滬教版六年級《〈呂氏春秋〉兩則》學(xué)案
【學(xué)習(xí)目標(biāo)】
1.了解“寓言”的特點(diǎn),能夠用自己的語言講這兩個故事。
2.理解“引嬰投江”和“刻舟求劍”的含義,能夠用自己的語言簡單概括故事的哲理。
3.用發(fā)展的眼光看待事物,認(rèn)識要隨客觀事物變化而變化,不能因循守舊,墨守成規(guī)。
【學(xué)習(xí)提示】
1.寓言故事的作用,是通過生動的人物和情節(jié),把道理形象地表達(dá)出來。
2.原文《察今》一共有三個寓言故事。我們把三個故事聯(lián)系起來,可以看出作者的目的:“引嬰投江”者“悖”;“刻舟求劍”者“惑”。
【正音正字】
遽jù 悖bèi 契qì
(一)引嬰投江
【課文翻譯】
原文:有過于江上者,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。
翻譯:有個人從江邊經(jīng)過,看見有人正牽著一個小孩要把他扔到江里。
原文:嬰兒啼。人問其故,曰:“此其父善游!”
翻譯:小孩大哭。有人問這個原因,那人回答說:“這個孩子的父親擅長游泳。”
原文:其父雖善游,其子豈遽善游哉?
翻譯:孩子的父親雖然擅長游泳,難道他的孩子就擅長游泳嗎?
原文:以此任物,亦必悖矣。
翻譯:用這種方法處理事情,也一定是荒謬的。
【課文分析】
這則故事,后人稱之為“引嬰投江”。游泳不是先天遺傳的技能。家庭對孩子的成長確有影響,但只能為其成長創(chuàng)造某種可能性,最終還要看孩子自己。而引嬰投江者卻不明此理,依著老話“有其父必有其子”的邏輯,主觀地將這種可能視作必然,差點(diǎn)溺殺了小生命。
這則故事,說明“對象”變了,解決問題的方法手段也要隨之變化,否則將開釀成大錯。這就叫“因人制宜”,或“因人而異”。
【思維訓(xùn)練】
1.解釋下列加點(diǎn)詞:
引(拉著) 任物(處理事物) 遽(就,引申為一定) 悖(荒謬)
過(經(jīng)過) 方。ㄕ 。⊥叮〝S。 ∝M……哉(難道……嗎)
2.寫出下列各字的拼音:遽( jù ) 悖( bèi )
3.補(bǔ)充下列句子的主語:
①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 (過江者 );
②曰:“此其父善游!薄 (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者)。
4.請你圍繞本文的內(nèi)容,寫三百字議論性文字。
5.搜集出自寓言的成語。
(二)刻舟求劍
【課文提示】
1.題解。刻舟求劍:“刻舟”在船上刻記號;“求劍”尋找劍。
2.《呂氏春秋》是先秦雜家的代表著作,我國第一部理論散文總集。
【補(bǔ)充詞釋】
其:他,楚人! ∷鶑膲嫞郝湎氯サ牡胤健! ∷跽撸嚎痰牡胤。
行:走! 〔灰唷酰翰灰彩恰瓎幔
【課堂訓(xùn)練】
寫出“和”的各個讀音,并且分別組成詞語:
我和你一起去 (hé ) 他附和大家 。╤è ) 和面做饅頭 (huó )
和藥 。╤uò ) 這副牌我和了 (hú )