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人披見文公原文與譯文(逐段對照)
編者按:《寺人披見文公》一文選自《左傳》,本文采用原文與翻譯對照,便于理解。
原文:呂、卻畏逼,將焚公宮而弒晉侯。
翻譯:呂甥、卻芮害怕受到威逼,要焚燒晉文公的宮室而殺死文公。
原文:寺人披請見,公使讓之,且辭焉,曰:“蒲城之役,君命一宿,女即至。其后余從狄君以田渭濱,女為惠公來求殺余,命女三宿,女中宿至。雖有君命,何其速也?夫祛猶在,女其行乎!”對曰:“臣謂君之入也,其知之矣。若猶未也,又將及難。君命無二,古之制也。除君之惡,唯力是視,蒲人、狄人,余何有焉?今君即位,其無蒲、狄乎?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,君若易之,何辱命焉?行者甚眾,豈唯刑臣?”
翻譯:寺人披請求進見,文公令人訓(xùn)斥他,并且拒絕接見,說:“蒲城的戰(zhàn)役,君王命你第二天趕到,你馬上就來了。后來我陪同狄國國君到渭河邊打獵,你替惠公前來謀殺我,惠公命你三天后趕到,你過了第二天就到了。雖然有君王的命令,怎么那樣快呢?那只袖口還在。你就走吧!”披回答說:“小臣以為君王這次返國,大概已懂得了君臣之間的道理。如果還沒有懂,又要遇到災(zāi)難。對國君的命令沒有二心,這是古代的制度。除掉國君所憎惡的人,就看自己有多大的力量,盡多大的力量。至于他是蒲人,還是狄人,關(guān)我什么事?現(xiàn)在君王即位,就會沒有蒲、狄那樣的事件嗎?齊桓公拋棄射鉤之仇,而讓管仲輔佐自己,君王如果改變桓公的做法,又何必辱蒙君王下驅(qū)逐的命令?走的人很多,豈只受刑的小臣我一人?”
原文:公見之,以難告。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。已丑晦,公宮火。瑕甥、卻芮不獲公,乃如河上,秦伯誘而殺之。
翻譯:文公接見了披,他把即將發(fā)生的災(zāi)難報告了文公。晉文公暗地里和秦穆公在秦國的王城會晤。三月的最后一天,文公宮室被燒。瑕甥、卻芮沒有捉到文公,于是跑到黃河邊上,秦穆公誘他們過河而殺了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