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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省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(guī)定
作者:佚名 文章來源:會員整理 點擊數(shù):
生工作中,嚴禁任何高等學校招收“計劃外學生”或委托“中介機構”招生,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“增加計劃”、“贊助”、“定向”等名義“點招”和向考生亂收費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,將按國家有關法規(guī)嚴肅查處。

  九、附則

  單獨招生(含保送生、部分外語語種[非英語]、民族傳統(tǒng)體育和運動訓練專業(yè)、職教師資、第二學士學位、殘障生單考)的高等學;驅I(yè)的招生辦法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另文規(guī)定。

  本規(guī)定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
  附表: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(yè)與選考科目對應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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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錄入:tkgg    責任編輯:太陽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