓延。如果蔓延開來,就難對付了。蔓延開的野草都除不掉,更何況是您習(xí)卜受寵的兄弟呢?”莊公說‘干多了不仁義的事情,必定會自取滅亡,您暫且等著看吧。”

不久之后,太叔命令西邊和北邊的邊邑也同時歸他管轄。公子呂說‘一個國家不能容納兩個君王,您打算怎么辦?如果您想把國家交給大叔,就請允許我去事奉他;如果不給,就請陳掉他,不要使百姓產(chǎn)生二心。”莊公說;“用不著,他會自食其果。太叔又把雙方共管的邊邑收歸自己,一直把邑地擴大到了廩延。公子呂說;“可以動手了。他占多了地方就會得到百姓擁護。”莊公說“做事不仁義就不會有人親近,地方再大也會崩潰。”

太叔修造城地,聚集百姓,修整鎧甲和武器.準(zhǔn)備好了步兵和戰(zhàn)車,將要偷襲鄭國國都。武姜打算為他打開城門作內(nèi)應(yīng)。莊公得知了太叔偷襲的日期,說;‘可以動手了!”于是,他命令公子呂率領(lǐng)二百輛戰(zhàn)車去攻打京邑。京邑百姓背叛了共叔段,共叔段逃到了鄢地,莊公又攻打鄢。五月二十三日,共叔段逃奔去了共國。

于是莊公把武姜安置到城穎,并向她發(fā)誓說:“不到地下黃泉,水遠不再見面。”事后,他又后悔這么說。

考叔當(dāng)時是穎谷管理疆界的官員,他聽說了這件事,就送了些禮物給莊公。莊公請他吃飯,他卻把肉放在一旁不吃。莊公問他為什么,穎考叔回答說:“我家中有母親,我的飯食她都吃過,就是從未吃過君王的肉羹,后允許我拿去送給她。”莊公說“你有母親可以送東西給她,唯獨我沒有!”穎考叔說“我冒昧問一下這話是什么意思?”莊公把事情的緣由告訴了他,并說自己很后悔。穎考叔說;“君王何必擔(dān)憂呢?如果掘地見水,打成地道去見面,誰能說這不是黃泉相見?”莊公聽從了項考叔的話,照著做了。莊公進入地道,賦詩說:‘隧道當(dāng)中,心中快樂融和!”武姜走出隧道,賦詩說;‘隧道之外,心中快樂舒暢!”于是。母于關(guān)系又與從前一樣了。

君子說;“穎考叔真是個孝子。愛自己的母親,還擴大影響了鄭莊公!对·大雅·既醉》說‘孝子德行無窮個永久能分給同類。’大概說的就是這樣的事吧!”

 

【讀解】

這是一個流傳甚廣、十分典型的兄弟相爭的故事。

 

人們常用“親如兄弟”來形容親情的深厚,也用“親兄弟,明算帳”來說明親情和利益沖突之間的關(guān)系。我們憑自己的生活體 驗深知,親情在很多時候是脆弱的,在利益的驅(qū)使之下,親情遠 遠不足以化解由利益導(dǎo)致的矛盾沖突。

 

當(dāng)然,兄弟相爭,并非完全沒有是非曲直,并非完全沒有正 義、真理的存在。比如,鄭莊公與共叔段的權(quán)位之爭,按傳統(tǒng)觀 念,長子是王位天然的繼承者,是“天理”,不容有違背。這樣, 鄭莊公就代表了合理的、正當(dāng)?shù)囊环,而共叔段奪取王位的圖謀, 便是不合理的、不正當(dāng)?shù)摹?/p>

 

代表合理的、正義的一方,往往充滿“正氣”,可以慷慨陳辭。 鳴鼓攻之,可以穩(wěn)坐如山,居高臨下,所以鄭莊公才可以自豪地、 以先知的口吻說:“多行不義,必自斃。”

拋開這個故事不論,‘多行不義,必自斃”也算是一條普遍真 理,正如“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”一樣。幾乎可以說,古往今來, 凡是作惡的人,搞陰謀詭計的人,違法亂紀的人,都沒有好下場, 最終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。

 

但是,如果坐著等待結(jié)果的到來,等待作惡者“自斃”,顯然 是愚蠢的,無異于自己坐以待斃,很可能讓作惡者占盡了風(fēng)光好 處。我們要相信毛主席說過的:“凡是反動的東西,你不打,他就 不例。掃帚不到,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。”所以,與其坐以待斃, 不如起而對抗,以其人之道,還治其人之身。

 

這么說來,以惡抗惡,以暴力抗惡,以陰謀詭計對陰謀詭計, 在一定范圍內(nèi)便是合理的事。真理、道義總得以某種方式來加以 捍衛(wèi),對真理、道義的信念,總不能替代實際有效的行動,就好 比強盜闖進我們家里,是不可能憑借善良的愿望和對正義的信念 來阻止強盜的搶劫的。唯有拿起武器,同強盜搏斗,把強盜趕出 家門去,才是用行動來維護自己的信念,因而真理、正義才可能 得到證明,得到捍衛(wèi)。

 

儒家傳統(tǒng)一直是主張知行合一、言行一致的。在內(nèi)心承認的真理,在 思想和言論中確信原則,必須用實際行動來加以體現(xiàn),讓真理、原則變成行動 的指南。如果能做到這樣,不溢、惡行、陰謀等等,就既不是可怕的猛獸,也 不是不可戰(zhàn)勝和征服的。關(guān)鍵不在對方,而在自己是否能挺身而出,以及如何 挺身而出,從而讓東風(fēng)壓倒西風(fēng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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