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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歸晉知罃

選自:成公二年  左 傳 請你點此糾錯或發(fā)表評論

【原文】

晉人歸⑴楚公子谷臣,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⑵知罃。于是⑶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 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治戎⑷,臣不才,不勝其任,以為俘馘⑸。執(zhí)事不以釁鼓⑹,使歸即戮⑺,君之惠也。臣實不才,又誰敢怨?” 王曰:“然則德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圖其社稷,而求紓其民,各懲其忿,以相宥⑻也,兩釋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國有⑼好,臣不與及⑽,其誰敢德?” 王曰:“子歸何以報我?”對曰:“臣不任⑾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無怨無德,不知所報。” 王曰:“雖然,必告不谷。”對曰:“以君之靈,累臣得歸骨于晉,寡君之以為戮,死且不朽。若從君之惠而免之,以賜君之外臣⑿首;首其請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⒀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獲命⒁,而使嗣宗職⒂,次及于事,而帥偏師⒃以脩封疆,雖遇執(zhí)事,其弗敢違。其竭力致死⒄,無有二心,以盡臣禮。所以報也! 王曰:“晉未可與爭。”重為之禮而歸之。

注釋

⑴歸;送還。公子谷臣:楚莊王的兒子。連尹襄老:連尹是楚國官名,襄老是楚國的大臣。連尹、楚國主射之官。

⑵求:索取。

⑶于是:在這個時候。佐中軍;擔(dān)任中軍副帥。

⑷治戎:治 兵,演習(xí)軍隊。這里的意思是交戰(zhàn)。

⑸馘(gU02):割下敵方戰(zhàn)死者的左 耳(用來報功)。這里與“俘”連用,指俘虜。

⑹ 鼓:取血涂鼓,意思 是處死。

⑺即戮(lu4):接受殺戮。

⑻懲:戒,克制。忿:怨恨。

⑼宥(y0U4);寬恕,原諒。

⑽與及:參與其中,相干。

⑾任:擔(dān)當(dāng)

⑿外臣:外邦之臣。臣子對別國君主稱外臣。

⒀宗:宗廟。

⒁不獲命:沒有獲得國君允許殺戮的命令。

⒂宗職:祖宗世襲的職位。

⒃偏師:副帥、副將所屬的軍隊,非主力軍隊。

⒄致死:獻(xiàn)出生命。

譯文

晉人把楚國公子谷臣和連尹襄老的尸首歸還給楚國,以此要求交換知罃。當(dāng)時荀首已經(jīng)是中軍副帥,所以楚人答應(yīng)了。楚王送別知罃,說:“您恐怕怨恨我吧!”知罃回答說:“兩國興兵,下臣沒有才能,不能勝任自己的任務(wù),所以做了俘虜。君王的左右沒有用我的血來祭鼓,而讓我回國去接受誅戮,這是君王的恩惠啊。下臣實在沒有才能,又敢怨恨誰?”楚王說:“那么感激我嗎?”知罃回答說:“兩國為自己的國家打算,希望讓百姓得到平安,各自抑止自己的憤怒,來互相原諒,兩邊都釋放被俘的囚犯,以結(jié)成友好。兩國友好,下臣不曾與謀,又敢感激誰?”楚王說:“您回去,用什么報答我?”知罃回答說:“下臣無所怨恨,君王也不受恩德,沒有怨恨,沒有恩德,就不知道該報答什么。”楚王說:“盡管這樣,還是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訴我。”知罃回答說:“以君王的福佑,被囚的下臣能夠帶著這把骨頭回到晉國,寡君如果加以誅戮,死而不朽。如果由于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,把下臣賜給您的外臣首,首向寡君請求,而把下臣在自己宗廟中誅戮,也死而不朽。如果得不道寡君殺我的命令,而讓下臣繼承宗子的地位,按次序承擔(dān)晉國的軍事,率領(lǐng)偏師(自己軍隊的謙稱)以治理邊疆,即使碰到君王的文武官員,我也不會躲避,竭盡全力以至於死,沒有第二個心念,以盡到為臣的職責(zé),這就是用來報答於君王的。”楚王說:“晉國是不能和它爭奪的。”于是就對他重加禮遇而放他回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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